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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栖伟遭恶报被判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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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谭栖伟受贿案,认定被告人谭栖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法院查明:谭栖伟直接间接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一千一百四十三万余元。案发后账款利息全部追回。

谭栖伟,一九五四年八月出生,曾经任重庆市南坪区区委书记、重庆市副市长、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二零一四年五月三日被调查,二零一五年四月被提起公诉,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被开庭审理。

谭栖伟的落马是他长期追随江泽民、周永康、薄熙来迫害法轮功的恶报。谭栖伟因卖力迫害法轮功得到重用,二零零六年三月被提拔为重庆市副市长。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年三月,谭栖伟任重庆市南坪区区委书记期间,南坪区六一零、政法委、公检法司系统绑架、劳改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袁秀丽、张存素、周良珍、周良柱、王占德等人;诬判法轮功学员胡中玉、唐丙焱、王琦、周良杼、周旭霞等;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周良荣、周良娟、陈冬菊、高辉、何阳珍、赵荣俊、何霞等。

截至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明慧资料馆数据统计显示,经明慧网报道的重庆市当局迫害法轮功案例共计二千五百零八例,直接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二千七百四十六人,其中被迫害致死九十七人。谭栖伟是重庆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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