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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被抬入监狱迫害 伤残警察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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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现年五十七岁的金成山,原来是公安分局干警,一九九六年因车祸胸椎粉碎性骨折致高位截瘫,属一级伤残,先后就医于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二一一医院,北京三零一医院和协和医院治疗。在现代科学医学毫无办法的情况下,经人介绍走入法轮大法修炼,身体得到了明显的康复。

一九九九年法轮大法遭江泽民团伙迫害后,金成山坚持信仰大法,多次遭受迫害,两次被抬入监狱迫害,中共当局的荒唐借口是无法行走的金成山“破坏法律实施”、“扰乱社会治安”。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金成山控告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法轮大法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被控告人江泽民在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栽赃陷害和人身攻击,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判刑、劳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宪法及法律。

关于金成山遭受的迫害,请参考明慧网报道《残疾警察坚持信仰 两次被抬入监狱迫害》、《高位截瘫的金成山在呼兰监狱情况危急》、《哈尔滨市残疾人金成山狱中痛苦煎熬》等等。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以下是金成山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我叫金成山,男,现年五十七岁,原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安分局警察。一九九六年因车祸致高位截瘫后退养在家,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属一级伤残。先后就医于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二一一军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和北京三〇一医院。在现代科学、现代医学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为寻求治病经人介绍走入法轮大法修炼。

修炼法轮大法,使我身体得到了明显的康复,可以手扶东西站起活动,令人最为头痛且久治不愈的五处褥疮(两胯处、两屁股处、后腰处)不治而愈,全部康复。特别是学法后心灵得到了净化和升华,真正的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深感造业的可怕和善恶必报天理的真实。

看到我修大法后的变化,妻子焦晓华也走入了法轮大法的修炼,数十年如一日对我悉心照顾、不离不弃,如果不学大法,可能早就离开我了。妻子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受到了亲朋好友及邻里的一致赞扬,“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啊!”“法轮大法好!”相比之下,与我同一车祸的司机郝立君,家有数百万元的家具厂,其妻子因郝立君残疾(也是高位截瘫)而离婚,对比反差极大。

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对法轮功进行铺天盖地的迫害,使众多法轮大法学员遭受迫害,我也是其中之一。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姜继民伙同国保大队长陈兆林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旨意,无缘无故的在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组织三十余名警察利用技术开锁的办法强行闯入我家把我背铐双手按在椅子上,把妻子焦晓华背铐双手按在厕所内,开始抄家抢劫,抢劫现金和电脑等财物约五万余元,其中包括现金13200元、三星台式电脑一台(价值9000元左右)、惠普330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价值6000元左右)、爱普生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价值1100元左右)、爱普生喷墨水12瓶(价值150左右)、惠普打印机硒鼓8个(价值2400),甚至抢走接尿用的小塑料袋20余袋。抢劫后又留下了七、八名警察在我家守候了两天两夜才离去。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妻子焦晓华去法轮功学员于怀才(已被迫害致死于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家去给他妻侄送结婚礼钱时,被在他家守候的警察抢去钥匙,呼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姜继民、国保大队长陈兆林再一次纠集了十多名警察对我家又一次抢劫。抢走笔记本电脑等大约一万多元的私人合法财物,其中包括戴尔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2600元左右)、无线上网卡一套(价值1100元左右)、佳能1010激光打印机一台(价值1250元)。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姜继民、国保大队长陈兆林等二十多名警察再次强行闯入我家把妻子按在地上,铐上双手拖走,关押至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将我光着屁股由四名警察抬着褥子,两名警察按住我,抬入救护车中拉到哈尔滨市第四看守所(又称公安医院)非法关押。

由于对我强按不让动的折磨,加之护理不到位无人照管,使我早已康复的五处褥疮全部压坏,开始流血、流脓,再后来就只流黄水。由于九天没有大便,肛门内外全部硌坏,抠出的大便都是血便……由于褥疮溃烂导致高烧不退,第四看守所(公安医院)要求呼兰区公安分局将我拉走,不同意继续关押(因不符合关押条例,担心我死亡)。在第四看守所多次与呼兰区公安分局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第四看守所强行把我送回呼兰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四月份在第四看守所监号内呼兰区法院走过场的所谓开庭诬判我五年徒刑,非法判我妻子焦晓华三年徒刑。(之前因修炼法轮功两次被非法拘留、非法罚款2000.00元)。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九天,呼兰区看守所长王财不给我转交上诉材料,强行把我抬入呼兰监狱继续迫害。

在呼兰监狱医院被非法关押的两年半时间里,先后换了二十多名犯人“护理”我,在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极度痛苦折磨中度过,曾两度生命垂危于呼兰监狱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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