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武汉崔海女士遭冤狱五年 出狱19天含冤离世(图)

更新: 2018年01月16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崔海女士,遭五年冤狱折磨,从武汉女子监狱里出来时头发枯白,骨瘦如柴,仅十九天,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九岁。

崔海
崔海

在中共自一九九九年开始的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修炼法轮功的崔海女士被迫害流离失所,二零一二年十月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跟踪绑架,被非法关押于洗脑班、看守所、安康医院等多个黑窝迫害,在臭名昭著的武汉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教育所”)的两个多月,遭到野蛮灌食、药物摧残、毒打、冬天浇凉水、不让睡觉、香烟熏鼻子等酷刑折磨,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崔海自幼进入湖北省戏曲学校学习,毕业后当兵,转业后进入武汉市化工进出口公司当干部,因工作能力强,曾派往外地担任总经理。多年的积劳成疾,她患上肝胆结石疑难重症,还患有严重的胃病、妇科病,多方求治无果;一九九六年她有缘修炼法轮功后不久,顽疾不翼而飞,从此,她以健康的身体、更旺盛的精力与热情投入到工作中,而赢得公司领导的赞誉、同事们的敬佩。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八年中,崔海女士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屡遭绑架、非法关押,二次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开除工职、剥夺了一切工资福利待遇,还经常遭到骚扰。

绑架、强制洗脑、酷刑、药物残害

二零一二年九月六日、七日,崔海女士在武汉市汉口香港路浅水湾的住家,遭到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警察的故意断电、敲门,当年六十四岁的崔海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崔海从广州乘长途公共交通车去云南昆明,第三天中午即将到达昆明前,在石林遭武汉市国安人员两男一女绑架,劫持回到武汉江汉区二道棚“法教班”非法关押迫害。当时武汉公安国保大队的蔡恒(队长)等七名警察已在那里等候。

当晚蔡恒等人轮流“审讯”她到深夜三点多,后由“法教班”头目屈伸把她安置在一间十多平方的小房,睡觉的床是一张已断裂床板,下面用几把椅子托住,一床十斤重发臭的被子(当时二十多度)。房内靠门是两名万松社区主任,外面大厅是“法教班”的两名人员,加国保大队的两名警察共六人看守,他们在大厅吵闹。

第二天,国保大队的王燕(队长,女)来了,她说此案由她负责,让崔海女士配合。崔海说:我不会配合你来迫害我自己的。她威胁说:我们已打开了你的信箱,掌握了你的大量证据,你这是大案,这里(法教班)将关满被牵扯出来的法轮功学员,而对你将判重刑。经过几天“审讯”,崔海什么都不回答,王燕冷笑着威胁说:“你现在不说不要紧,我们会把你弄到一个地方,在那里会让你开口的。”

十月二十三日,崔海开始绝水绝食反迫害。当天下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以下简称洗脑班)。到了那里量她的血压二百二十,值班医生不肯收,他们在那里分别给湖北省、武汉市“610”打电话,交涉一个多小时才收下。

这是2010年前汤逊湖湖北省法制中心
这是2010年前汤逊湖湖北省法制中心

这是2010年后南湖板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这是2010年后南湖板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崔海女士诉说:“湖北省洗脑班在七十天对我残酷的迫害中,我被折磨得皮包骨,下巴骨几次险些掉下来,血压高达二百多,头发由原来的花白变成几乎全白,记忆力减退,全身经常发抖,右手小指头下掌骨至今肿大,小指无法并拢,拿东西颤抖不止……

