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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年冤狱 揭露重庆女子监狱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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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二零零六年九月一天,我和两名同修到潼南县三汇镇斑竹乡的一个熟人家里去,途中给搭乘摩托的人讲真相,不料被他跟踪、恶告,潼南县“610”和国安把我和其他几名大法弟子的照片发到下辖区乡派出所。

三汇镇派出所三、四个警察闯到在斑竹乡的熟人家里,将我绑架到潼南县公安局,另两名同修被绑架到其它地方。几个小时后,我被关到潼南县看守所。没关几天,潼南县法院就对我非法判刑十年。宣判时没有通知我家人,是秘密进行的。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我被劫持到重庆市永川女子监狱。在六监区,女狱警文红梅命令包夹犯人强行扒光我的衣服,换成牢服,逼迫吃饭、解手要打报告。狱警命令两个邪悟者对我进行洗脑“转化”,我不理睬她们,不争辩,也不与她们多说话,她们没办法。期间,六监区一狱警强迫我写所谓思想汇报,我署名大法弟子,她不准我写,不准我上厕所。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我被转入了重庆市永川女子监狱三监区,被逼强迫劳动、强制洗脑。女狱警唐安智随时随地找我,满口谎言诽谤大法,我就给她讲大法好,告诉她真相。她就开始骂我,讽刺挖苦,扑上来想打我。后来三监区监狱长刘春燕和唐安智轮流对我进行转化,我被关进所谓“学习室”,由两个犯人看守,全天放《天安门自焚》的造假光碟,声音开到最大。我不看,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三监区监狱长刘春燕用电棍电我全身,连续几天,我被电倒在地上直滚,直到有次电棍没电了她才停止。

包夹犯人按住我强迫我看诬蔑光碟,她们把我掀倒在地下,我趴在地上,她们仍然反复放邪恶的光碟。早上七点多她们就把我摔到“学习室”的地上,放诽谤造谣的邪恶光碟,晚上犯人收工七点多,我才被拖回监舍。就这样迫害我一个多月。

在监舍,除我之外住了十五个犯人,狱警指使监舍的犯人给我灌食,十几个犯人就扑上来,按住我的脚、按我的手、按我的头,用筷子和勺子撬我的牙齿,她们把我口腔撬烂、牙齿撬松,也没灌进去。后来又把我拖到监狱里的医院强行灌食。后来她们白天叫我劳动,晚上那些犯人休息,我还要被强迫“学习”到十一点,有时是十二点,有时是凌晨一两点。

二零零九年夏天,重庆市女子监狱从永川搬到九龙坡区走马镇。监狱里的监区长三年一换,狱警也经常换监区。后来唐安智调到一监区。另一个姓樊的狱警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她强迫我写诽谤大法的东西,我不承认也不写。她把我叫到办公室,把窗帘拉上、门窗全都关的严严实实的,手里拿着电棍逼我写诽谤大法的东西,我被逼的去撞墙,她才放弃对我的暴力逼迫。

二零一零年上半年,一监区成立迫害大法弟子的洗脑班,将各监区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都被集中迫害。为首的是唐安智,另外有三个狱警,还有二十多个监狱犯人作打手和包夹。半天轮番播放“天安门自焚”等谎言,强迫看诽谤大法的书,写所谓思想汇报,强制洗脑,每顿吃饭前都要强迫唱邪党歌曲。我不唱,唐安智就罚我晚上“学习”和延迟睡觉,越到后来越加长延迟时间。唐安智采用了一套邪恶的手段来迫害大法弟子:要大法弟子在规定时间内洗完一楼到五楼的厕所,洗厕所只给刷牙用的那种小牙刷,厕所洗了后不用拖布拖,要用小毛巾一点点的沾干,超出规定时间就要剥夺睡眠时间,还要把厕所三个大桶装满水由洗漱间提到厕所。一位姓陈的五十多岁的大法弟子绝食抵制,狱警和犯人对她强行灌食,有时把她拖到医院里插管。狱警在她的食物里加了不明药物,后来这个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神志不清。

唐安智指使手下的犯人对大法弟子行恶,犯人为争名争利,达不到阴谋就打骂大法弟子,有的同修眼睛被打青,犯人还诬陷说是自己撞的。

我经常完不成劳动量,长期被剥夺睡眠时间,身体与精神都备受折磨,头发都掉了。二零一一年五月,我被转入四监区。四监区是老弱病残专区,早上六点四十五就要出工,给监狱摘纸盒、缝皮鞋、按键盘、做玩具娃娃,到下午六点多才收工。如果有人来检查,监狱就叫在押人员说假话,说我们是八小时工作制,是“5+1+1”(五天劳动,一天洗脑,一天休息),其实是六天劳动,一天休息。

重庆市女子监狱不仅摧残人的身体,更摧残着人的道德、良知和做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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