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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女婿被绑架 岳父要求放人

更新: 2017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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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2017年1月3日,我的女婿王海升在上班回家的路上,在河北省保定市国保大队长刘文君、指导员王洪恩主导下,被唐县国保大队教导员张辉等人绑架、并联合到其家中非法抄家,抢劫银行存折、电动三轮车、两人的身份证、电脑两台、手机、打印机一台及法轮大法书籍等。警察在抄家中,并对不知情的刚下班的女儿王秀谦也实施了绑架。之后女儿王秀谦被非法关押在唐县拘留所,半月后放回家,身心受到伤害。而女婿王海升非法关押在顺平拘留所,19日转到唐县看守所。在这期间警察没有给我们家属任何手续。

我的女婿王海升今年44岁,是保定市印染厂职工。我和老伴今年都80多岁,在修炼法轮功前,都有很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后至今十七八年的时间里,身体健康,没有再吃过一片药。我的女儿、女婿是看到我们的身体的巨大变化,因此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中来。我的女儿王秀谦从小体弱多病,经常感冒,头晕,肠胃发炎、拉脓拉血,修炼后一切都正常了。我的女儿是教师,在学校兢兢业业,不与人计较;在家里对双方老人知心孝顺、与妯娌关系融洽;我的女婿炼功后戒了烟酒,以前头晕及胃病的毛病都消失了。女婿对我们的孝心堪比儿子,每周都往返百里来看我们二老,每次都是大包小包的给我们买东西。看到他们幸福的小家庭,我们二老真的从心里感到高兴。

然而,2017年1月3日,祸从天降,我的外孙女放学回家后,屋里一片狼藉,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之后给家里的人联系,我才得知我的女儿、女婿被绑架了,我的老伴知道后,因思念女儿,好几天没有吃饭,我也是放心不下。在女儿被非法关押期间,我两次去拘留所去看望,可是唐县拘留所所长以唐县国保有指示,拒绝让我们接见,我们几次去唐县公安局找张辉,张辉总是说自己做不了主,说是上面国保的意思。不得已,我又到保定市国保大队去找刘文君队长,刘文君一次都没有正面回复我,还给我们当地公安打电话,当地公安局给我的儿子打电话施加压力,说如果再去要人,就开始抓人。

半个月后,我的女儿回到家中,身心受大伤害,身体消瘦,好几天脸色无血色,我心痛不已。年前,当人们欢心准备年货,迎接新年时,我无半点喜悦,我的女儿、外孙女脸上没有半点笑容,我的女婿还在唐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不得已给海升请了一个律师,律师在年前腊月二十八日上午9点去唐县看守所会见,在一切手续都齐全的情况下,看守所依然拒绝会见,理由还是让找唐县国保,律师多次打电话联系张辉,最后说正在开会,不方便接电话,律师又返回到看守所,这时已近上午11点,再打电话,张辉接了电话,律师说明情况后,张辉说向上面反映,律师就在里面等着,大约半小时后,还是没有回信,律师再次往返公安局,最后见到张辉,张辉还是推辞,说年前怎么也不行了,让律师把手续留下,说向上反映,年后通知。

王海升是1月3日被绑架,到2月3日正好是一个月,但这期间跨越了放大年假的7天时间,唐县国保张辉为了达到迫害王海升的目的,在王海升行政拘留阶段阻挠家人正常的接见权利,现在转入刑事拘留阶段,又以向上请示的借口拖延时间,故意拖过年前不让律师会见。

国保最怕律师在黄金时间段介入,他们清楚,他们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行为、方式、程序都是非法的。一旦律师在黄金时间段介入,迫于压力有时他们也不得不考虑释放法轮功学员,他们绑架法轮功学员的阴谋也随之流产。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五条第六款规定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修炼法轮功的民众是当今社会最善良的人群,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他们所坚持的“真、善、忍”是人类的普世价值。中共栽赃法轮功一次次抛出的谎言,已经被一个个的揭穿和澄清,法轮功学员的善意和宽容也赢得了全世界的尊重。

奉劝唐县国保及所有参与制造这起案件的人,迫害十七年来,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子女、亲属都受到了许多不公的对待。在家属与你们的接触中,本着善意和苦心向你们传递着修炼者的容忍和刚强,法轮功学员本着“真、善、忍” 的理念去做人,并不是他们软弱,而是不想让你们在法轮功的问题上犯罪,明慧网上报道的善恶有报的例子真实不虚,也不是巧合,那是上天在警醒世人,因此,现在无论你们怎样为了自己的工作找借口,希望你们秉承做人的基本良知,不要从中加码!不要从中作梗,找机会帮助法轮功修炼者,为自己及家人留条后路。

参与的相关人员信息如下:
1、其中一人手机号为:15103123232;
唐县公安局地址:唐县光明路36号 邮编072350
唐县公安局 局长 郭胜 副局长 马永峰
治安大队警察 陈李朝 法制科科长 邸兴友
唐县国保指导员:张辉 13713668788
保定市国保支队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号
保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电话:办公电话:由0312-3226779
国保支队长 董 元 3226569 15103120007 13731288886
国保大队长 刘文君 13333121616
大队教导员 王洪恩 13333120869
蒋春增 15103121273
冯永13333120899 13930881836
刘振昌 13333120906
吴文生 13333120880 孙力 133333122086

保定市莲池区公安局副局长:黄长春:13930277777 13333128128
保定市莲池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祖永刚
保定市邮编:071000
保定市防范办(610)保定市防范办(610):保定市社区办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5号、市委1号楼1楼。
保定市“六一零办公室”(防范办)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五号、市委1号楼13楼
主任 马文河(市委副秘书长)3089759(办) 3020706(宅)13603222316
副主任 苏占国 3089935(办) 5010480(宅)13833216668
王荷丽手机:13803282667 住宅电话:0312-3325661 3089691
王荷丽家庭住址:保定市政府宿舍1号楼东边楼栋
地址:保定市市委1号楼13楼
主任 王荷丽0312-3089691 3089691
副主任 范秀辉 0312-3089738 副主任 刘峰0312-3089661
副主任 赵军 0312-3089935 副调研员 甄占良0312-3089013
办公室主任 赵妍妍0312-3089077
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局长:郑建军 13903130595
常务副局长 王星亮 3038250 13333122002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安增奇 3077166 13333120012
副局长张广 13323028002 主抓
副局长李振平 3039866 13703121526 副局长霍建 1303201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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