“我绝食的第七天,他们把我手脚绑在椅子上给我打针,第八天开始灌食,把我五花大绑,由邓群(湖北省“法教班”一队副队长)指挥,让一名保安把我头按住,当时来了一屋子警察,其中有:一队队长江黎丽、二队队长何伟及龚健、邓群、胡高伟、姓余等十几名警察,……紧接着对我灌食,由医生万军指挥,一个叫小红的护士灌,一根很粗的橡皮管子一米多长。我说你们是在对我用刑,邓群说:你以为是医院,这里就是用刑。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第二天灌食更残忍,将橡皮管捅进喉咙又抽出来,这样连续几次,直到喉咙吐出血来才罢手,那种痛苦是不堪回首的。这帮警察在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过程中已人性全无,个个都变态了,看到我在苦苦的挣扎着,他们在一旁讥笑,甚至欣赏,从受害者身上取乐,以此来满足他们的‘兽心’。当时不仅房间中站满了人,走廊上也站满了人。后来听胡高伟说,当时殡仪馆的人都来了,如果把你灌死了,往殡仪馆一拖,就说是心脏病死亡。

“由邓群、胡高伟、姓余的等四名警察轮流值班不让我睡觉,让我交待武汉市国保大队列出我的所谓问题,我一直不配合,胡高伟威胁我说:我们整你的办法多的很,一定让你开口,直到把你整疯,你信不信。我说:你妄想。胡高伟开始说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我说你简直是个流氓。胡无耻的说:我是流氓你能把我怎么样呢?

“几天后,他们把一间房挂满诬蔑法轮功的漫画,企图对我精神进行折磨,我撕下一张诬蔑画,刘喊来了警察,先是胡高伟,还有两名年轻的警察在场,胡把我从凳子上拽起来,让我罚站,并拿走凳子,我往地上坐,胡拽起我连推带搡把我推在桌子上趴着,我头垂在桌子下,胡把香烟往我鼻子里熏,我又坐在地上,胡又过来用烟头熏,最后把地上浇上水。第二天邓群的班,一来对着我就破口大骂,然后逼我站着,我往地上坐,邓群穿着皮靴朝我踢过来,然后他和姓余警察在地上拖我,邓连踢带拖,他俩把我拖到墙角,想让我顶着墙角站,我不站,他继续踢,扭了一阵用他穿的棉袄裹住了我的头。我一时气上不来,憋得脸都变色了……

拳打脚踢
拳打脚踢

“后来我感到头整天昏昏沉沉,两腿发软无力,记忆力明显减退,我发现他们在我饭菜中下药,我吃饭是不许出门的,由两个犹大陪着我吃,每次吃饭都是一个姓姚的女犹大拿上楼,开始可以随意拿,后来都由姓姚的指定我吃哪一份,一次我跟姓姚的把菜换了一下,她马上把菜端出去倒了。还有一次我把肉倒给另一个犹大(她不知道药的事),她刚要吃被姓姚的一把抢过去倒掉,我后来就经常不吃,把菜或饭倒掉。”

在遭受一年多的残酷折磨后,崔海被迫害成皮包骨,体重不到四十公斤,身体出现严重病症状态,血压高达二百多,头发由原来的花白变成几乎全白,记忆力减退,全身经常发抖,右手小指头下掌骨至今肿大,小指无法并拢,拿东西颤抖不止。崔海生前曾说她吃了就吐的症状是这次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被灌食落下的后遗症。

再次被非法判刑,在武汉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在武汉市“610”的操控下开庭,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指控崔海等四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并进行非法庭审。在庭上崔海陈述,自己是无罪的,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场庭审就是非法的,是在犯罪。

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无视律师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更无视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事实,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枉判崔海五年、沈学武四年、赵虎四年、陈岗三年。

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下午,崔海在武汉市安康医院接到所谓“判决书”,当时,崔海口头表达要上诉。

一月九日,崔海的律师在武汉市安康医院见到了垂危中的崔海。虚脱的她发出微弱的声音告诉律师:十二月二十日非法庭审前一段,突然出现胃痛,吃不下饭,吐;非法庭审后,逐渐不能吃饭、面条,只能吃流汁。安康医院怕承担责任,强行要求她到地方医院去检查。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带到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做胃镜检查。武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说:必须有协和医院证明。十二月三十日被带到武汉协和医院做检查,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吴姓警察跟随,诊断结果不告诉本人。

律师从安康医院王院长述说中了解到检查结果是:十二指肠窄小有病变阻塞,病变部位不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另还患有胆囊结石、高血压。医生认为崔海全喝流质且量很小,不能维持生命的基本需要,……等死亡。

