Advertisement


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2017年遭迫害事实

更新: 2018年03月17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据明慧资料统计,二零一七年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遭当地“六一零”迫害,造成张爱文等16人被非法判刑,左洪涛等73人被绑架(其中有九人被非法批捕,约四十二人已回家),另有4名不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家属也遭到株连绑架,聂素君等119人遭骚扰。两位法轮功学员郭道友、李秀玲在迫害中含冤离世。

图:2017年秦皇岛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人数统计
图:2017年秦皇岛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人数统计

一、非法判刑案例

1、张爱文被非法判刑三年

秦皇岛市青龙县法轮功学员张爱文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开车去唐山的路上,在检查站被拦截、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青龙县看守所。家人气愤的说:“人都被他们关押这些天了,都没见到一个手续,拿走我们那么多私人物品也没给清单,这叫什么事?!”

紧接着大石岭乡派出所所长张闻天等人闯入张爱文家进行非法抄家,随后,青龙县国保大队长李印卿等十多个警察再次闯入张爱文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物。

三月十五日,张爱文被青龙县国保非法关押在青龙县看守所。当天下午,青龙县国保大队指导员冯奇、副大队长吕振东伙同大石岭乡派出所所长张闻天等人非法闯入张爱文家中将张爱文的父亲绑架到大石岭乡派出所,后放回;并还骚扰张爱文的妻子和女儿。

十六日,家属为张爱文请了律师。三月十七日上午,律师在看守所会见了张爱文,还没会见完,国保就去两个警察不让会见。午后又来一名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张爱文,看守所不让见(国保不让见)。两位律师又去了检察院控申科。上午和下午律师和家属两次去了公安局国保大队,都没见到一个人(说是下乡了),律师只好把材料留给他们。

三月二十日上午,青龙县公安局、国保伙同大石岭乡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张爱文的邻居吕宝家(因妻子是法轮功学员),询问关于张爱文快递发货的事情。

三月二十日午前,张爱文的父母、妻子又一次来到国保要人,可门卫说他们都下乡了不让进。张爱文的妻子着急的给李印卿打电话,他不接;又给他发短信也没回。其实这些国保警察根本没下乡,现在他们还到处编造所谓“证据”,给张爱文罗织罪名。

三月二十二日,构陷张爱文的“卷宗”被送到了检察院批捕科,刘文平负责。三月二十三日下午,律师来青龙看守所会见张爱文,未见到当事人,律师去检察院批捕科递交律师意见。

期间,检察院曾两次退卷。但又被构陷到法院。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上午在没有家人参加旁听的情况下,秦皇岛市青龙县法院伙同青龙县检察院、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张爱文非法开庭,伪造了许多所谓“证据”,并对他非法判刑三年,家属已提出上诉。

2、卢龙县法轮功学员马凤珍被非法判一年

秦皇岛市卢龙县法轮功学员马凤珍约在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那天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看守所。据悉,秦皇岛卢龙县法轮功学员马凤珍已被非法判一年,家属已经上诉。马凤珍是法轮功学员刘秘的妻子,刘秘于二零一五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现被非法关押在冀东分局第二监狱第二监区。

3、秦皇岛市昌黎县法轮功学员陈艳玲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下午,昌黎县法轮功学员陈艳玲在皇后寨马路边发真相资料时发到一个便衣手中,被荒佃庄派出所强行绑架,下午约三点三十分,昌黎县公安局、荒佃庄派出所、新集派出所及村干部到家中将所有的大法书和资料拿走,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

4、沧州市宋兴伟和秦皇岛薄长城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沧州市法轮功学员宋兴伟和秦皇岛法轮功学员薄长城,因在上海宝山区喷字“法轮大法好”被抓,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在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刑庭法庭非法开庭。上午九点,非法庭审的现场法警明显增多,法院安排了二十多个便衣警察坐在旁听席充当听众给外界以公开审理的假相。法庭上,三位律师为受宋兴伟、薄长城做了无罪辩护。宋兴伟的辩护律师董律师旁征博引,从“有神论”与“无神论”的观点相左要求审判长和公诉人回避;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非法指控入手,阐明法轮功教人向善,把法轮功与邪教组织扯在一起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公诉人理屈词穷,强词夺理,企图在法庭上构陷董律师,董律师就公诉人的污蔑之词,要求审判长对该公诉人进行警告。董律师的合理要求遭到审判长的驳回。董律师依法提出抗议,并依据法庭相关条款提出抗辩理由。审判长自知理亏,恼羞成怒,命令法警将董律师赶出法庭。

