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两遭非法劳教 湖南长沙市粟东辉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6年08月04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湖南省长沙市现年四十八岁的粟东辉女士,在追寻生命的意义中,找到了法轮大法,从此疾病不治而愈,使她获得第二次生命。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中,粟东辉秉持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向民众讲清大法的真相,两度被非法劳教,家中母亲、丈夫、孩子也遭受巨大苦难。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粟东辉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起诉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一、走入大法修炼

我从小就对天地人中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上初中起,就一直看《奥秘》、《飞碟探索》杂志及其他哲学类书籍,心中在寻求真理。

一九九七年,不知怎的身体一下子出现了很多的病痛:风湿、腰背疼、咳嗽不停(一整天有一小时停止不咳对我来说都是幸福)、浑身无力,体重剧降、眼窝深陷眼睛无神,只能吃一小坨白开水泡饭,年底我住院了。住院期间,用尽了国内外的药物治疗都没效果,也查不出病因,后来医生提出做肺镜检查,我怕疼,又看到对床一年轻女子做肺镜后确诊为晚期肺癌,我很恐惧,就坚持出院了,在家吃中药。七十二岁相依为命的老母亲身体不好,也很着急,当时丈夫在外地,孩子才二岁多,可我还不到三十岁啊,想到年迈的母亲心里很难过,也很绝望,想着死亡离我不远了。

这时,我就想到了不知人死后是否还有灵魂、还有去处,在身体稍好点时,我去了一家小书店,买了几本佛教中的书看,看完感觉有另外的世界存在,但还是不太明白,就又去了那家书店,在书架上寻找,看到了《转法轮》一书,翻看目录都是我感兴趣的问题,买回家,两天看完,感觉自己终于找到了人生真谛,但觉得不过瘾,又去找,发现还有一本薄一点的《转法轮(卷二)》,我很兴奋,问书店老板是否还有相关的其他书,老板说没有了,这是最后两本书。我说:“怎么会没有呢?”老板说这是禁书,一九九六年就禁止出版了。我心里很纳闷,这么好的一本教人向善的书,国家为什么要禁呢?

看完第二本书后,忽然发现我的咳嗽减轻了些(当时并不知道是因为看书的结果)。到了一九九八年三月,有一天我忽然想:身体这么差,怎么不试着找找书中所说的功法炼炼呢?这么好的功法,我应该去炼啊。当时的想法是我一定要找到。后来就在路边遇到了正在看《转法轮》的同修,心里高兴啊,终于找到了知音。

就这样我走进了修炼大法的行列,刚炼一星期,鼻子畅通了,咳嗽减轻了,能吃能睡、体重恢复,心里那个激动啊!感觉自己终于找到了人生真谛、宇宙真理,是世界最幸福的人。母亲看到我巨大的变化也走入了修炼,她的身体也好了很多。

二、对我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当我从央视看到这种与我在修炼实践中证实的感受完全相反的宣传,对我心理冲击非常巨大,我不敢相信央视,公然“堂堂正正”的向全国世界撒弥天大谎,我震惊了!冷静下来,我在想也许是政府还不了解法轮功,我是大法的受益者,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同时让我明白了人生真谛,我一定要去为法轮功说句真话、去讲出真相、证实法轮功是正法,就萌生了想去北京中央电视台问问、说说情况。

我写了自己修大法以来身心巨变的心得体会,去了北京中央电视台,到了央视,开始不让进,我说这里有接待百姓诉苦的窗口,我也有很多的疑问为什么不接待我?不肯走,后来就让我进去了,里面出来一人不知是干什么的,看了我写的体会、问了情况,回答不了我的问题,就说你在家炼,不出来就好了,他家的妹夫也炼,不出来就没事。我说这不是理啊?一般人还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法轮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他说那你的意思就是中宣部在说假话了?我说要的是一个理,如果我错了请你们说服我。他不做声了,打了一个电话,不久来了派出所的警察把我带走了。

在警察局里,警察说你们何苦?胳膊拗不过大腿,我说不是要拗,而是要一个理,难道国家不讲理吗?他说你们炼的人有几千万,都超过了共产党员的人数,那听党的还是听你们师父的,我听了哭笑不得,我说修炼是强身健体、修身养性,跟作为国家的一员听谁的有什么关系?相反,身体好了、道德品质提高了,只会利国利民啊?后来我被当地派出所接回,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前某天下午,我正在家洗衣服,户籍员以谈话为由,将我骗到派出所,说快到七月二十号了,为防止你们闹事要送去拘留所关几天,说这些话时,他自己都不好意思,说这是上面定的。就这样我被非法拘留了七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因我在大法中修炼,用生命感受到了大法的洪大与慈悲,难以言表。然而,国家所有宣传机器,对法轮功进行了铺天盖地的抹黑宣传,煽动仇恨,对大法师父进行人身攻击,对大法师父的讲话和书籍进行篡改和断章取义的造假诬陷,众多的同修被非法关押失去自由,我决定再一次去北京。

我写了一份很长的法轮功是正法的修炼体会来到北京,先去了宣传部,跟门卫磨了很久也不让进,无奈到了天安门广场,亲眼目睹了众多的同修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而被警察侮辱、暴打,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感觉警察凶煞恶极、简直没人性得连畜生都不如,反衬的是大法弟子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平和、善良及坚定目光中透出的无比悲壮!

