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级递交诉江状 逐级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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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二零一五年五月大法弟子和他们的家人开始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后,我想这是救度这些公、检、法人员的机会,因此写好诉状,从六月到七月份,由市、区、省一步步的走上去递交诉状。

开始我们到市法院递交起诉状,一个年轻妇女接过诉状一看被告是江泽民,她说我们不能受理,你往上走吧,我又给了一个男子,他接过去一看也说管不了,你到六一零叫他们管吧,我说六一零是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他们是真正的犯罪集团。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被江泽民集团迫害是千古奇冤。他们说你们走吧,知道你们是好人,我们管不了。后又到区法院,他们也无能受理此案。

我们又到省高级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以今天不是你们地区的接待日为由,不接申诉状。我们又去了省高级检察院,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我与一位同修在一个窗口递交了控告状,一位男子接过控告状一看说,就重复被灌输的谎言,我说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邪教有教人向善的吗?我们经过讲真相,然后他们接了控告状。但在返回的路途中,高速公路路口还有警察拦截我们,同修们请师父加持正念闯过去。

回来的第二天中午,公安分局警察到我家敲门,我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他们说是分局的,由市公安局命令,叫我们到你家问一下,你昨天去过济南吗?我说是不是控告江泽民的事,我控告江泽民也不违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们做事要掂量着,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犯了天法、违背了国际人权公约,同时也违犯了中国现行的法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有一警察说对,另一警察望着我家绣着“真善忍”的十字绣说,“真善忍”是真好啊!我说:“你们知道真好还听他们的指使?”他们说没办法得服从上面的命令,说着拉开我家抽屉拿出了市、区的控告状。后来我被他们绑架,在路上一个警察拿着护身符亮给我看,我说你不三退拿着护身符也不管用,赶快把你入的党、团、队退了吧,神佛才能保护你。他说等等吧!

在臭名昭著的洗脑班,我和九名同修不停的发正念,背法、炼功、唱大法弟子的歌曲,几个帮教根本不敢靠近我们,有一天去了个不知是哪个单位的领导,受中共谎言毒害很深。我们给他讲真相,他说先听甲同修讲,再听我讲。甲同修一直讲下去,讲的非常好。我又接着给他讲,现在法轮功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唯独中国共产党迫害。我们一国两地的台湾就有很多人学炼法轮功,而且都是自由和公开的。他说不让学,也都是通过人大批准的。我说根本就不是,法律里面也没有提及法轮功,都是江泽民口头传达,江泽民视中国法律如粪土,公开践踏法律。天安门自焚也是造假和欺骗,那有一个人在大火中衣服都被烧破了,头发还能完好无损。三尺头上有神灵,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老天能不灭它吗?天灭中共是天意。他无言以对,并说上趟厕所,借此而去。

在区看守所,这里是些常人犯,吸毒、贩毒、诈骗、淫乱、全能神等,每到晚上电视嗷嗷叫,我在一旁发正念、背法,心想谁也干扰不了我。她们除了干活外,就是背《弟子规》,我说我给你们背我们师父的一首诗吧:“为名者气恨终生 为利者六亲不识 为情者自寻烦恼 苦相斗造业一生 不求名悠悠自得 不重利仁义之士 不动情清心寡欲 善修身积德一世”[1]。

几天以后,检察院的检察官去核对笔录,笔录中另加了一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说:检察官先生,这句不是我说的,法轮功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不是邪教,我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他说:好好我给写上,此条我不承认。我说检察官先生请你再给我写上一句,控告江泽民不违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他说好好好,我给你写上。当时我的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那是慈悲的力量。我说法轮功是被冤枉的,我们大法弟子都是好人,都是善良人。我希望你们检察官深思、明鉴、三思而后行。这位检察官脱口而出,唉!不要哭了,我们回去还要审查的,好了。

过了两天,我们全部同修都回家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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