其余两位律师相继提出抗辩,要求审判长尊重律师的合法辩护权利。胡律师将董律师被无理驱逐出法庭的事实真相告知当事人宋兴伟(驱逐董律师时,正在审理薄长城,宋兴伟回避不在法庭),并告知宋兴伟有解除委托辩护律师让庭审终止的权力。宋兴伟依法行使该权利,向审判长提出解除委托辩护律师,终止非法庭审的要求。审判长骑虎难下,只好宣布休庭,不得已在休庭时又与律师协商,最终答应让董律师再次回到法庭继续为当事人辩护。

中午短暂休息,十二点三十五分继续开庭。董律师、胡律师、石律师等三位律师做了近三个小时的辩护,从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权利;从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合法,宣传法轮功无罪;从喷涂标语对公共领域和社会公众没有任何消极影响,更没有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至多是一个行政处罚的行为不该上升到动用国家公权资源进行刑事制裁的角度;从办案过程警察执法程序违法,获取证据存在诱供、欺骗,涉嫌非法获取证据;从构成犯罪的四要素分析,该案缺少组成犯罪的四要素;从获取证据非法到非法获取证据应予以排除;从证据获取违法到证据鉴定机构违法;从中国签署世界公约就应遵循世界公约的规定;等等诸多方面为宋兴伟、薄长城做了无罪辩护。

法庭自辩时,宋兴伟当庭否认了公诉人对他的所有指控,并要求法官拿出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证明他利用了哪个邪教,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同时当庭控诉警察在非法抓捕他时,使用暴力手段殴打他的事实。而且揭露了办案国保为了非法取证,欺骗宋兴伟说只要配合办案人员的要求,承认所指控的事实,三天就可以放其回家,已六天没进食的宋兴伟,便轻信了国保“发着毒誓”做的承诺,承认了所谓的事实。审判长多次击槌打断宋兴伟的辩护。

薄长城说:我从小在社会上学坏,八岁开始抽烟喝酒,九岁开始打架斗殴,并染上了赌博恶习,成了一个地道的“人渣”,自从学了法轮大法以后,以“真善忍”为准则做好人,真正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痛改身上所有坏毛病,熟悉的人都说:薄长城好像换了个人似的。而且自愿的承担起一个幼小侄儿的抚养义务。可悲的是,在我学坏的时候安然无恙,当我从一个人渣做回一个好人时却遭到非法抓捕、非法关押的无辜迫害。我没有犯任何罪,倒是警察执法犯法,在非法抓捕我时,使用暴力手段,打断我的数根肋骨。今天,我对你们没有任何仇恨,只希望你们能明白真相,停止作恶,争取有个好的未来,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当时厅内鸦雀无声,公诉人和法官面面相觑,无言以对。场内闻者无不动容。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公布审判结果。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两人分别被上海市宝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罚金一万。两人上诉。宋兴伟于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被从看守所转到上海提篮桥监狱十监区非法关押。

5、秦皇岛卢家荣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秦皇岛法轮功学员卢家荣、白雪松、梁君,在秦皇岛卢龙法院被非法判刑:卢家荣、梁君一年零六个月,白雪松一年零八个月。还妄图非法罚款一万元,被家属抵制。白雪松当庭就上诉;卢家荣、梁君也在准备上诉。

法庭上主管法官张会凯滥用刑法三百条,草草的宣布了对法轮功的诬陷之罪。当庭到场的还有院长杨超、侯英才,卢龙国保白杰、刘鑫,公安局单会军,检察院王丽等人。

秦皇岛政法委、国安、国保、卢龙公安局国保、卢龙燕合营派出所合伙违反司法程序,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晚七点左右在秦皇岛火车站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卢家荣,抢走了卢家荣随身携带的包裹;签证所需要的银行卡(内存二十万元左右)、母女俩人的护照、户口本、身份证等私人物品。后半夜在梁君家附近蹲坑,偷偷绑架了梁君。

第二天上午白雪松受人之托给卢家荣的孩子在超市买东西之时遭到卢龙燕合营派出所警察的绑架。随后,办案警察在没有搜查令、没有证人在场、不着装、不给清单的情况下,多次反复非法入室查抄了白雪松、梁军、卢家荣的租住地,并把卢家荣委托白雪松妻子保管的物品、钱财偷走。白雪松的妻子是个守信的人,并没有打开过卢家荣让她保管的物品,里面都有什么根本不清楚。白雪松也不了解内情。据后来卢家荣让律师捎出口信讲:有两个信封,一个装有二千四百二十元,是还别人的钱;另一个信封装了二千五百元钱,是法轮功学员省吃俭用凑钱用来资助已经在唐山冀东监狱被非法关押了近三年的孤儿朱志勇的。

