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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县六位法轮功学员控告首犯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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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法轮功学员蔡成喜和家人苏海瑞及元金堂、李春香夫妇和付喜群、马金叶夫妇,六人先后于六月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出刑事控告状,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迫害法轮功。

六位法轮功学员在控告状中表示,自己修炼了法轮功,得到身体健康,道德升华。而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后,他们失去了信仰自由的权利,人身自由被限制。以下是法轮功学员蔡成喜控告状中的主要内容:

学法轮功前,我在乡亲们看来是一个很不争气的人,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谁要惹了我,我会吹胡子瞪眼的来一通。

我学了法轮大法后,遵循师父的教导,以大法“真、善、忍”为做人的原则,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懂得了该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在我的心灵深处有了深刻的变化,改掉了前半生的各种恶习,逢人处事都能先为别人着想,不打人骂人,我能吃苦在别人前头,把享受让给别人,现在街坊邻居都夸我:“蔡成喜学了法轮功变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和其他同修想到国家信访局反映关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在途中被警察押回辉县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七个月,被强制放弃修炼法轮功,在此同时,西平罗乡政府人员王献成逼我家人苏海瑞交现金五百元。

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我和几位同修为了世人都学成好人,到山西陵川发放法轮功资料,结果又遭到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陵川看守所,所经受的迫害,现在想起来还不寒而栗。

二零零零年七月,苏海瑞在辉县韭山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谈学习体会,被警察绑架,非法关在常村乡七天,又被西平罗乡政府人员王献成敲诈现金七百元。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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