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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张旭明被非法审判

更新: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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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2017年8月3日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张旭明,于12月8日被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法院非法审判。

众多法轮功修炼者携带身份证希望进去旁听,被法院以未办旁听证为由拒之门外,只有张旭明的姐姐和妹妹在律师的交涉下参与了旁听。

法院内当时还有另外的普通案子要审判,但进去旁听的人没有受到任何阻碍,也没见办什么旁听证。可见中共当局非常心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怕见光,完全是暗箱操作。

这场非法审判于上午8点20分开始,10点50分结束,历时两个半小时,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为达到构陷迫害张旭明的目的,公检法可谓准备充分,派出了两个公诉人,罗列了一堆所谓的证据。

法院还不准律师携带自己的电脑入场,极尽刁难之事。

张旭明当庭推翻了自己在被警察连续几天不让睡觉、刑讯逼供下的所谓供词,公诉人拿出了一堆所谓的照片当证据,一个所谓的实物证据也拿不出来。

律师当庭对所谓的证据一一驳斥,并正告法官,从当事人家里翻出的物品没有让当事人清点并签字,是不合法的,所谓的照片都是警察摆拍的,非第一现场,这所有的证据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是伪证。

两位公诉人理屈词穷,只好攻击律师信口雌黄,被律师抗议人身攻击,公诉人被法官警告注意措辞。

张旭明是原黄石华新水泥厂职工,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后被单位非法开除。

以下内容选自张旭明控告江泽民的起诉状:

一、我修炼法轮功的理由:

我是一个普通的法轮大法修炼者,未修炼之前我吸烟、喝酒、打牌,身体非常不好,有鼻窦炎、关节炎、肩周炎,修炼后身体一身轻,心态健康。家里人因为我的改变,也跟着我看书、跟着炼功,全家人其乐融融。

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师父于1992年5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根本特性“真、善、忍”为标准的修炼功法。

法轮大法弘传世界,超越种族、国界,把“真、善、忍”的理念带给全人类,真正的修炼者无不身心受益,道德回升。至2009年5月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各族裔人民的欢迎,上亿人修炼。法轮大法的书籍也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并可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

然而,江泽民出于妒嫉,利用中共政权于1999年7月20日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等卑劣的谎言污蔑法轮功、煽动不明白真相的群众仇恨法轮功,用尽各种邪恶手段迫害坚定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

江泽民发起、计划并实施了对法轮功“斗争式”的迫害,下令成立了一个法外机构——“610”办公室,此机构成为江泽民亲自监督指挥迫害法轮功的工具。

江泽民滥用职权和国家资源,投入巨额资金,动用国家公检法、武警、军队投入到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跟踪监视、监听、绑架、劳教、判刑、酷刑折磨、打死、致残、致伤,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在其下达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直接火化,不查身源”等灭绝政策下,江泽民及其手下实施了迫害正信、漠视生命、残害人民的罪行。

由于我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从内心相信大法是正法、相信师父是慈悲伟大的,所以一路走来虽然遭受到了非法打压迫害,我依然坚持修炼法轮功。

二、江泽民的非法行为给我及广大的法轮功修炼者制造的磨难罄竹难书。以下是支持本案控告状的个人被迫害信息:

1、2000年元月份,因为江泽民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污蔑法轮功,所以我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进京和平上访,在北京信访局门口遭到殴打,回家后被黄石市红旗桥派出所押送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

2、2000年3月份,华新水泥厂开办“法治学习班”,我因为拒绝在“不炼法轮功”的协议上签字,厂方强制让家人领走“停职反省”,就这样我被非法开除公职了。我的家人也被牵连受尽精神折磨。

3、同年3月份,单位领导熊队长(熊军)带着工会主席(盛主席)闯到我家,见我家有法轮大法书籍,再一次强制绑架我,送去拘留15天。在拘留所里的生活状况极差。

4、12月份,因为一同修在路上送给我一张师父写的新经文,被监控那位同修的人发现,我让同修快走。这样我被非法抓捕到胜阳港派出所,他们捏造一些罪状将我送到黄石市第一看守所拘留1个月。家人被迫缴纳1万元将我取保候审。在看守所里的条件极其艰苦,每天从早到晚被迫强制劳动:扯纱、做彩灯、叠药盒子。

5、2001年6月1日晚1时,我在发真相资料途中,被人绑架至下陆派出所,当晚转至下陆分局。在局里,他们24小时轮流值班不让我睡觉,不让我吃饭、上厕所,整整7天。他们使用暴力,把我的大腿、小腿踢肿,还用皮鞋踩我的脚趾尖,甚至逼迫我做一种非常痛苦的“飞翔”动作,我被他们折磨得死去活来,几次昏厥。

不久,我被送到第二看守所,当时看守所管教见我腿肿的非常严重,坚决拒收。后来下陆分局局长过来协商才强制接收。

在拘留所里,我坚持炼功,他们给我戴上手铐、脚戴上50斤重的脚镣。那手铐戴在手上越动越痛,脚镣将我的双脚脚踝磨破出血。期间管教数次殴打我。

再后来,我又被转送到武汉市狮子山戒毒所,在那里度日如年。整日超负荷的劳作,每天只有2、3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没完成任务就被殴打或者“头挖墙”姿势贴墙站立、“双飞”姿势站立等酷刑折磨。我因为不执行非法强制劳动,几乎天天受罚,例如:鼻子尖、膝盖头、脚趾尖贴着墙立正罚站,常常我的脚都站肿了。

在戒毒所挨打是家常便饭的事,甚至有一次我的大便被打出来,还有一次组长将我打到休克,我也不配合他们,他们气急败坏的用四脚凳子砸我的头,凳子的四只脚被打断,他们吓一跳才停手罢休。幸好我是个炼功人,平时身体还行,否则早被他们折磨死。

不久,我又被转送到沙洋劳教所严管四队,在那里,他们用警棍对付我,我还亲眼见证一位同修的手被警棍打的严重浮肿,第二天还被迫做一百个俯卧撑。

再后来我被送到汉阳琴断口监狱。在那里我不配合他们的非法迫害,结果经常被关禁闭、关重管队。

一次,全省监狱开“揭批法轮功”的会议。会议中,黄石同修田仁怀、我和外地一同修齐声喊出内心真实的呼声“法轮大法好”。其他同修也鼓掌,掌声不断。参加会议的省监狱狱长、省副监狱长都吓坏了,又一次将我关禁闭,同时威胁我要给我加刑。

我知道法轮大法教导人修心向善没有错、做好人没有错。

错的是江泽民为了自己的私利,利用国家、利用公、检、法、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我知道我们师父背负着被世人的污蔑、诽谤,是世人的无知。被毒害的被利用的生命将面临的后果是非常可怕的,他们如不将功赎罪,灾难将会降临。拒绝他们的迫害也是为避免他们继续犯罪、从而挽救他们。

依靠着信念,我在禁闭室绝食二次,一次40多天,一次70多天。

那些日子艰难困苦,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按照师父在《转法轮》著作中的要求,做一个“真、善、忍”的好人,世人终将觉醒,终将远离邪恶、选择善良,选择真正的了解法轮功,选择躲避灾难,选择给自己的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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