秦皇岛法轮功学员卢家荣、白雪松、梁君被构陷案在卢龙公安局、检察院几次退卷后,最后还是在秦皇岛市政府、政法委610(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维稳办的胁迫下,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在卢龙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两位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卢龙县检察院公诉人及法院刑庭庭长刘春勇、王柄顺等责任人,由最初对辩护律师、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强制、强硬、无理制止、强词夺理,不断打断律师及法轮功学员的辩护、自辩。到不得不觉的理屈词穷而不再嚣张。庭审持续五个多小时。

律师的辩护结论是:修炼法轮功不违反国家宪法,我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无罪,指控我的当事人犯法证据不足,希望无罪释放我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卢龙检察院、法院的办案人员都称他们说了不算,压力还是来自河北省政法委、维稳办和秦皇岛政法委、维稳办。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秦皇岛卢龙法院非法宣判:卢家荣、梁君一年零六个月,白雪松一年零八个月。还妄图非法罚款一万元,被家属抵制。

6、秦皇岛市抚宁区的冯素兰被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

秦皇岛市抚宁区六十六岁的冯素兰,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陪同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常美杰的女儿去派出所要人,被劫持,后来遭非法批捕。之后构陷她的案卷被送到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曾被退回,后来又被抚宁区公安局再次送到检察院。

三月十三日上午,冯素兰家属再次去抚宁区检察院,见到本案的办案人员——公诉科的郭海燕,还有检察长等几人,分别为他们讲述了法轮功的合法性,并拿出法律条文劝他们不要犯罪。听冯素兰家属说,检察院的人说不要再去找了,这几天就会有消息。

冯素兰被非法批捕后,家属为讨回公道,为她聘请了律师。律师说:冯素兰的案卷一共才六页,这点事根本就不算事儿。而且对冯素兰非法抓捕的借口是“组织、利用会道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这显然是一个荒唐可笑的指控,这是为了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打压,是在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言论自由权,这是法律的规定,指公民有对任何社会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

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非法开庭,当天上午,律师一进场就依法坚决抵制法警的无理安检要求,后来律师又要求把法轮功学员冯素兰的手铐、号服去掉,并指出这是在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律师顶着压力,摆事实、讲道理,从宪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依法为法轮功学员冯素兰辩护。公诉人无可奈何的只是读一些不相关的法条。由于法官受中共谎言宣传误导,经常打断律师的辩护。后来辩护时间延长到了下午。下午情况就好转了,法庭内除家属外,还有法警、国保(由抚宁区国保中队长陈英利带队)、法官等约二十多人,都开始认真听律师做无罪辩护了,期间律师还加了有力的控告。法官也不再打断了,明白的警察还给律师送水。警察们都悄悄私语,都在说法轮功的正面的话了。最后,在听完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后,法官也不敢下所谓的判决了。但由于抚宁区政法委在现场捣乱,法官迫于压力,在下午六点多,没有宣判就结束了庭审。据知情人士透露,他们在等上面(六一零)的命令。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冯素兰被秦皇岛抚宁区法院冤判一年四个月,已回家。

二、绑架构陷、非法庭审案例

1、秦皇岛法轮功学员庞小红、杨金梅被非法庭审

秦皇岛法轮功学员杨金梅四月二十七日被绑架,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在北戴河区法院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多,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法轮功学员庞小红、杨金梅在抚宁县牛头崖大集向人们讲真相,被秦皇岛市便衣警察、特警及牛头崖派出所警察(责任人王伟)非法抓捕到秦皇岛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转到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至今,期间不许家人见面,不许送衣物。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杨金梅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庞晓红被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非法批捕,非法关押至今。