平时我是很胆小的,但此时本性中发出的强大正念让我丝毫没了一点怕心。这时正好看到某领导来到升旗杆前似乎在慰问升旗手,我来到人群前靠近此领导,对他说:请你了解一下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看看我因炼法轮功起死回生的身心感受。他接过稿子看了一眼,又看了一下我,有点慌张,把稿子递给旁边的保镖,没说话往前走了。这时另一保镖过来抓住我说,你还敢把材料送到我们领导手里来了,就把我送到前门派出所,那里非法关押了数不清的同修。

再后来把我非法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在这里,每天除了吃两餐水煮白菜加一个馒头外,其余的时间就是两臂抱腿,与很多被关押人员挤坐在光板通铺上,不准动、更不能伸腿,否则就要重罚。大约一个月后,被当地派出所接回非法关押在长桥看守所。在看守所,我被要求超负荷完成给霓虹灯灯泡穿线的奴工工作,完不成任务不让休息。四十五天后,我被送去白马垅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期间被非法强制“转化”、被非法强制观看诽谤法轮功、诽谤师父的电视及录像。

二零零一年一月,江泽民及其爪牙利用政府资源伪造了“天安门自焚”事件并迅速向全世界传播,这种以国家名义公然向全世界撒谎的卑劣行径再次让我震惊,因为对政府彻底失去信任。为了不让中国百姓受弥天大谎的欺骗,二零零二年,非法劳教回家后,我走出去开始向民众发资料、讲清真相。在一单位宿舍发资料时,被绑架,第二天被非法抄家,两天后被送到长桥看守所非法关押,一星期后,转到长沙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天后被送到白马垅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期间,我不“转化”,被要求接受劳动再造,我提出劳动教养守则第一条就是认罪认错,然后才是接受劳动改造,那么我何罪之有,我炼功祛病健身、按真善忍做个好人也错了?首先你得说出我错在什么地方吧。她说:共产党说你错了你就错了,政府说不让炼(炼法轮功)就不能炼。这次不要求强制转化了,但必须接受“劳动改造”。我坚决不接受,就被加教期,每月加十五天,我绝食,他们强迫给我打针,有一种红色液体针听说是毒针,我誓死反抗,没有得逞。

很多坚定不“转化”、不接受“劳动改造”的同修都被送到严管队施以酷刑,我问当时任一大队队长的丁彩兰(迫害先锋)为什么要施以酷刑,简直没人性,她阴笑着说:你们不是要吃苦、要提高吗,我们帮你们提高啊。这种流氓无赖的嘴脸表现极致。

二零零二年八月,新开铺劳教所(男劳教所)过来一行人,给没“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做“转化”,把我单独关在二楼,实行车轮战,不让睡觉。后来又在一个会议室五、六人连番轰炸。我就想: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这是天赋人权,作为一个政党有什么资格改造别人的思想。

两次被非法劳教期间,都派了两名其他劳教人员限制我的自由,我走哪他们就跟哪,洗漱、打饭、上厕所都跟着,不准与别的同修说话、看一眼都不行(说是怕使眼色),不准炼功,被发现了要加他们的教期,这种让群众斗群众的做法真卑鄙、在侵蚀人的道德良知。

三、对家人的伤害

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是离休干部,因在青海高原工作了三十多年,心肺不好,尤其是肺气肿,发病时呼吸困难、非常痛苦,看到我修大法后巨大的变化,这位曾经的“无神论者”也走入了修炼,炼功后,不言而喻身心变化显著,人精神了、很开心。可是这场迫害、尤其是我接连被抓,当时只有几岁多的孩子也得靠母亲照顾,亲朋好友被欺世谎言蒙蔽后的不理解、责怪,这些都使曾在“文革”时就被带高帽游街批斗过的她倍感压力,不久身体就垮了。就是这样,她还是写信鼓励我,说她一生两袖清风、是个正直的人,告诫我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一身正气。在我第二次被劳教期间的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日,母亲离开了人世。我无比尊敬我的母亲,为她而自豪。

丈夫在外地工作,心理上也承受了巨大压力,我最后一次回家后,他也回到本地工作,由于受媒体谎言的蒙蔽,加上他又是个很现实的人,不肯听真相,心里又知道我是个善良正直的人,非常痛苦,十几年的时间,两眉紧锁从未舒展过,家庭氛围很压抑。

孩子的身心也受到很大创伤,被非法抄家时,孩子目睹了全过程。我去上厕所时,七岁孩子紧跟我进厕所,然后迅速把门栓上,这时一名女警察用脚使劲踹门,我赶紧打开,孩子避让不及跌倒,被铁桶刮伤,我永远也忘不了当时孩子满是恐惧与仇恨的眼神。妈妈接连被抓,后来最亲近的外婆也离开了她,在她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永远也抹不掉的阴影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只要参与了迫害,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法网。直接迫害我的单位、人员违法犯罪行为是在江泽民一手指挥下造成的,所以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虽然写出某些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但是在这里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是直接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通过起诉江泽民,让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各级官员和基层执行者看到,无论什么人,无论职位大小,只要犯下迫害法轮功的反人类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此警示他们,悬崖勒马、弃暗投明、将功折罪,这是对他们最大的慈悲。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