二零一四年四月初,武汉市中级法院,罔顾崔海上诉书提出江汉区法院不公正判决的事实,无视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事实,公然维持诬判,将被迫害命危的崔海,劫入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入监队迫害。

四月中旬,崔海家人到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探视,遭到狱方拒绝。监狱对她进行“严管”折磨——强制洗脑,不准与他人接触、说话,家人不准探视、不准与家人通信、通电话,不准购物,甚至连睡觉、吃饭、洗漱、上厕所等都被多名犯人监控、限制。

在七监区一分监区,指导员刘建鹰安排、指使犯人一天二十四小时监视她,分白天、夜晚二班,寸步不离,对她进行精神和身体上的虐待。因崔海抵制警察的要求、命令和指使,不配合邪恶,点名不答到,警察指使包夹人员强制体罚,崔海拒绝罚站,与包夹人员的拉扯中,血压高达二百,有时一百八十,不法人员又要求她吃降压药。

主管迫害崔海的狱警韩杰(三十岁)参与迫害、强制转化多名法轮功学员,在背后指使包夹人员用语言侮辱大法,故意恶毒攻击崔海,诱使她的血压升高,然后又强行降压,每天监测崔海血压,等崔海血压正常又故伎重演,并虚伪扬言“这是对你生命负责”。狱警强迫崔海每天下四楼(住宿四楼),爬八楼(劳动地点)三、四次,故意折磨她,晚上十二点钟以后才让睡觉,要等二百多犯人都洗漱完毕才准她洗漱,热洗澡水等七、八个小时都变成凉水了,冬天更是如此。不准其他人员与她接触,否则被包夹人员告状,其他有联系的人员都要扣分,影响减刑,所以人人危之。监狱强制生产劳动,每天七点半到晚上八点半连续十三个小时,中午和晚上都在工作区吃饭,没有休息,崔海拒绝参加劳动。

崔海这次在武汉女子监狱的情况知道的不多,但在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一年五月份被送到武汉女子监狱郊外的汉西大队迫害。当时,有个狱警叫陈英(队长)体罚崔海,经常让崔海罚站,一站就是二天二夜。有人看到,狱警陈英让崔海白天在烈日下罚站暴晒,晚上还故意卷起崔海的裤腿,那不是怕崔海热,是让崔海被蚊虫叮咬,长裤子可以挡住一些叮咬。武汉夏天很热,大热天不让洗澡,不让睡觉,站了二天二夜后,看崔海不妥协,狱警陈英就把攻击谩骂大法师父和污蔑大法的标语贴在墙上让崔海站在中间,崔海不站,狱警陈英将崔海吊铐在铁窗上,下铐后仍不让她休息。就这样整整连续八天八夜不让睡觉。崔海双腿从膝关节以下肿的很厉害,双脚肿得穿不进鞋,上楼、上厕所都非常艰难,服刑人员都看不下去了,有个服刑人员偷偷给崔海一双四十多码的鞋,她才勉强穿上。

之后狱警强迫崔海下地干繁重的农活,从早晨六点开始干,中午也不让休息,到中午十一、二点时,整个田间就她一个人顶着烈日干活,在40℃高温下,狱警特意找一些心思歹毒的犯人在树阴下监控崔海干活,那些犯人在树荫下还喊热得受不了,在那里骂骂咧咧。下午又接着强制她干活。不论中午、晚上、还是半夜,别人休息的时候,狱警就强迫犯人放污蔑大法的洗脑节目。那时,只要“焦点谎谈”插放攻击、诬陷大法的内容,就强迫崔海看,并组织七、八个犯人对她进行围攻,然后一遍又一遍逼着写所谓“认识”,每天直到深夜二、三点才让休息,第二天早上五点多钟又起床继续重复,整整一个夏天长达四个多月,崔海被折磨得只剩下一层皮,有人说她晒得黑得只看得见眼白了。

