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被冤判 天津王昌寿面临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委会非法庭审王昌寿先生。因王昌寿坚信自己没有罪,不予配合强加于他的非法庭审。

王昌寿的律师也提出,法庭没有书记员记录庭审实况,不具备开庭条件。法官无奈宣布中止庭审。现已确知,王昌寿被再次非法开庭的时间是在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上午十点五十分。

现年六十九岁的王昌寿先生,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与朋友们一起读法轮大法的著作时,被闯入的警察绑架。王昌寿的老伴冉官权女士已经中共法院非法判刑,警察又将王昌寿老人构陷到法院。

六十七岁的冉官权是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被滨海新区向阳派出所警察绑架。塘沽法院先后两次对她非法庭审,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对冉官权非法判刑三年半。冉官权向天津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天津第二中级法院没有开庭,也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就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直接作出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检察院:
电话:022-25861269; 022-25852000; 022-25861277

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原天津市塘沽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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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官周某022-6527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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