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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

更新: 2017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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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根据明慧网消息,二零一四年一月至十二月二十九日,辽宁省各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还一直在发生。各地公、检、法、司部门和部份警察仍在绑架、关押、庭审并冤判法轮功学员;还有部份地区用各种手段骚扰威胁,甚至强制对法轮功学员采集指纹、抽血化验或唾液化验,拍照等,迫使多人为躲避骚扰而被迫流离失所。

据不完全统计,近一年来,仅在明慧网《大陆综合消息》中曝光的辽宁省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至少有585人,其中有10人是一年中两次被绑架迫害。在被绑架的人中,有法轮功学员,也有不修炼的学员家人或亲属。截止十二月二十九日,被绑架的585人中有320人被刑事拘留或非法关押。在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中有177人被非法庭审,其中有96人被非法判刑。4人被迫害,于2014年去世; 13人被迫流离失所;不少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都遭到了抄家、抢劫家中财物、骚扰和威胁。

2014年1—12月辽宁省法轮功学员及亲属被绑架人数统计
2014年1—12月辽宁省法轮功学员及亲属被绑架人数统计

一、迫害情况
1、至少有581 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参与绑架单位机构及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名单

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 (县公安局)绑架人数被绑架法轮功学员姓名关押人数被非法刑拘、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姓名
沈阳市和平区15一老年女学员、丁丽华、关秀梅、李震东、张洪涛、李玉华、胡艳华、郜宏光、苏晓华(二次)刘小雅(二次)欧阳洪波、韩姓男学员、黄玉玲10刘小雅、关秀梅、丁丽华、李震东、张洪涛、胡艳华、郜宏光、苏晓华、李玉华、欧阳洪波
大东区13马江和女儿、李光文、赵静珍、沙宝珍、(郭丽君、沈秀清等三名学员)姜军、许慧娣、吴树鸣及妻子女儿、4马江、赵静珍、沙宝珍、姜军
沈河区4王桂兰、孙锡波、李咏梅、一老年女学员4孙锡波、王桂兰、李咏梅
铁西区6刘刚利、高姨、张姓学员、韩宝来夫妇及儿子、4刘刚利、张姓学员、韩宝来夫妇
皇姑区14田树春、李振东、官女士、丁女士、李女士、丛明、张蕾、李秀梅、陈超、李影、李淑贤、关玉秋和一女学员、郑绿波7陈超、李影、李秀梅、丛明、李淑贤、关玉秋、郑绿波
新民市3周勇习、高姓学员、文姓女学员1周勇习
沈北新区1邱铁艳 
辽中县1李玉芝1李玉芝
康平县5齐雅芝、景玉春、冯喜利、高根英、贾淑坤2高根英、贾淑坤
东陵区5恒心、张百万夫妇、一位不知名女学员、牛桂香、2牛桂香、张百万
法库县6刘艳红、叶桂艳、张秀军、关玉梅、李秀田、刘国杰2关玉梅、刘国杰
沈阳市37杨姐、高晗、张祖勇、舒予、孟宪光、一男一女两学员、孟凡光、漆剑霞、刘雅杰、郭鸿雁、张姓学员、刘传森、从亮、王喜岩、张雷、高燕、姜君、小慧、吴宏新、齐向阳及妻子、贾强、月慧萍、李畅、杨光辉、郭红艳、张淑霞、宋庆志、郭姓男学员、张书侠、陈凤华、柏秀云、王素 梅、小庆、陆远峰、巴冠金 15高晗、舒予、孟宪光、刘传森、从亮、王喜岩、齐向阳及妻子、漆剑霞、杨光辉、宋庆志、郭鸿雁、张书侠、陈凤华、小庆
