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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胡建才上诉 青海法院报复 加刑至七年

更新: 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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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青海报道)近日获悉,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法院一审对宁夏石嘴山市法轮功学员胡建才非法判刑六年。因胡建才上诉,法院为报复,二审改判为七年。胡建才现被非法关押在青海省格尔木(具体地点待查)。

胡建才,男,今年四十岁,毕业于包头钢铁学院,原宁夏石嘴山钢厂职工,在读研究生。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被非法劳教迫害二年,被单位非法开除。二零零五年五月再次被绑架,后被判刑四年半。

胡建才本次遭迫害情况

二零一四年六月,青海省德令哈市警察绑架胡建才的姐姐胡红后,到处追查胡红散发的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来源。期间,胡建才曾给德令哈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赵林等人写过署名的劝善信。时隔不久,德令哈市公安部门在网上非法通缉胡建才,致使胡建才辞掉了在宁夏银川市的一份工作,流离失所。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前后,胡建才被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国保人员伙同宁夏警察秘密跟踪绑架,其在银川市的租住房被非法搜查劫掠,随后胡建才被劫持到了青海省,其后一直音信全无。

胡建才家人遭迫害情况

胡建才的二姐胡红,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在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被绑架判刑四年,后被关押在青海省女子监狱(在西宁市)。

胡建才的大姐夫王富贵、大姐胡菊莲,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到新疆克孜勒苏州阿克陶县看望儿子时,因使用真相币被绑架,两人均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地不详。

胡建才及家人遭迫害情况请参阅明慧网《青海、新疆警察作恶 宁夏一家四口连遭迫害》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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