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济南市65岁张殿珍被诬判二年 回家后遭骚扰

更新: 2017年06月24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济南市今年六十五岁的张殿珍是一位朴实善良的老太太,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在菜市场发真相光盘被绑架,被历下法院枉判四年,上诉后改判两年并处罚三千元。老人回家不久,接二连三的被骚扰,家人刚放下的心又开始紧张。

这是啥世道?做好人被迫害还要罚款;做坏事恶告有奖。在中国,人们还要争取做好人的权利和空间,可悲可笑!

张殿珍老人修炼法轮大法后,一扫往日的病痛,身心受益。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功法,有五套缓慢圆的功法,同时要求修炼者以真善忍为原则,做一个比好人还要好的人。张殿珍老人,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于是奇迹发生了,整个人都往年轻里返,竟然在闭经十几年后的今天,一个年近七十岁的老人,悄然来了月经,真是返老还童啊!

早在一九九八年国家体育总局进行了五次医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总有效率百分之九十八。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译成近四十种文字,在全世界出版发行。如今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因对人类的身心健康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从而获得世界各国褒奖支持议案、信函三千五百多项。

张殿珍老人心里充满了对法轮佛法的感恩,也希望大家都能健康幸福,所以经常在茶余饭后散步时,与有缘的人,说说大法在自己身上的发生的奇迹。像对待亲人一样劝善,希望乡亲们都能健康的生活,平平安安的过日子。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善良单纯,为他人的好人,却不幸遭到受邪党谎言毒害的人恶告及警察的绑架,被非法抄家、拘捕,冤判。张殿珍老人不识字,加之身心承受严重的痛苦与压力,在被拘禁时耳朵听力急剧下降,所以在济南历下法院非法开庭时老人非常被动,干着急无从自辩。历下法院公然违反现行法律、违背社会道德、泯灭良知地对一位善待他人的老人冤判四年。

老人虽在极不公正的情况下受到极大的冤屈却不惧不怨,依然按照真善忍的准则,善待迫害他不明真相的公检法人员,依法提出上诉,希望给迷茫的执法者一个了解真相、改正错判的机会。

然而经过漫长的等待和痛苦的承受,接近两年的时间具有足够的调查取证、思索,可是被张殿珍老人寄予希望的济南市中级法院没有完全纠正冤假错案,只是改判两年,并处罚三千元。在老人回家不久,接二连三的对老人进行骚扰。

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左右几次电话催促,连下三次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书执行决定书等,并威胁若拒绝报告,将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等等。

张殿珍老人被迫害的心灵创伤还未愈合,又面临一次次的搅扰。家人刚放下的心又开始紧张,不知法院到底是想干什么?被迫害两年,为什么还要报家产?百思不得其解,被害的连中国的传统过大年也没有过好。

可以说两级法院的两份判决,不仅是对张殿珍老人的冤判的证据,也是众多办案人员自己枉法犯罪证据,在这些所谓“判决书”中,执法者口口声声指称张殿珍老人“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法轮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为准则,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是合法的。中共迫害民众,以谎言宣传对民众洗脑,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自一九四九年以来,中共在历次运动中害死八千万中国人,超过两次人类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相当于三个月来一次南京大屠杀。江泽民集团操纵中共法院歪曲法律、陷害法轮功学员,是江泽民集团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诸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高官不断落马,不断遭到应有的恶报。许多法官检察官及律师明白了“法轮大法好”不再参与迫害。自去年已有几十名大法弟子因法院退案,检察院不起诉,而被释放回家。希望济南地区包括历下区在内的众多司法人员,摆脱非法组织“610”的控制,运用法律思维温习一下《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九条,《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等。你们不需要额外的做什么,就老老实实地执行法律,就既善待了大法弟子,又正当的保护了自己将来不被清算。善待大法弟子,就是善待你们自己,就会得福报,就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