大连市普兰店3吴桂芬、金姓学员、武翠华、 
中山区17刘玉梅、刘佳、刘玉美、杜龙平、宋玲、周传业、周月香、吴姓女学员、叶青丽、秦四贵、李春梅、程淑娟、孙彩燕、王玉和、一田姓女学员、刘大连、小胡11杜龙平、宋玲、刘玉美、叶青丽、周传业、周月香、孙彩燕、王玉和、秦四贵、李春梅、程淑娟
甘井子区11刘作娜、金凡儿、李姓学员、栾志华、耿姓学员、高姓学员、吴艳光、许美华及儿子、一名老年学员、刘俊玲6许美华、刘俊玲、刘作娜、金凡儿、李姓学员、吴艳光
金州区24李德会、汪利、王桂红、赵金华、卢冬梅、徐明海及老父亲、一女法学员、老崔、柏云香、王祺、卢姓学员、小魏、王桂 香、张国立、王桂英和丈夫、曲滨、陈亚洲、王素芳(二次)吕桂香、王秀芳、杨淑文16杨淑文、李德会、汪利、王桂红、赵金华、卢冬梅、徐明海、柏云香、王祺、张国立、陈亚洲、老崔、卢姓学员、王素芳、小魏、曲滨
沙河口区5张桂敏、任丽耀、李道荣和梁姓学员、宋淑春2张桂敏、宋淑春
瓦房店市7刘韵丰、王淑芳(二次)邹贤敏、于蓉光、姜淑波、张姓学员3姜淑波、王淑芳、一张姓学员
西岗区3侯银柱、一老年女学员、刘红霞2刘红霞、侯银柱
旅顺口区7刘松兰、周丽萍、宁春燕、谢云香、侯立被、刘嘉军于凤菊5刘松兰、周丽萍、宁春燕、侯立被、于凤菊
庄河市2孔英、黄成江、1孔英
大连市42张诚君、李玉花、吴淑芬、金姓、伍姓、(张锡明、由姓学员、邵姓学员、方云香、王秀兰等14名学员)李敏、王永 和、耿姓学员、程姓学员、王姓学员、张美莲、孙爱兰、王伶俐、刘新颖、张延林、(张姓学员、吴姓学员夫妇、周辉等9名学员)、孙占国、徐华、徐广柱、曲淑 梅13周辉、曲淑梅、张诚君、吴淑芬、金姓学员、伍姓学员、李玉花、张锡明、李敏、方云香、孙爱兰、刘新颖、孙占国、
鞍山市铁东区6于文哲、张运坤、邢丹及丈夫、李雅君、蔺淑云6于文哲、张运坤、邢丹和丈夫、李雅君、蔺淑云
海城市8宿邵利、卢云来、张亚芹、张家春母女、张家安、侯维玉、申丽芬5宿邵利、卢云来、张亚芹、张家春、张家安
立山区5柏久荣、马丽艳、关淑杰、李俊、大赵4柏久荣、马丽艳、关淑杰、李俊
台安县6李明喆、王英杰、孙进军、沈桂英、刘立和高秋影、1孙进军
鞍山市8孟艳丽、孟祥君、周改清、朱作海、王桂芝、老石太太、王丽红、郑国栋4周改清、孟祥君、孟艳丽、朱作海
抚顺市新宾县9张玉霞、李庆胜、唐玉婷、马思媛、黄香容、刘明珍、图丽娟、张宪模、老马太太 9张宪模、刘明珍、张玉霞、李庆胜、唐玉婷、马思媛、黄香容、老马太太、图丽鹃
新抚区2魏姓女学员、老高太太1魏姓女学员
顺城区17徐桂珍、王家国、唐洪艳、李力、王德芬、魏少敏、王国英、林柏、金哲、赵玉梅、关佳莉、徐秀清、林玉珍、关福珍、周玉芳、田香云、纪素娟7王家国、唐洪艳、李力、王德芬、王国英、魏少敏、徐桂珍
东洲区3赵洪莲、余寿荣和同室小姑娘2赵洪莲、余寿荣
抚顺市9一女学员、魏丽艳、祖孝娴、伊佐君(二次))郑云兰、山长英、龚学东、陈岩4魏丽艳、郑云兰、伊佐君、山长英
溪湖区3牛三春、王桂兰、仲维芹2仲维芹、牛三春、
本溪县3宋文凤、张秀香、邹君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 
桓仁县7郑奎新、王仁秋、郭丽艳、李丽、牛燕、于桂香、高德兰6郭丽艳、王仁秋、李丽、牛燕、于桂香、高德兰
明山区1孙淑瑜1孙淑瑜
本溪市24宗维芹及侄子和一老年学员、靳军波、赵成林、白桂琴、李彤、赵福贵、刘斌和冉芳、张凤云、杨森、谢瑞雪,谢瑞华, 徐杰和女儿、陆锦、魏建平、胡春燕、刘玉秋、宫淑玲、边利华、教红、佟淑娟5靳军波、赵成林、白桂琴、李彤、边利华
丹东市凤城市8安敏、关立新、卢俊及女儿、女婿、金彪、王立、姜凤丽5卢俊、姜凤丽、安敏、金彪、王立
东港市8一名学员、韩淑荣、宋春荣、单玉华、两名学员、刘慧英及丈夫(未修炼法轮功)2单玉华、刘慧英
元宝区5刘斌和女儿刘洋、辛桂琴及女儿、姜杨2辛桂琴、刘斌、
振兴区1范玉芹 
丹东市4崔振成、李淑香、王娥、王雪梅2崔振成、李淑香
