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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钢王雅新与孙利被庭审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更新: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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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唐钢计控处高级工程师王雅新女士与唐钢职工孙利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在玉田县大安镇集市上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大安镇派出所及玉田县国保警察绑架构陷,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庭审。

十一点开庭, 张律师要求去掉当事人戒具,法官马上让法警去掉了王雅新、孙利的手铐,但保留了孙利的脚镣(王雅新始终没戴脚镣)。

庭审中,王雅新的辩护律师张律师从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性、法轮功修炼使个人和社会受益以及抓捕、审讯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性进行了全面论述,并当庭指出,公诉人利用“两高”的司法解释作为法轮功学员的定罪依据是毫无根据的。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还本案我的当事人王雅新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王雅新的丈夫从法轮功的历史、讲真相的缘由、法律、政策以及社会形势的变化做了详尽的说明,“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拘留、逮捕、关押、控告、审判,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诬告陷害罪、伪证罪和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所以,我的当事人今天站在这里,不应是被告,而是原告,因为她才是受害者。她今天应该做的不是辩护,而是控告、控诉。对受害者的开庭,就是在参与迫害,就是在犯罪。”并指出派出所的报案笔录中,报案人和受案人竟然同名同姓,如果不是巧合,就存在笔录作假问题;要求“宣布当事人无罪,当庭释放,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我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国家赔偿。”

王雅新在庭上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法轮功是一种祛病健身、提升道德的佛法修炼。对法轮功的镇压都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法轮功学员发的真相资料是让人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泽,与政治无关。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我在修炼中身心受益,我只想让更多父老乡亲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泽。在这个灾难频发的环境中都能平安、幸福。我们所做的一切没有危害社会、没有伤害任何人,更与犯罪无关。

孙利在法庭上,两次明确的表示,“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让民众误解法轮功,我要让人们知道真相,我没犯罪。”

面对公诉人的发问,王雅新几乎全部以“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或“请我的律师回答”作答。并详述了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散发书册到底在告诉人们什么,并告诉当庭的法官、检察官: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你们才有好的未来。

王雅新当庭还指出,在玉田国保非法抓捕关押期间,曾说“再找点来,给他(她)们凑足100份!”可以看出玉田公安国保警察办案就是拼凑所谓“证据”。

公诉人张绍平虽在非法庭审中不断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构陷孙利和王雅新,但始终不敢回应两位律师及当事人关于犯罪四要件在本案中严重缺失的问题。公诉人张绍平因屡屡以“两高”司法解释诬陷法轮功,很快出现右侧牙疼症状。

当张律师让当事人王雅新陈述自己走入法轮功修炼经过以及自身如何受益时,张绍平曾以表情示意审判长阻止。未果,又直接向审判长提出“与本案无关,建议停止律师发问”,但审判长说“律师可以继续发问”。张律师也明确指出,这才是能看出法轮功好坏的关键。

法院为孙利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马律师也多次表示“同意张律师的辩护意见”,并说“我的当事人对社会的危害性几乎为零”。

庭审后,法官允许家属与王雅新进行了短暂的会见。

王雅新的丈夫陈立武本是唐山钢铁公司优秀电气工程师、唐钢动力厂电气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厂里的几任领导都很认可陈立武的人品和工作能力。有领导曾不止一次专门找陈立武谈话,想让他担任领导职务,但按照“上边”的要求必须放弃自己的信仰。陈立武告诉厂领导,自己能做到被领导欣赏,很大程度上源于自己对法轮大法的信仰。

王雅新曾因丈夫修炼法轮功不但不能晋升,而且连平静的生活都经常被骚扰,开始非常担心、恐惧,以至于曾因此向恩爱的丈夫提出离婚。然而,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王雅新从丈夫身上看到了这个年代罕有的好人品与超常的健康,于是王雅新怀着对真、善、忍的崇敬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但身体变得无病一身轻,而且修炼后的优秀品质获得了家人和单位领导、同事的一致赞许。

善劝玉田县公检法人员:法轮功学员多次向你们讲真相,不考虑自己的得失,尽管身陷囹圄,心里更多的没有考虑自己,而是惦记着你们未来的安危,真的是为了你们好。休庭时,有人听到法警说:这是玉田法院接的最后一起法轮功的案子了(以后再也不干了)。那就赶快释放好人回家,为时不晚!

正如陈立武在辩护词中所说:“那些手握权力却见不得阳光的人,以政治的手段,层层下达不敢落在纸上的命令,肆意践踏、破坏着法律的公正,将迫害披上法律的外衣,让公、检、法的从业者违背职业的规则,协从迫害的同时,也成了受害者,因为谁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

对于本案的最终结果,希望司法机关不要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实事求是,希望法官及相关人员听从良知的召唤对本案做出无罪判决。

本次庭审公诉人:玉田县检察院起诉科张绍平 0315-6164745
主审法官 邵福顺,玉田法院刑二庭副庭长、0315-6181924 18103252518 13785547189
审判员张春伟,玉田法院刑二庭法官、0315-6107690 18103252720 15032906918

