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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刑十年 何莲春在云南第二女子监狱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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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蒙自县法轮功学员何莲春曾先后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十七年,第二次于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十年。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念,遭受到严管、毒打、灌药等迫害,几次生命垂危。何莲春的父母曾担心地表示:“女儿能活着出来吗?”

何莲春家人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会见,何莲春还在继续绝食,身体情况危急。她向家人诉说了她被打等情况。家属找到监狱局反映,监狱局说何莲春是自残,不承认她被打等事实。

何莲春父母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向两高寄了对江泽民的控告信,反应女儿在云南女二监受迫害情况:何莲春先后两次非法判刑共十七年,现仍被关押在女二监六监区迫害。

何莲春十五岁就患十多种严重的疾病,初中还未毕业就休学了。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炼法轮功,在很短时间内,全身疾病消失,重获新生。

但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何莲春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六年回家。二零零九年六月又被法院秘密判刑十年。九月被政府逼迫离婚。

因何莲春不放弃信仰,遭打骂等各种迫害,监狱不给其洗漱达十个月之久。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面对暴力她以绝食抗争,被野蛮鼻饲,食物灌入肺中致生命垂危,满口牙齿松动、疼痛、脱落。监狱多次非法拒绝家人接见。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才给会见,她已绝食第六十三天;四月二十二日会见已绝食七十天;五月十二日会见已绝食九十天,前后两天监狱还在对她折磨。

之后,监狱就非法剥夺家属和律师的会见权。直到现在十一月初才给会见,可情况让家人心痛和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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