锦州市义县3赵玲岩、王凤媛、张丽媛2张丽媛、赵玲岩
凌海市12丁玉秋、刘秀萍、梁锦君、赵秀兰、两名学员、马文峰、王薇、朱青、两名男学员、一女学员9丁玉秋、刘秀萍、梁锦君、赵秀兰、马文峰、王薇、朱青、两名男学员、一女学员
黑山县3王瑞凤、刘玉珍和另一同修、2王瑞凤、刘玉珍
太和区1冯桂秋 
古塔区1肖铭 
凌河区2姜海金、徐亚娟2姜海金、徐亚娟
锦州市27张月、魏丽萍、刁淑芬、沈文良、两名学员、张立风、薛立华、徐秀云、王丽阁、赵玉珍、李淑杰、苗晓坤邵明刚、张春 苓、赵玉芹、孙秀杰、杨玉霞和她父亲、佟贵芬、范灵秀、孙一的妻子、王玉清、小裴子、王军、朱彩云、张玉玲14张月、张立风、薛立华、徐秀云、王丽阁、赵玉珍、苗晓坤、邵明刚、张春玲、赵艳芹、孙秀杰、杨玉霞和她父亲、张玉玲
营口市鲅鱼圈区4刘鑫、孙辉、姜德荣、一女学员2刘鑫、孙辉
盖州市3赵春玲、赵桂敏、刘扬2赵桂敏、刘扬
老边区5肖何云、6胡艳敏、孙丽及张姓、王姓学员4肖何云、胡艳敏、王姓学员、孙丽
营口市5孙文庆吴瑞庭、朱瑞敏、胡志新、李慧芳、1孙文庆
阜新市阜蒙县7李永昌、宋淑敏、杨秀芬、赵英、尹迎春、张国珍、崔凤5张国珍、李永昌、杨秀芬、宋淑敏、尹迎春
彰武县4高雨民、武桂琴、齐俊荣、金星3高雨民、武桂琴、齐俊荣
新邱区1贾桂芝 
阜新市13王亮、张亚刚、耿丽华、耿丽娟、李峰和妻子、王利君、吴俊和、李艳君、尚英坤、宋淑敏、杨姓学员、常秀华9王亮、张亚刚、耿丽华、耿丽娟、李峰、王利君、吴俊和、李艳君、常秀华
辽阳市 灯塔市14唐桂东、郭振菊、李学品、赵秀艳、王庆忠、洪秀艳、高辉、李雅荣、张雪艳、朱淑萍、刘兴宝、辛秀清、马凤菊、不报姓名的学员14郭振菊、李学品、赵秀艳、王庆忠、洪秀艳、高辉、李雅荣、张雪艳、朱淑萍、刘兴宝、辛秀清、唐桂东、马凤菊、不报姓名的学员
辽阳县2王素珍、许剑2许剑、王素珍
盘锦市兴隆台区5桂玲、孙丽娜、易铁铮、杨艳华、苏燕、4苏燕、孙丽娜、易铁铮、杨艳华
双台子区3赵艳荣、于德源、贾立新2赵艳荣、贾立新
盘山县2周绍棠、李有全1李有全
盘锦市19胡良云、曲晓玉、刘青、苏凤琴、杨玉琼、苏莹、李艳、李桂玲、马翔宇及妻子还有父母、苏艳、韩崇辉,邹立明、倪兰、王英,王雪飞、王雪涛7马翔宇、曲晓玉、刘青、苏凤琴、杨玉琼、李艳、李桂玲
铁岭市铁岭县2林燕、陈丽爽2林燕、陈丽爽
昌图县6杜长印、张国静、王金柱、孙国华、陆娟、魏凤琴2杜长印、王金柱
西丰县2曹广富、一位学员2曹广富、一位学员
银州区2关云志、车立志2关云志、车立志
铁岭市11任凤荣、李丽珍、杨彩辉、刘庆香、刘艳舫、徐亚杰、杜振君、刘宝燕、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白玉甫4任凤荣、李丽珍、杨彩辉、刘宝燕、
朝阳市北票市2孙桂芹、朱云琴 
凌源市13李文、马杰、柴海燕、马丽红、王翠兰、汤玉宝、李占元、周亚芳、马凤娥、谭国文、冯桂芬、邢志萍、吕大伟6李文、马杰、马丽红、柴海燕、王翠兰、周亚芳
龙城区1李秀萍与另一法轮功学员1李秀萍
建平县7许淑芝、张敏芳、张小兰、高桂芝(二次)韩玉芹、韩玉珍、永杰6许淑芝、张敏芳、张小兰、高桂芝、韩玉芹、韩玉珍
朝阳县1张秀芝1张秀芝
葫芦岛市建昌县6刘彩芹(二次)田维梅(二次)王俊英、刘金满、3刘彩芹、王俊英、刘金满
连山区7郑淑云、王艳、谷凤丽、高作奎、张秀英、邢家秋、王艳萍7郑淑云、王艳、谷凤丽、高作奎、张秀英、邢家秋、王艳萍
南票区1周继尧 
兴城市1李树军1李树军
绥中县3何占海、王英芝、刘淑媛3何占海、王英芝、刘淑媛
龙港区5杨丽春1孙树忠、韩素娟、罗强、李玉贤45杨丽春、孙树忠、韩素娟、罗强、李玉贤
葫芦岛市7孙莲君、赵哲、杨国荣、岳玉玲(二次)、付香丽(二次)3赵哲、岳玉玲、付香丽
其他北京1王玉梅(在北京通州绑架)1王玉梅
赤峰市敖汉旗3王大武、司树权、刘树华(三人被赤峰市国安绑架)3王大武、司树权、刘树华
吉林通化市1崔荣(在通化市火车站北绑架)1崔荣
浙江嘉兴市2魏玉兰、张玉凤(在浙江嘉兴市被绑架)2魏玉兰、张玉凤
吉林珲春市1一男性沈阳法轮功学员 
河北平泉县4四名女学员(在河北平泉县被绑架) 
吉林延边州1杨淑芬1杨淑芬

