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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会理法院阻律师辩护 律师控告

更新: 2018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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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两位律师黎雄兵、卢廷阁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在会理县法院为法轮功学员郑琼、罗继萍辩护,其间持续遭受侵害。

此前,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律师们为张惠琼、花晚霞、崔德利三位法轮功学员辩护;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再为这三名法轮功学员辩护,也被会理县法院法官和法警违法剥夺辩护权、搜查搜身、殴打以及禁止携带公文包、电脑等工作物品进入法庭。

两位律师认为:会理县法院院长杨鲁坡、分管刑事业务的副院长罗文对会理县法院的系列违法行为负有领导监督不力以及纵容、袒护和包庇责任,构成滥权渎职。他们已经向相关部门控告,请求依法查处并敦促纠正违法行为。

两位律师接到法院通知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八时五十分,来到会理县法院开庭,与公诉人易昌桥一起顺次接受安全检查后,先后进入一楼大厅。可是,一个身穿工作制服却未佩标警号的人唯独对两位律师进行特别拍摄,俩律师提出异议后,法院法警队叶队长及在场的其他十多名法警仍然未予制止,故意放任和纵容不明人员的私自拍摄、挑衅和干扰律师正常履职。

通过安全检查后,俩律师从一楼法警队门口通道上楼,前往二楼审判法庭时,突然被四名法警拦住:“不许携带公文包,否则不得进入法庭”。

这是会理县法院第三次侵害律师的辩护权。当天开庭的案件,系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会理县法院所作出的(2016)川3425刑初170号错误判决重审开庭。该错误判决已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被凉山州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会理县法院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在正常通过安全检查后非法禁止律师携带装有案卷、法律书籍以及其它案件资料工作物品的公文包进入法庭,故意刁难律师,导致律师无法履职。

会理县法院屡次侵害律师权利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上午九时,两位律师来到会理县法院开庭。通过法院大楼一楼的安全检查进入大厅后,法警队多个警察以他们携带了公文包和工作电脑“危害法庭安全”为由,阻止律师前往审判法庭。俩律师提出异议,电脑里存有案卷证据、参考资料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开庭所需的基本文件,法院禁止律师携带电脑和公文包进入法庭开庭,没有法律依据,也妨碍律师履行职务侵害律师正当权利。

经交涉,法警、法官经汇报请示相关领导后,仍然拒绝改正错误,继续阻止律师出庭辩护。俩律师远道而来,专程出席开庭的工作计划被迫终止和取消。

当天开庭的案件,系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会理县法院所作出的(2017)川3425刑初135号错误判决重审开庭。针对该错误判决,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凉山州中级法院认定:会理县法院违法剥夺当事人的正当诉讼权利,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以上两宗会理县法院的错误判决,均是黎雄兵、卢廷阁两律师代理上诉,据理力争指出会理县法院的违法不公,因而得到上级法院——凉山州中级法院的认可和支持,最终撤销原判,要求会理县法院重新审理。可是,参加重审过程中,遭遇会理县法院的滥权渎职和故意刁难!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九时许,黎雄兵、卢廷阁与熊冬梅律师一行三人来到会理县法院二楼的第九审判庭准备开庭。随后,该院的邱云法官走进法庭,看见辩护律师桌面上的笔记本电脑、公文包,突然要求所有辩护律师将电脑、公文包交给法警,不得带入法庭。律师提出异议,开庭所需文件案卷均存在电脑中,交出电脑将无法进行开庭辩护工作,不同意交出电脑。邱云粗暴的说:“在这里我说了算!既然这样,就取消开庭!”然后离开了法庭。

后来,审判长杨继兰法官进入法庭说:“邱云法官的意思就是合议庭的意思”,当天的开庭就这样被取消。

三位律师离开法庭下楼梯时,还遭法警推搡、殴打,卢廷阁律师因此被送入会理县医院的重症监护室紧急救治。

违法禁止律师携带庭审资料、任意取消开庭安排、暴力推搡殴打律师之后,更为恶劣的是,会理县法院还调集十多名法警对黎雄兵、卢廷阁、熊冬梅三律师强制进行人身搜查,内衣、外套、钱包、身份证、电脑、手机、U盘、案卷、参考资料、法律法规等无一放过,并将正常履职需要的工作物品电脑、手机、U盘、案卷、参考资料、以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强行扣押。

依据刑事诉讼法:法官仅能针对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人,并报经院长批准后,方能实施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公民的强制搜查措施仅能由侦查机关执行,且须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隐匿罪证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处所实施;民事诉讼中,也仅是执行程序中针对隐匿财产的行为人,法院可依法实施搜查。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最高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非法搜查,或者非法搜查三人次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会理县法院邱云、杨继兰法官和相关法警目无法纪,滥用职权,违法阻止律师正常履职并暴力殴打,强行搜身搜查和野蛮扣押律师工作物品,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涉嫌非法搜查职务犯罪!

需要指出的是,正是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会理县法院违法阻止律师履职,非法剥夺律师辩护权,其随后任性妄为作出的(2017)川3425刑初135号错误判决,经黎雄兵、卢廷阁俩律师代理上诉至凉山州中级法院,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凉山州中级法院认定会理县法院严重程序违法,剥夺当事人的正当诉讼权利,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会理县法院在案件审判和保障律师权利等方面,故意、持续和恶劣违法违纪,我行我素,不思悔改,已经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助长和滋生司法腐败!上述会理县法院的违法行径,均有法院内的摄像头拍摄记录,黎雄兵、卢廷阁俩律师请求相关部门及时调取固定证据,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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