杨金梅是个朴实、善良的人,年轻时,杨金梅身体就一直不好,特别是在丈夫去世以后,杨金梅为了不让女儿受到伤害,一直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女儿养大,身体被心脏病、肺病、甲肝等疾病折磨着。一九九七年,杨金梅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长时间,杨金梅一身的疾病不治而愈,人也从此精神起来,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干活有使不完的劲,再也不是那个满面愁容、没有精神的人了。一人炼功,全家受益,杨金梅的女儿也从此摆脱了打针吃药的痛苦,从病秧子变成了个健康快乐的孩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疯狂的迫害法轮功,使杨金梅失去了合理合法的学法炼功环境,即使这样,杨金梅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仰,从未放弃过,一直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后来,随着女儿结婚、生孩子,杨金梅来到了南戴河女儿家,给女儿看孩子,照顾着这个家,并且教导女儿的小孩也要做个真诚善良的好孩子。

庞小红今年六十一岁,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有多种疾病,如:贫血、胃炎、气短、身体乏力,浑身没劲等多种疾病,后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修炼后没花一分钱多种疾病不治而愈,一身轻松,没病的感觉真幸福,她从内心感激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慈悲救度之恩。

修炼后她严格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做人,工作兢兢业业,领导分配什么工作从无怨言,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家庭中温和待人,孝敬父母、善待家人及邻里,家里外头公认的好人。可就这样的好人多次遭到中共的迫害。庞小红曾五次被非法拘留、关进洗脑班、看守所等迫害。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异地关押十多个月后被冤判三年(缓刑三年)。

2、秦皇岛市昌黎县法院对高建、何志荣延期开庭

河北省昌黎县法院原定八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对高建、何志荣非法庭审,高建和何志荣的家属从安徽和廊坊赶到昌黎,二十九号上午八点却被告知要延期开庭。家属非常气愤。昌黎法院这种行为属严重程序违法,

在唐山居住的外地法轮功学员高建、何志荣去昌黎讲真相时,被靖安镇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到昌黎县看守所。何志荣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看守所。

3、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徐秀娟、王海燕已被构陷到法院

秦皇岛杜庄大法学员王海燕,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二十一时许,在一个小区讲真相,被人恶意举报后,被杜庄派出所党立友所长带队绑架,第二天抄家洗劫(大法书、电脑、打印机等),绑架后交到国保大队。现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拘留所(二看)。王海燕家已经被非法抄家洗劫,警察抢走不少东西。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上午,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港镇法轮功学员徐秀娟在家中被北港镇派出所所长杨勇(音)和片警刘泽等人绑架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随后叫来搬家公司非法抄家,打印机/耗材/大法书等物质装了两卡车,据其亲戚说少说也值二十万。六月八日上午,徐秀娟家属把被一同抄走的四万现金要回,晚上八点左右,徐秀娟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和儿子(未修炼法轮功)被放回。

律师十二月二十八日到看守所会见了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徐秀娟、王海燕。王海燕的冤案已经到了秦皇岛海港区法院,海港区法院负责徐秀娟案子的叫赵琳琳,副手叫刘磊。

4、秦皇岛法轮功学员杨素华的构陷材料被送到法院

秦皇岛法轮功学员杨素华在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在杜庄大集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随后被杜庄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到杜庄派出所,又被强行送到秦皇岛市拘犹留所,因为体检不合格,拘留所拒收,但是却仍被非法办理了“监视居住”。

在二零一七年大年前,杜庄派出所的警察又不断打电骚扰,让杨素华去派出所接受询问,杨素华都没有去。年后,被杜庄派出所的警察谎骗去走一下程序,开车将杨素华拉到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杜庄派出所的二名警察和海港区检察院的二个女工作人员到杨素华家中告知家人称,已将杨素华起诉到法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上午,秦皇岛杜庄派出所王海林及张姓警察又闯到法轮功学员杨素华家,要杨素华到海港区法院去一趟。杨素华当时不在家,警察临走时称让下午去,家人去也行。

5、秦皇岛北戴河法院企图非法庭审杨绍宝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多,归提寨法轮功学员杨绍宝被白塔岭派出所抄家,被抢走大法书八本,明慧期刊一百二十本, mp3一个,杨绍宝被绑架到派出所,下午五点正念回家。海宁路派出所却把杨绍宝起诉到北戴河法院,八月九日要非法庭审杨绍宝,七十八岁杨绍宝被迫流离失所。

三、遭绑架案例

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十二月,明慧网报道,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七十六人,遭非法批捕九人,遭非法刑拘六人,其他遭绑架六十一人。法轮功学员王绍平、贺永方被非法批捕,昌黎杨洼法轮功学员杨凤英已被非法批捕,现被非法关押秦皇岛看守所。

1、秦皇岛左洪涛等被非法批捕 国保抢劫十万元

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左洪涛等于七月十五日被非法批捕,遭山海关区公安分局国保抢劫十万元。

