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篇雾霾文章 大连刘昌海被诬判四年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法轮功学员刘昌海四月二十一日被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开庭,被甘井子法院诬判四年。家属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判决文书,是律师辗转相告的。主审法官卢明利,曾经多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

刘昌海正在等待上诉结果。法庭上,家属才知道,刘昌海案子的主要焦点是给境外媒体写了几篇文章,内容不过是中国雾霾严重,需要治理等,直抒一个文人书生忧国爱民的一点感触。

刘昌海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被西岗分局警察从家中绑架。警察同时绑架了他的妻子与女儿(她们都没修炼法轮功),后妻女被放回。据悉,当天刘昌海妻子出去办事,刚下车,走到无人地方,突然被两个黑衣人绑架,手上的包直接被他们抢走,然后便被绑架到公安局关押。警察用她包里的钥匙进入她家,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也只找到一本《转法轮》,可他们还是把刘昌海与他女儿绑架了,并抢劫了他的工作电脑和打印机连同那一本《转法轮》。

刘昌海,56岁,是毕业于浙江大学的高材生。早年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失去工作,近年一直致力于编撰字典的工作。因为没有经费,只能事事亲力而为,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坐到电脑前,晚上一直忙到深夜,常常忘记吃午饭。繁杂而巨大的工作再有半年就要完成了,却无端被绑架,电脑里全是撰写好的字典及参考资料,打印机也从未输出过一份与字典无关的文件,却都被没收,那电脑里存储的资料可是他数年来的心血呀!

刘昌海被绑架后,起先被送洗脑班所谓“转化”,涉案警察对家属说要“转化”关押他半年,请家属多次去劝说。虽然多年来,刘昌海忙于字典的编撰工作,没有参加学法小组,没有与同修联络,但他知道自己是大法弟子。半个月后,作案机关将刘昌海送看守所羁押。

公检法人员为迫害刘昌海编造的“案子”因为证据不足,几经退卷,案子从西岗转到甘井子,再到西岗,最后于四月二十一日被甘井子法院非法开庭。

法庭上,家属才知道,刘昌海案子的主要焦点是给境外媒体写了几篇文章,内容不过是中国雾霾严重,需要治理等,直抒一个文人书生忧国爱民的一点感触,在言论自由的宪政下,在网上资源共享的今天,这却成了“犯罪证据”,尽管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刘昌海最终还是被冤判四年。

法官卢明利电话:82793730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区分局 东北路146号 电话:0411-8247472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几篇雾霾文章-大连刘昌海被诬判四年-340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