玉田县大安镇派出所:
所长 刘树峰 13832985487
副所长 静大普 13832982198
警察 郭宝国、李广东(13832984616)赵晨光

玉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杨宏亮、金世军、张树旺、南武
玉田公安局法制预审大队:
赵伟、王阳、杨春松、杨建东

恶意举报孙利和王雅新人员:
玉田县大安镇龙爪子村 王振忠13673296835
玉田县大安镇龙爪子村 王建军13803314605

附:王雅新辩护词

王雅新的无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是玉检公刑诉【2017】296号案件的当事人,对玉田检察院对我起诉书中所定罪名及内容进行无罪辩护,具体如下:

一、法轮功是一种祛病健身、提升道德的佛法修炼,不是宗教。

法轮功是1992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的一种祛病健身的修炼功法,教人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对人真诚、善良、宽容、忍让,不说假话,处处为别人着想,提升人的道德标准。法轮功没有组织,没有名册,不收钱财,都是以人传人、心传心的形式在社会洪传。想学就学,想走就走,没有宗教各种形式,不是宗教。对社会有利而无害,所以短短七年时间,就有上亿人走入大法修炼,身心受益。亿万法轮功修炼者亲身实践证明:“真善忍”是佛法,法轮大法是人类万古难遇的高德大法。

二、对法轮功的镇压都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

1999年7月,江泽民政府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学员前所未有的镇压,把这群普通民众推到了政府的对立面。而这场镇压完全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如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众多疑点证明,这是一场以政府名义制造的伪案。例如天安门起火是突发事件,怎么这么巧有中央电视台记者,有摄像机进行各个角度的拍摄?而且现场有警察带着灭火器、灭火毯灭火。谁看到警察带着灭火器巡街的?再有火烧到那种程度,点火用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如果我们用自己的大脑去思考,就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一切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是演戏,在欺骗民众。还有电视宣传的法轮功学员自杀、杀人等,更让人产生疑问。因为法轮功是佛法修炼,绝对禁止杀生,书中也明确将自杀是有罪的。真正的法轮功学员怎么会做这样的事?在1999年镇压前怎么从未听说法轮功学员自杀、杀人呢?认识有理智的,如果真如电视宣传的那样,谁还敢去炼功呢?怎么会有上亿人走入修炼?即使在严酷的迫害中还不断有人走进来,这些人都傻吗?

现在全世界有100多个国家都有人自由炼功,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这些人中有专家、教授、博士、商业成功人士及政府官员等,而且法轮功得到各国政府的支持和褒奖,只有在中国大陆被打压、禁 止,我们国家和其它国家对法轮功态度的不同是哪方面出了问题?

三、法轮功学员发的真相资料是让人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泽,与政治无关。

亿万法轮功修炼者亲身证实,法轮大法是佛法,这么伟大的佛法是应该受到尊敬的,人对佛法的态度就决定着人的未来。我曾对我的法律援助律师讲:“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你对法轮功做有罪辩护吗?因为说佛法有罪对你不好。”我不想对她说更重的话,可是佛法慈悲、但威严同在。任何对佛法的不敬都会受到天理的惩罚。老话讲:谤佛谤法是人的重罪。

可是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对法轮功的造谣抹黑,使许多不明真相的善良民众受谎言毒害,对法轮功排斥、歧视甚至敌视。其实他们没有接触过法轮功,也不知道法轮功是怎么回事,完全是这些宣传造成的。我接触过许多人,刚听到我是炼法轮功的时,都带着奇异的眼光躲着我,可是我们接触一段时间后,通过我的言行,绝大多数人都改变了态度。她们说以前因为电视宣传,不敢和炼法轮功的人接触,现在才知道你们这么好,法轮功不像电视说的那样。可是我们每个炼功人接触人是有限的,还有更广大的民众不了解法轮功,现在也没有让法轮功公开说话的地方。

为了让更多的善良人明白真相,不再敌视佛法,得到大法福泽,我们只好选择向民众发放真相书册等各种方式让人了解真相,解除对法轮功的误解。这些书册中没有暴力的东西,也没有让人做坏
事,更涉及不到政治。法轮功从未有过政治口号、政治诉求,而是告诉大家真实的历史,揭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告诉人善恶有报的天理及一些修心向善得福报的小故事。记住“真善忍好”,做好人的福报,使社会和谐稳定,人民道德提升,国泰民安,是大好事。

四、是非要用人的善来衡量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做出正确的选择。

善良是人最美好的品质。是非善恶要用人善良的本性来衡量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使人做出正确的选择。随着时间推移,一切都会过去成为历史。但一切都会在历史中记载。长夜漫漫,终将归于正义。正的永远是正的,他不会为任何强权、任何人的意志而改变。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在这个重大事件中,每个人都不平凡,每个人都在其中摆放自己的位置。人在做,天在看,善待别人也就是在善待自己。

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惩恶扬善。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出要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公民的信仰自由,维护社会的和平稳定是每位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我在修炼中身心受益,我只想让更多父老乡亲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泽。在这个灾难频发的环境中都能平安、幸福。我们所做的一切没有危害社会、没有伤害任何人,更与犯罪无关。希望审判长、审判员以法律为准绳,以良知为准则,做出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良知检验的正确论断。请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

辩护人:王雅新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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