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秦皇岛市公安分局刑侦科、国保大队伙同南关派出所一起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在明显违反执法程序的情况下非法将六名法轮功学员及左洪涛妻子绑架到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

六月九日下午五点,秦皇岛市山海关公安分局刑侦科付勇伙同国保大队及南关派出所等十几名警察在左洪涛、崔秋荣夫妇开的“佳合中介”绑架了夫妻二人及吴文章、杨晓勇、袁素静及李国爱等五名法轮功学员,抄查中野蛮抢劫了中介周转资金十余万元现金及电动车一辆和其它办公用品,并在同时间段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长富并抄家。

山海关区路南派出所于晚上八点左右用抢夺到的左洪涛家里钥匙打开家里房门又对左洪涛家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非法抄家,家里被翻得一片狼藉。中介及家里被非法查抄后家属没收到任何被查抄走的财产及物品清单。几天后,在山海关电视里播报假新闻把抢劫的中介周转资金说成是真相币。

六月九日,袁素静被抄家,新电动车一辆被抄走。同日,国保大队非法扣押了法轮功学员李国爱借用朋友的私家车,车上有李国爱经营的服装。六月十二日,在李国爱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刑侦科付勇带人砸门撬锁、非法抄家,目前抢劫多少物品不详。

山海关区公安分局为掩盖这种非法抢劫行为,消除人民群众的不良影响,几天后在山海关区电视台播报了假新闻,把抢劫到的中介周转资金说成是真相币(把法轮功真相写在纸币上,救人的一种方式),掩盖违法事实。

七月十五日,山海关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陈铁忠对左洪涛、崔秋荣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批捕。左洪涛一直以绝食的方式抗议这种迫害,被秦皇岛市看守所绑架到秦皇岛市公安医院用手铐脚镣铐在病床上野蛮灌食。

七月三十一日,左洪涛的儿子,在山海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张建、端木林杰的安排下,到秦皇岛市公安医院见到了父亲左洪涛。看到父亲身体非常虚弱,在公安医院已经被迫害一个多月了,出现了静脉萎缩、全身肌肉萎缩,心悸心衰等症状。左洪涛的儿子看到父亲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继续羁押下去会有生命危险。

八月三日,为维护父亲的合法权益,左洪涛的儿子依据2016年2月最高检发布的《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等规定,依法向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递交了《申请对左洪涛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书,强烈要求,检察院从人道主义出发和站在法律角度上,能依法对左洪涛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尽快对左洪涛变更强制措施立即释放,让他回家调养身体、恢复健康。

律师许付桂,从法律角度、宗教信仰、人权等方面,向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公安分局递交了《要求撤销左洪涛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并立即释放的律师意见》书,希望有关人员能秉公执法,释放左洪涛,保障无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

2、秦皇岛市昌黎县乡亲声援法轮功学员 却遭警察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九日报道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乡亲们为法轮功学员王绍平仗义执言的消息(请见:昌黎乡亲呼吁释放王绍平(录像))。

十二月十九日晚,昌黎县国保大队长高接力带人到后马坨店绑架了呼吁释放王绍平的三位乡亲---贺永江、贺希德、李国星,和法轮功学员贺永方、李彦军、王秀花、李东云四人,共计七人。其中贺永方和李彦军的家被抄。法轮功学员李彦军取保候审回家,法轮功学员李东云体检不合格已回家,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刑事拘留,贺永方和张合民被非法关押在昌黎县看守所,据悉,法轮功学员王绍平、贺永方已被非法批捕。王秀花曾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看守所,已回家。

三位乡亲贺永江、贺希德、李国星当时被警察非法询问后就被释放,但隔了一天又被抓起来,警察称上面(六一零)不愿意放人,李国星有高血压,警察让他拿着药强行带走,三人被非法拘留十二天后才回家。

3、青龙县法轮功学员周生、段桂平、王春芳等被绑架到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青龙县大石岭乡写字洞村法轮功学员周生,被大石岭乡派出所所长张闻天等人非法闯入家中绑架。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并抢走私人物品(具体物品不详),现周生被非法关押在青龙县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左右,青龙县土门子镇派出所警察闯入景丈子村,绑架法轮功学员段桂平并非法抄家。当时家中只有段桂平一人,她现被关押在青龙县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王春芳在去秦皇岛归堤寨杨邵宝家(秦皇岛蔡各庄派出所警察多次绑架骚扰杨邵宝)被秦皇岛蔡各庄派出所劫持,(蔡各庄派出所警察在王春芳包里看到3本九评5个台历),被刑事拘留,家人十几天不知下落,经过到看守所询问,才得知王春芳被蔡各庄派出所劫持,当晚被劫持到在秦皇岛看守所关押非法关押。

