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技术精英和妻子被判十年 中院维持冤判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初冤判曹玉光、李琴十年。曹玉光、李琴上诉至泰安市中级法院之后,泰安市中级法院违反法律不开庭、不审理逾三个月,现维持原判十年,两人均已上诉至更高级法院。

李琴现被劫持至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十一监区。曹玉光至今仍在看守所,据悉,曹玉光曾经被绑架到济宁监狱,但是济宁监狱将曹玉光返送回新泰市看守所。

曹玉光以前任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矿安全矿长,二零零八年矿井事故后开始修炼法轮功,随后在新汶矿业集团技术研发部担任副部长。他修炼之后身心受益,感受到了佛法的神奇,修炼前的神经衰弱等症状也都没有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新泰市国保大队副队长李同军等人多次到单位骚扰曹玉光,逼迫曹玉光签所谓的“悔过书”,曹玉光、李琴多次拒绝。五月十日,李同军、钟崇涛再次着便衣撬门闯进曹玉光家中,抢劫走家中现金、衣物、手表、新买的电脑,甚至连插排也一起抢走。二零一四年李同军就曾着便衣闯入曹玉光、李琴家中强行抄家并带走存折、身份证、电脑、打印机等财物。

二零一五年六月,曹玉光被非法批捕,他的妻子也在外地旅游时遭到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山东省新泰市法院对曹玉光、李琴夫妇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律师收到判决信,新泰市法院对曹玉光和李琴判刑十年。

曹玉光、李琴被绑架、非法判刑的经过详见明慧报道:《《新汶矿业集团技术研发部副部长和妻子被诬判十年》》

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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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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