2、被非法庭审、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至少 177人:

安祥宇(学员家属)、陈福、刘鑫、韩欣艳、杨秀芬1武桂琴、金星、齐俊荣、孙宝英、龙刚、郭素芳、高素娟、姚元东、卢云来、张亚芹、张琳、陈素兰、徐增辰、赵宏莉、韩新艳、王选华、李慧玲、吴淑丽、于振艳、吴淑丽、崔恩勇、尹俊林、刘金满、于溟、李东旭、高敬群、赵淑云、李玉萍、付辉、刘金霞、臧玉珍、徐小艳、任秀英、高秀芬、刘亚荣、王洪林、赵宏兴、武秋彦、孙忠仁、王仁果、祝延波、张运坤、孙文庆、康馥、董治宇、王义勇、杜长印、马思媛、孟宪光、苏晓华、周丽萍、刘作娜、易铁铮、赵艳荣、孙丽娜、王华、王瑞凤、李德会、张宪模、刘明珍、邢丹、辛桂琴、孙淑瑜、柏久荣、马丽艳、关淑杰、李俊、周传业、金信年、赵富贵、高辉、郭振菊、许淑芝、张敏芳、张小兰、高桂芝。

其中被非法判刑96人:

车中山(六年)、朱成乾(五年九个月)、王守臣(四年六个月)、裴振波(五年六个月)、史占顺(四年六个月)、郭松(四年)、于波(四年)、李 红(三年六个月)、张诚君(三年)兰新芳(三年)、胡永正(三年)、于淑凤(三年)、李丕云(三年)、范晓盛(三年)、许丽(四年)、佘钺(六年)、潘秀清(五年三个月)、白如玉(四年六个月)、郭延达(十年)纪德光(五年)、矯桂珍(四年)、乌世卫(五年)、张晓丽(七年半)、陈淑兰(四年)、刘丽英(三年六个月)、刘海涛(四年)、盖永杰(四年)、陈文多(三年)、韩锡傲(八年)马瑞田(八年六个月)、马爱兵(三年)、韩学明(三年)、夏元新(七年)、秦玉兰(三年六个月)王德发(五年)、朱兰英(三年缓五年)、张玉琢(十年)、吴素丽(三年)、许春霞(四年)、于振艳(三年)、刘清涛(五年)、叶树辉(四年)、李淑芬(三年)、郝跃珊(四年)、刘凤娟(四年)、于媛敏(三年)、刘占海(四年)、武秋彦(二年)、徐明华(三年)、苗晓坤(三年)、曲滨(六年)、李树军(五年)、安详宇(五年)、王语丝(六年)、王仁国(三年)、崔振成(二年)、李淑香(二年)、郭宝石(五年)、徐军涛(四年半)、陈秀(三年)、靳军波(十二年)、王林(四年)、刘润林(八年)、刘玉坤(三年)、周会敏(三年六个)、冯秀梅(三年半)、丛树勋(四年)、易晓琴(四年)、张雅斌(九个月)、赵洪莲(三年半)、许剑(不详)、王素珍(不详)、董选(三年)、李方芳(七年半)、佟海波(三年)、孙锡波(三年)、马冬梅(六年)、牛桂香(四年)、高雨民(三年半)、商静(四年)、张旭(三年)、郭淑芳(三年三个月)、唐超(二年)、张素霞(四年)、马江(三年)、卢俊(三年)、姜凤丽(三年)、侯银柱(三年)、唐辉东(五年)、刘红(七年)黄桂英(四年)、陈超(三年半)、舒予(六年)、刘新颖(五年半)、王桂兰(五年)、徐春霞(四年)

3、至少4人被迫害致死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姜凤英在马三家被非法劳教二年,曾遭到五次劫持、酷刑折磨、强制洗脑,注射不明药物等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含冤离世。

◇6月23日,许蕙娣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丕云二零一三年底被东陵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秘密劫持到马三家监狱,遭更严重迫害,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含冤离世。

◇辽宁省抚顺市五十八岁的徐春霞女士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八日在沈阳东陵区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四年五月被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被迫害致死。

