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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县胡宝日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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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十二月四日得知,湖北咸宁市通城县法轮功学员胡宝日、李艳和、胡关霞被分别非法判刑四年,法轮功学员王细美被非法判刑两年,艾莲芳一年。目前,他们正在上诉。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晚上,为了还民众的知情权,湖北通城县五位法轮功学员胡宝日、艾莲芳、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来到湖南岳阳县月田镇(往返二百多公里)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者恶意举报,遭月田镇派出所绑架。

七月八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岳阳县国保大队,七月九日下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其中胡关霞、李艳和、王细美三位女性学员被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胡宝日、艾莲芳俩位男性学员被关押在岳阳县看守所,同时,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岳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刑事拘留。

十一月十九日,岳阳县法院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十二月四日,五位法轮功学员接到了非法判决书,胡宝日、李艳和、胡关霞被分别冤判四年,王细美两年,艾莲芳一年。现在几位法轮功学员正在上诉。

做好人被中共迫害

1.胡宝日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胡宝日,现年六十岁,在中共对法轮功十多年的残酷迫害中,他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被恶警们非法抄过家,被绑架过两次,经济受到了一定的损失,身心也受到了一定的打击。

胡宝日,原是通城县阀门厂职工,阀门厂倒闭后,胡宝日与妻子共同做了点小本生意,苦心经营,得了一身病,风湿、胃病、鼻炎、支气管炎,使他身体过早衰老。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他有幸遇到了法轮功,通过学炼,那些病慢慢都好了,人也精神了,他深感法轮功的神奇,并把法轮功的美好告诉世人,使更多的人受益。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胡宝日在给一个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者举报。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杨雄将他绑架,非法关押拘留十五天,使他的生意受到了很大损失,还勒索他伙食费几百元。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胡宝日在自家店铺做生意,马港派出所派两个中年人到他的店铺探问学法轮功的情况。当时胡先生就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他们听不进去,就打电话叫来马港镇派出所五、六个恶警,把他绑架到了马港派出所。胡宝日不配合,后来恶警们将他送到了通城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天,期间强迫他做劳工,后强迫索取伙食费,家里生意因主要靠他,也受到直接的经济损失。

胡先生修炼法轮功,只是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对社会只有益而无害,江泽民一伙为什么要假借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

2.李艳和

法轮功学员李艳和,现年五十二岁,二零零四年,开始学法轮大法,到二零零七年,李艳和才开始炼功,一炼功,就感觉鼻子通透舒服,在看书时,就感觉到大法的神奇。

二零一二年五月,李艳和在乡下讲真相时,遭到受中共蒙蔽的人诬告,沙堆派出所警察,国保大队张定二等,将李女士劫持到拘留所、洗脑班迫害半个月,勒索及伙食费二千一百多元,间接损失五、六千元。恶警强迫要她说师父坏话,强迫要写“保证不炼功”等的所谓“三书”。二零一三年正月,又遭秀水社区两女职员上门骚扰。

3.胡关霞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胡关霞,现年三十六岁,家住通城县沙堆镇沙堆村十九组,她是一九九八年学炼法轮功的,那时她才十九岁。

二零零一年四月,胡关霞抱着一颗想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真相的心去了北京。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被关到一间铁笼子房间里,不给饭吃,后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一次放风的时候,胡关霞房间里的法轮功学员坐成一圈,一个女警察要她们出去,她们不出去,女警就拿来电棍电她们。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当时胡关霞的脸上、背上都被警察电伤了,她整个人差点休克过去。恶警强行给她灌食了。从她的鼻子里插进一根管子到胃里,然后往她胃里灌乳白色的不明液体,灌到胃里冰凉冰凉的,灌完后,那些液体不由自主从嘴里呕吐出来,还带有血丝,后被咸宁驻北京办事处的人押送到咸宁驻北京办事处。回本县,非法关进通城戒毒所继续迫害了四个多月。其间由当时的监管大队长宋仁祥指使,强行绑在死人床上。一次,胡关霞在默写经文时,被宋仁祥看到后打了她两个耳光,还强行让她跪在外面,戴上了脚链。最后,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送武汉狮子山劳教所继续迫害。

胡关霞夫妻俩都是法轮功修炼者,夫妻和睦。正当他们的小孩要出生时,二零零四年十月份的一天,通城县国保大队等人又把她丈夫吴志敏绑架到了通城县看守所迫害,使她夫妻分离,连孩子出生时都没见到他爸的面。还非法勒索了三千元钱,手机也被他们抢走了,摩托车也不见了,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多元。


相关责任人信息:
岳阳县法院院长:杨水平 办公室电话:0730—7668569、7668800
副院长:陈业文 张维 欧阳磊 政治部主任:赵慧
岳阳县法院新闻发言人:杨红 电话:18073060880 邮箱:913180328@qq.com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丽
法院负责此案子:周旺兴(男,50来岁,不明真相,认为炼法轮功是“国家规定违法的”,特别误解说讲真相违法)
岳阳县法院主要领导:肖志军 龙兵 戴清波
岳阳县法院主要成员:周旺兴 李先来 邹伍定 万祥云 张建明 付建军 李克毅 陶洪勇 余翔 陈愿玖 胡寒梅 吴立平 龚小明 张丽 徐海 许海罗 徐大兵 汤小勇 陈榕 刘清 荣幸 吴运阳 李远鹏 晏亚华 司马文韬
岳阳县检察院 检察长:段德平:13762001888 0730—7620188
副检察长:朱必达 吴春生 张正球 李小波
政治部主任:吴勤
侦查监督科科长:何科长 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邓玲
岳阳县检察院办公室:李彦、彭翔
岳阳县检察院公诉人:许郁芳 陈兴满 刘帅 闰纯 钟雄辉 曹飞
岳阳县检察院举报电话:0730—7622000
岳阳县政法委书记:袁陆保
岳阳县610办公室主任:郭胜强 13907403138 0730—7639976、766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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