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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郭秀云被密云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更新: 2018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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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密云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郭秀云秘密判刑五年。

郭秀云家住密云区不老屯镇雁洛村,二零一七年三月份,中共开“两会”期间,郭秀云去亲友家路上,被不老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真相币等物品。郭秀云被劫持到密云看守所,遭迫害后,身体很不好。在第一次非法庭审中,昏倒在地。家人多次要求放人无果。

十二月二十八日,密云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对郭秀云秘密判刑五年。

自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八年,先后三次被非法抓捕,其中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郭秀云坚信大法、拒绝转化,坚决不写“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揭批书)。

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郭秀云从山西省女子劳教所严管组释放回到家中,一直被田世刚(音)等人作为本地的重点“攻坚”对象,遭受当地大队、610、派出所、司法部门的上门骚扰、威胁、逼迫写“保证”,多次称:“你写不写?写了,我就帮你找工作。不写,我就让他们把你抓起来!”郭秀云一家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家人感到巨大的压力和恐惧。

一直以来,密云县不老屯镇雁洛大队负责人田世刚、高大伟偕同当地610办公室(中共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派出所等一起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持续骚扰、迫害,使用各种方法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田世刚等人还利用各种机会对郭秀云的家人迫害。郭秀云的儿子因为没有住房,按照大队规定申请房基地时,再次被田世刚等人以“你妈修炼法轮功、不写保证”为由拒绝了申请。

610、派出所以金钱奖励刺激当地大队“治保”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造成当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加剧。

相关责人
曹静晨13911371260
郑德亮13910242160
谢小剑13910271405
张桂富13701331297
李国福13911637050
刘影010-69044066
陈琦69021042
张京文69042413
田世刚 13910243641
高大伟 1591045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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