4、因被迫害迫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至少13人

◇四月二十四日法库县大孤家子镇派出所警察先后两次到刘国杰、吴秋菊家骚扰,其二人被迫流离失所。

◇辽宁大连市庄河法轮功学员于紫阳被恶警骚扰恐吓,被迫离家出走

◇2014年4月25日晚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王纯在望花区海城街的租住地和库房遭警察非法抄家被抢走价值7万多元的耗材和2万元的私人物品,王纯夫妇现在被迫流离失所。

◇2014年7月14日下午2点左右,辽宁省灯塔市柳河子镇公安派出警察,闯进红旗乡法轮功学员张志军家,把小车强抢开走了,迫使张志军及妻子二人流离失所。

◇2014年9月12日下午,辽宁省东港市孤山镇背阴寺村法轮功学员李丛芝遭5名警察非法抄家,李丛芝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2014年9月初至今,辽宁东港市孤山镇公安派出所恶警,不断的骚扰法轮功学员家,打电话,闯入家中,抄家,抓人,强行按手印,验血,签字。现孤山镇法轮功学员宋广娣、孙淑英、李丛芝、宋吉威、王春已被迫害的流离失所,不知去向。

5被骚扰、跟踪、窃听、监视的法轮功学员至少34 人;

王玉钊、曲丽红、刘国杰、吴秋菊、刘维静、赵丽、马刚、杨春福、吴学会、赫平、杨清柏、李杰家、孙玉琴、戴爱萍、鞠世淼、张庆贵、吴娟、叶志刚、孙忠琴、尹玉欣、张淑清、王书清、李俊红、王巨荣、陶文龙、王玉红、王雪梅、李元昌、莫亚芹、邹君家人、蒋文贵、王海州、韩玉莲、张志军

6、辽宁省2014年部份地区公安局强行对法轮功学员采集指纹、抽血化验或唾液化验、拍照等骚扰学员。有部份学员被强制采血、按了手印;但大部份学员都采取了不配合,正念抵制迫害的态度 。致使不少学员被迫流离失所。

二、迫害者的下场

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周永康、李东生、王立军纷纷下台入狱,各级政法委,610 人员频频恶报缠身,或入狱,或暴毙。

1、张文之死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张文,男,五十七岁。

沈阳沈北新区法院(原新城子区法院)自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不仅积极参与迫害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而且沈北新区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都是经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通过,特别是在二零零八年十月份至十二月份分别对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奚常海、王素梅、孙玉书、霍德福分别判处十一年、十年、八年、六年。

在二零零九年二月中旬,张文突发怪病,未来得及经医院确诊,就在去北京医治时死亡。

2、一名法官的临终忏悔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正月十六),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传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年仅四十五岁的法官鄂安福因脑出血,历经近两个月的抢救无效而早逝,人们惋惜之余,不得不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法官接连不断地出事儿。