青龙镇谢家岭村庞海江、庞玉红、青龙镇三叉榆树村李桂清、江守东(已回家),青龙镇孟家铺村马青文(已回家)、青龙县医院佟彩平、朱杖子乡前白枣山村谢国、木头凳镇李晓红(已回家)、双山子乡黄杖子村黄计江(已回家)、娄杖子镇娄丈子村吴春环、丁丈子村张青树、八道河乡八道河村韩春香、肖营子乡肖宗银遭绑架。

四、在迫害中含冤离世案例

1、郭道友遭迫害离世

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郭道友,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长期迫害下,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岁左右。郭道友与妻子曾同时被非法判刑迫害,当时家中留下两个正在上学、尚未成年的孩子,郭道友出狱时已经被迫害出高血压、脑血栓症状。

郭道友的妻子王咏花修炼前,曾经身患白血病、心脏病、乳腺癌等多种疾病,由于身体一直都不好,所以结婚好几年都不敢要孩子。后来出现一种叫不出名字的怪病,就是从膝盖以下,腰部以上开始溃烂,速度之快,几个月的时间就到了脖子上,整个脖子烂的像一个西红柿切开,扣在脖子两边,天天上药,可药效过后,又重新返上来。时间不长,医院判了死刑,说她的病在地球上是治不好了。

当时孩子很小,夫妻俩商量把两个孩子分别给妻子的二姐和妹妹照顾。由于求生的欲望,有病乱投医,听别人说,炼法轮功有癌症都炼好的,王咏花想试一试。当时的身体根本炼不了动作,可是法轮功好就好在,注重的是看书学法修心,提高自身的道德。

王咏花得到《转法轮》后,一连几天几夜看了好几遍,从书中明白了人生在世要善良的活着,只有达到了无私无我的境界,遇事为他人着想,才能超脱世间的苦难;又明白了炼功人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和道德,严于律己,宽容他人。就这样,十来天的时间,王咏花全身停止了溃烂,长出了新肉,郭道友高兴的见人就说法轮大法的神奇,为此郭道友也走入了修炼法轮大法的行列。

迫害发生后,郭道友遭当地六一零绑架非法抄家并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九年九月被劫持到冀东监狱;王咏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非法送往石家庄继续关押迫害。

郭道友回家时被迫害出高血压、脑血栓症状,走路不稳,说话不清。残酷的迫害,使他长期高度紧张,导致血压一直升高,压迫蛛膜网破裂离世。

2、秦皇岛市李秀玲在迫害中离世

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李秀玲,女,五十六岁,单身一人居住在秦皇岛海港区东方明珠小区住。李秀玲修炼法轮功前她患有血友病。迫害发生后,她在二零零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恢复了健康。

二零一五年七月,李秀玲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八月二十二日最高检察院签了她的收控告书。二零一六年上半年,东方明珠第二社区和东环路办事处及海港区610非法组织人员因诉江到李秀玲家骚扰。而后社区人员三天两头的来她家,逼迫让她放弃修炼法轮功、签“诉江有罪”单子,李秀玲不配合。这些人就不断的骚扰恐吓,威胁把她关进洗脑班,还威胁恐吓她女儿。

就这样,李秀玲在巨大的身心压力下,导致旧病复发,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晨离世。

五、秦皇岛市政法委等利用签字毒害学校师生、家长

受秦皇岛市政法委,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公检法司,海港区610,防范办,法制办操控,秦皇岛市海港区教育局及纪检部门,海港区教师发展中心,十一月,要求所有学校的学生和家长在污蔑大法的纸上签字,毒害众生毒害老师和学生及家长,并且秦皇岛海港区教育局还用微信公众号胁迫学生家长签字。

秦皇岛市政法委、六一零特务组织,受指令河北省六一零,在七、八月间,以敲门行动为由违法违宪,导致秦皇岛市出现大面积骚扰并绑架部份法轮功学员。在十二月,又在青龙县发生多人次遭绑架,并在昌黎县出现维护法轮功学员权利的乡亲遭绑架事件。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秦皇岛市各区县六一零、派出所、国保及秦皇岛市政法委、六一零。

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下载(37.5KB)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