汉西中队一个姓张的指导员对崔海说:你不转化是出不了监狱大门的,现在是四个犯人包夹你,不行加到六个、八个日夜轮流整你,我们这里有的就是犯人,我就不相信你是铁打的。

现在崔海被迫害致死了,在临走前还不忘把在监狱劝退的人的名字回忆着写下来。十九个年头的这场迫害,使更多的人认清中共的邪恶。只要人还有点正义和良知,就能认清迫害的邪恶,就能认清中共的本质,远离邪恶。

武汉市女子监狱位于武汉市硚口区宝丰一路八十一号,对外称“湖北第一丝绸厂”,现在里面还非法关押着数十名法轮功学员。

相关责任人

江黎丽、何伟及龚健是原湖北省沙洋劳教所的,其中龚健是原沙洋农场子弟学校的体育教师,因为劳改农场改为监狱管理局,因此转为司法编制,进入劳教所,在迫害法轮功中表现狠毒被提拔,现在他不怎么露面,都是在背后唆使。其有一个儿子。

江黎丽,三十多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二中队副中队长,警官学校毕业,原沙洋劳教所二大队恶警。多年来,电人、打人、拽女人头发,让她的面色变的越来越丑恶。

胡高伟,男,三十多岁,身高一米七二左右,职业:打手,原三十九军退伍军人,离婚,被公认为变态,他自称一遇到折磨人就兴奋, 湖北省法治教育所招聘他就是看中他很变态,胡高伟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儿子,跟他很象。

邓群,男,三十多岁,身高一米七八,体胖,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了进司法系统,曾在武汉女子监狱实习,但未被录取,后又自费读了一个研究生班,被湖北省法治教育所招去,因表现凶残,二零一一年从临时工转为司法警察,其妻子是原十五军驻孝感航空团的。

小红,女,二十来岁,身高一米五几,护士学校毕业,从来不敢说出自己真实名字,害怕被曝光,也就是知道自己做的都是些见不得人的坏事。被招到湖北省法治教育所,平时跟邓群混在一起。别看年龄小,在灌食和平时打人时,她表现镇定,故意在灌食时把灌食的管子从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鼻子插进去,拔出来,达到折磨人和损害人器官的目的。

万军,男,五十三岁,医专毕业,因单位不景气,找关系到湖北省法治教育所,指导灌食和怂恿打手打人,有一个儿子。

周学元,男,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政委,原湖北省司法厅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周水庆,男,五十多岁,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所长,原为湖北省沙洋劳教所政委,靠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了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

陈某,男,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副所长。

邓群,网上说邓群“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非常卖力,不少法轮功学员被其迫害致生命垂危。”邓群从学校毕业找不到工作,为了进司法系统,曾在武汉女子监狱实习,但未被录取,起初在湖北省法治教育所只是个临时工,因迫害法轮功卖力才被转成司法警察,还在自费花钱读一个研究生班,一个变态的小流氓在社会上还想把自己包装成精英阶层,并时不时夹个包出去谈生意,知情者笑称都是些牛生意。

张坚,二零零三年一月~二零零八年二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党委书记;二零零八年二月~二零一三年一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中共湖北省第九届、第十届省委委员。二零一三年一月起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汪道胜,二零零八年二月~二零一六年五月,湖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目前被免职。

谭先振,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今,湖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王燕,女,四十岁左右,武汉市公安局国保队队长。

蔡恒,男,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吴志国,男,四十岁,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湖北潜江人,二零零零年武汉大学化学系毕业,到当时的“政保处”。可想而知这是个什么样的人。

刘华,男,四十多岁,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刘南华,男,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 (直接负责此案)。

焦健,男,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赵飞,男,湖北沙洋人, 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七月,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今,天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徐克波 男,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代理检察员。

任强,男,五十岁,原为派出所长,靠迫害法轮功,武汉市610主任。

张昌尔,男,六十二岁,湖北黄石人,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610”领导小组组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零一二年七月),二零一六年一月,湖北省政协主席。

姚中凯,湖北省委副秘书长、“610办公室”主任。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