在鄂安福清醒时,和一位亲戚唠嗑时,他说:我看到了法轮功(学员)送到我家门口的真相资料,说你们法院副院长张文刚刚在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六到十一年的判决书上签字,自己就得了一种怪病,还没确诊就死了。还有一个叫亢荣东的法官参与迫害法轮功,出了车祸,骨头都撞折了,有这事吗?当听到这位亲戚的话时,鄂安福的眼神里流露出惶恐与不安。

也许是对报应的恐惧,也许是出自内心深处的忏悔,鄂安福在清醒时不断的叮嘱家属,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快去找炼法轮功的!

一位法轮功学员知道了,前去看望鄂安福,当着这位法轮功学员的面,鄂安福讲述了自己十年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过:十年了,这是我这辈子干的最大的亏心事儿!

3、母亲作恶儿遭殃

过去老人说的一句话:父母不做好事,儿女都跟着遭殃。辽宁省610头子朱锦迫害大法,其儿子遭殃暴病身亡。

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610头子朱锦,女,是辽宁省610系统利用公、检、法、司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使辽宁省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对臭名昭著的马三家教养院发生的强暴十八名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法轮功学员高蓉蓉被张士教养院恶警电棍电击毁容、苏家屯地下秘密集中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然后焚尸灭迹的重大恶性事件,朱锦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于紧跟江氏集团,积极参与迫害大法,朱锦不但害了好人,也害了自己和家人。其子于某在2002年至2003年左右在海南旅游度假时,突发暴病身亡,年仅30岁左右,留下一个刚出世不久的孩子。

4、大连法官、检察官频遭恶报

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得了白血病,在明慧网上曝光之后,近日一位检察官说:“哪止两名,有好几个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检察院死一个,法院就死一个;法院死一个,检察院就死一个,而且很准。法院的人说检察院丧门,检察院的人说法院丧门。这次搬家,两院分开了。”

甘井子区法院、检察院,原来在同一个办公楼内办公,一家一半楼。这几年,法官、检察官得癌症的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得肝癌的最多。而且人死的很奇怪,法院死一个法官,紧接着检察院就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死一个检察官,法院紧接着就死一个法官。人死的也很有规律。当法院死一名法官后,法院的人就幸灾乐祸的说:“下一个,该检察院死人了。”果然,过不了多长时间,检察院就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死一个检察官,检察院的人就说:“下一个,该法院死人了。” 果然,过不了多长时间,法院就死一个法官,几乎每言必中。因为每迫害一个法轮功学员检察院、法院同时参与。

5、原沈阳“六一零”成员朱英杰遭报

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原辽宁沈阳“六一零”成员、原沈阳女子教育学校校长朱英杰清晨暴毙在床。此人一九九九年被调入到“六一零”后,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为其讲真相、劝善,他都没有悔改并继续作恶。在毫无征兆情况下暴毙在床。

6、不听劝告遭恶报

王庆奎,男,现年五十八岁,家住辽宁凌源市万元店康杖子。二零一一年黄历五月初七,也就是端午节刚过,王庆奎骑摩托车行至铁匠炉处,与一辆三轮车相撞,当时他被撞飞起后,重重的摔在地上,后脑被地面一块尖状石头磕出一个大洞,血直往外冒,叫了120急救车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住了四个多月院,一直昏迷不醒,全靠输液打氧气,花了十四万元,亲戚朋友的钱都借到了,最后也没能留下性命,丢下妻子儿女撒手人寰。

俗话说万事皆有缘。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无缘无故。王庆奎生前仇视法轮功是出了名的,他完全听信邪党媒体的欺骗宣传,只要见到法轮功真相资料就撕,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碰着法轮功学员就说风凉话。

村里法轮功学员为了让他明白真相,多次到他家讲真相、劝退,有的学员还拿上礼物上门讲,这些都无济于事,王庆奎根本不听劝告,态度蛮横凶恶,还摇晃着脑袋说:“我就是不退,就是不信。”甚至特意买个高音喇叭架在自家房顶上,接上扩音器,他在大喇叭里诬蔑法轮功,还扬言“杀杀法轮功的威风”,这高音喇叭的声音邻村的人都能听到,乡亲们说:“王庆奎简直是疯了,人家法轮功碍他啥事了?整天胡说八道,他也不怕遭报应。”

人在做事,天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清醒吧,为了你和你的家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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