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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刘玉玲因诉江被非法拘留

——到底是谁在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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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刘玉玲近日因控告江泽民,遭当地警察绑架抄家,被非法拘留15天。

刘玉玲修炼法轮功之前曾患有心肌炎、胃病、胆结石、颈椎、关节炎、肩周炎、皮肤病、子宫下垂,神经性头疼,等十几种病。丈夫外遇与刘玉玲离婚,三个孩子丈夫都带走,不让和母亲接触。在承受着病痛的折磨和家庭的痛苦,在生不如死走投无路时,经朋友介绍,1997年有幸修炼法轮功的。炼功后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至今19年了,身心健康,化解了和丈夫的恩恩怨怨,独自一人生活得很充实,这都是受益于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得到的。

可是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刘玉玲曾经步行到北京上访,鞋磨破了,脚也磨出了血泡。她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绑架、抄家、关押、洗脑、流离失所等迫害。

依据2015年5月1日最高法“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说法,刘玉玲在2015年6月份,向最高检、最高法邮寄了起诉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讲述了16年来江泽民集团对自己的迫害和家人的承受,要求依法追究责任,将江泽民绳之以法,还法轮功清白,还法轮功师父清白,还公民信仰自由权利。可最高检、最高法把控告状退回到当地公安局,因此刘玉玲再次遭到迫害。

11月17日晚8点钟,德城区车站街派出所四个警察(一个叫唐磊,一个警察号为083003)因刘玉玲诉江之事在刘玉玲租住处楼下把她围住,并把她绑架到派出所。在审讯室,先是李姓警察审讯,其余人员去抄家,在抢劫的物品清单上叫刘玉玲签字,她不签,直到半夜2点警察把她带到楼下宿舍室,让她坐在椅子上,把她的双手铐在床腿上,四个警察每人一个床铺睡大觉。

因刘玉玲不能动,又没有睡意,她就背师父《洪吟》中的诗句和《论语》。四个警察睡不着,说刘玉玲念得他们脑袋疼,随后把她带到另一间屋里,其中俩个警察按住她,强行在形如四方盒的小仪器上摁手印(十个手指都摁),签字、照像、采血,一个牌子上还写着她的名字等信息。刘玉玲抵制警察的非法行为,并正告他们起诉江泽民,符合《宪法》规定,没有犯罪,却被警察诬陷成打他们。

第二天早晨8点警察又去刘玉玲家抄家,抢走2袋《九评》、《解体党文化》、《江泽民其人》书,还有以前看病时的病历等,并把房东兄弟俩带到派出所逼问详情。警察把刘玉玲又带到审讯室,问她诉江之事和家庭情况,让她在笔录和物品清单上签字,她不签,并告诉他们这些东西是自己省吃俭用买来的,是在救人,没有犯罪,是警察在执法违法。完后警察又把刘玉玲带回宿舍楼,双手铐在床腿上。

直到下午一点半,警察把刘玉玲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警察污蔑说她走火入魔了,没治了,没上过学,能背大法书。不法人员先是搜身,鞋带、腰带等都扣留,让穿号服。刘玉玲不穿,一个斜视狱警(周三、日值班)就不给饭吃,指着多人骂刘玉玲“别象狗一样,不穿号服。”因三顿不给饭吃,穿得单薄、又冷又饿,刘玉玲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嘴唇发紫、脸色苍白、心慌,走路无力。医生说,心肌炎发作难受时,如摔倒,也许死在那里,无法医治。斜视狱警冲着刘玉玲说:“明天早上穿号服去吃饭,不听我的你就死路一条,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活着对我没坏处,你死了跟我无关。”狱警曾三次到刘玉玲1号狱室,骂脏话,不堪入耳。刘玉玲被非法拘留15天,于12月2日放回家,

法轮功学员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履行公民的合法权利,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起诉江泽民对法轮功所犯下的罪行,完全合法。

而最高检违反:“检察院应当保障举报人及近亲属的安全,依法保护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它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使用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信函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得鉴定笔迹。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如果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打击报复举报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公安人员登门以调查名义进行干涉,违反了:六月三十日,公安部纪检监察局印发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建立登记制度。禁止中共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其他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要求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遇到有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办理的情况,应当一律记录在案,并向相应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从以上《宪法》明文规定,到底是谁在执法犯罪,一目了然。法轮功学员控告的只是出卖国土,腐败治国,迫害好人的江泽民,对其他参与迫害的人没有任何怨恨和行为(毕竟他们都是被江谎言欺骗和利用了)。可是“善恶有报”是永恒不变的天理,看追随迫害的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李东生、徐才厚等人,他们可悲下场,表象是权斗,实质是报应。

诚心奉劝还在参与迫害的人:早日明白真相,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大法,得到救度,人人都平安幸福,不做江泽民的陪葬品,是法轮功学员的心愿!

附:警察第一次抄家抢走的物品:一箱盘盒、一箱空白光盘、一箱纸、两个手电筒、手机一部、订书机、录音机、一个一维地、光盘袋、光盘白纸带、塑料袋、护身符、书签、条幅、法轮功书、《明慧周刊》、安装接收新唐人电视的部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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