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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拒发护照 使我无法赴美参加女儿毕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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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我的女儿于二零一二年考入美国加州大学深造。二零一三年该校第一次发出邀请函,邀请我们家长参加孩子的毕业典礼仪式。我和孩子的父亲高兴极了,能够分享孩子人生学业有成的一大喜事是为人父母的荣幸,我们商定同行去参加女儿的毕业典礼。孩子的父亲有出国护照,而我的护照于零九年已过期得从新办理,于是二零一三年四月我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出国护照。当时办理流程很顺利,并告知半个月后给我邮寄护照证件。然而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星期后我等来的却是一个办证未通过的电话!

我立即赶到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询问缘由,工作人员很难为情的对我说:不好意思是“上面”没通过,我们也没办法。在我一再追问下,工作人员才勉强把工作电脑转过来给我看,见上面显示“法轮功重点分子”几个大字!当时大厅有很多排队等待办证人员,我当面质问工作人员:炼法轮功怎么了?与我办证有何关系?我对那些还在等待办证的人说:你们今天在这做个见证,不久你们走出国门,包括香港、台湾无论哪个国家和地区请多留意处处都能见到法轮功!法轮功教人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在世界上弘传一百多个国家,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还没等我说完,工作人员一边给我退办证的钱、一边将我往门外送,一再表示说他们都知道是共产党不干好事,“上面”胡整没办法,对我办证未通过这事也过意不去。

当天下午一上班,我又去汉滨区国保大队强烈要求无条件办理出国护照。当时汉滨区国保大队长吴新生、赵思林、邓涛还有两个不知名的警察,听我讲孩子在美国读书,看到我呈上的加州大学邀请函,他们几位互相交换了眼神,意思是孩子不可能出国啊?因为他们清楚的知道在二零零九年曾恐吓我不好好“配合”的后果,明确提到将来限制孩子出国留学的事(当时我就心想你说了不算)。随即他们话题一转以我的“表现”(指不转化、不写三书)不可能给办理护照。我说:“你们也是为人父母,作为一个母亲我只是参加孩子毕业典礼,我给你们表的哪门子态?”我又义正辞严地说:“我作为一个合法公民,你们这样做是非法限制公民的自由权利,这是执法犯法……”最后他们让我先回家,等他们上会研究再说。后来我又陆续去了多次均以“上会研究”搪塞了事。

转眼到了二零一四年三月,校方再次发出邀请函。眼看临近六月份孩子毕业,于是我从四月份又开始着手办理出国护照,从汉滨区国保——汉滨区维稳办(610)——汉滨区政法委三家政府机构来回跑,他们的一贯做法是互相推诿,但不予办理的理由却是惊人的一致:

1、不交保证金不行。我说:零九年缴的到现在还没退?
2、不转化不行。我反问:你们要把好人往哪转化?修真善忍做好人有错吗?你们天天喊维稳维稳,还怕好人多啊?
3、全省没先例。我说文件在哪?这么多年过去了,到现在我都不知我到底触犯了国家的哪条法律?

他们回答不上我提的问题,后来他们把公安内部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这个所谓的“绝密文件”共有六条细则,他们套用其中第五条“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不准出境”,借此不给我办理护照,从而达到限制信仰法轮功人员出国的目的。这一条表明只要是在中国,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被质疑的嫌犯。我对汉滨区国保大队工作人员说:你们天天维稳,现在新疆暴乱,昆明暴乱,处处都是持刀抢劫的,诱骗杀人的,贪污腐败的,哪一桩是你们打压这么多年的法轮功学员干的?他们个个瞠目结舌!

再后来我去找他们,他们天天都在“开会”,其后连大门都进不去了。最终只好孩子的父亲只身一人前往美国参加女儿的毕业典礼。

时至今天,给不给办护照,对我来说已不重要。只是作为一个合法的中国公民的权利没有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我感到很痛心!我常常在想我何罪之有啊?只是因为遵照真善忍的标准要做个好人,只是因为不愿意违心的说谎话。修炼法轮功使我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一颗善良的心灵。然而却因为不愿放弃修炼,就失去了行动自由,这样公平吗?

跟随中共独裁专制又有谁能逃过上天的惩罚呢?唯来迟与来早而已!在此奉劝那些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看看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李东生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因此善用你们手中的权力,在善与恶、正与邪之间,每个人的良心都在时刻面临严峻的考验和选择,请善待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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