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龙江伊春市迫害法轮功者遭恶报事例统计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善恶有报是普世的真理,是自然的规律,但是中共在几十年对中国人的洗脑和歪曲教育下,使中国人对此已不当回事了。特别是昧着良心,为了暴利,为了官职而无视他人生命之徒,以为在劳教所里,在监狱那种不见天的地方做什么事情,就无人问津了,上级下的命令就是保护伞了,就可以作恶不遭恶报了。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掩耳盗铃只能遮掩住自己的良心来害自己,却遮不住其他人,更遮不住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善恶必报之天理。一切作恶者必将遭到应有的报应。

伊春市位于黑龙江省的东北部,与俄罗斯一江之隔,人口约一百三十万。自从1999年7月20日,伊春市的政府执行机关和其它各个部门、单位、企业在江泽民利益集团的淫威下,在中共谎言的蒙蔽下,在金钱利益的蛊惑下,参与了对法轮功的大肆迫害,导致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抄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非法判刑。

下面仅对黑龙江省伊春市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此遭恶报数据来源于明慧网已经报道的资料,是不完全统计,实际的恶报事实可能更多。

一、按遭报类型统计

据明慧网刊登遭报文章进行统计,伊春市自2001年至2014年出现遭报者(含殃及家人)66人,其中死亡30人;患病14人;受伤8人;植物人2人;残废2人 ;被免职5人;入狱3人;遭处分1人;离婚2人;经济处罚1人。其中自遭报54人,殃及家人12人。

表1. 2001年至2014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者统计表(按类型统计)
遭报类型  遭报人数(人)  占百分比(%) 
死亡  30  45% 
患病  14  21% 
受伤  8  12% 
植物人  2  3% 
残废  2  3% 
被免职  5  8% 
入狱  3  5% 
遭处分  1  2% 
离婚  2  3% 
经济处罚  1  2% 
共计  66   

图1.
图1. 2001年至2014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者统计图(按类型统计)

表2. 2001年至2014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自遭报与殃及家人者统计表
自遭报与殃及家人  遭报人数(人)  占百分比(%) 
自遭报  54  82% 
殃及家人  12  18% 

图2.
图2. 2001年至2014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自己遭报与殃及家人者统计图

二、按年份统计

从年份上来看,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报发生最多的时间是从2002年到2005年,在迫害发生的十五年中占50%,其次是2001年、2008年和2011年,占18%。

年份  遭报人数(人)  占百分比(% 
2001年  4  6% 
2002年  8  12% 
2003年  8  12% 
2004年  10  15% 
2005年  7  11% 
2006年  2  3% 
2007年  0  0% 
2008年  4  6% 
2009年  2  3% 
2010年  2  3% 
2011年  4  6% 
2012年  0  0% 
2013年  2  3% 
2014年  3  5% 
未记载年份  10  15% 

图3.
图3. 2001年至2014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统计图(按年份统计)

三、按地区统计

伊春市主要由15个辖区和一个县组成,分别是:伊春区、带岭区、南岔区、金山屯区、西林区、美溪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友好区、新青区、上甘岭区、五营区、红星区、汤旺河区、乌伊岭区、铁力市(县级市)、嘉荫县。

从地区上来看,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报发生最多的地区是金山屯区、乌马河区,占伊春地区的40%,其次是伊春区和友好区占28%。

表4. 2001年至2014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统计表(按地区统计)
年份  遭报人数(人)  占百分比(%) 
翠峦区  1  2% 
金山屯区  13  20% 
美溪区  8  12% 
南岔区  1  2% 
汤旺河区  2  3% 
铁力市  5  8% 
乌马河区  13  20% 
伊春区  9  14% 
友好区  9  14% 
未记载地区  5  8% 

图4.
图4. 2001年至2014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统计图(按地区统计)

四、按职务、身份统计

从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报的职务上来看,遭报最多的职务是参与迫害的基层警务职员和公安局长,占整体比重的35%,其次是派出所所长和610主任占14%。

表5. 2001年至2014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统计表(按职务身份统计)
职务、身份  遭报人数(人)  占百分比(%) 
610主任(副)  4  6% 
政法委书记(副)  2  3% 
公安局局长(副)  9  14% 
监狱局局长(副)  1  2% 
派出所所长(副)、指导员  5  8% 
看守所所长(副)  2  3% 
政保科科长(副)  2  3% 
机关政委  2  3% 
刑警队队长(副)  1  2% 
警务职员(警察、管教)  14  21% 
街长  2  3% 
教师  1  2% 
区长(副)、书记  2  3% 
科长、副科长  1  2% 
政府机关职员  2  3% 

图5.2001年至2014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统计图(按职务身份统计)
图5.2001年至2014年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统计图(按职务身份统计)

五、伊春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报明细表(部分)

序号 日期 遭报者 职位或身份 恶报类型 自遭报/殃及家人
1 2014年6月3日 安国臣 伊春市友好区政法委书记 病死 自遭报
2 2014年5月3日 陶绪伟 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 车祸死 自遭报、殃及家人
3 2003年 李吉辰 伊春市乌马河区公安分局局长 心脏病、调职 自遭报
4 2004年10月9日 安魁华 伊春市乌马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植物人 自遭报
5 2004年10月9日 李剑 伊春市乌马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车祸 自遭报
6 2004年10月9日 姜到元 伊春市乌马河区红旗派出所所长 车祸受伤、免职 自遭报
7 不详 李晓魁 伊春市乌马河区610头目 离婚 自遭报、殃及家人
8 2003年7月 王永春 伊春市乌马河区政保科科长 免职 自遭报
9 2011年6月 王洪波 伊春市乌马河区看守所所长 车祸死 自遭报
10 2011年6月 警察1   病死 自遭报
11 2011年6月 警察2   病死 自遭报
12 2005年3月 黄路林 伊春市铁力市公安局副局长 车祸死 自遭报、殃及家人
13 2001年 祖述政 伊春市伊春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暴死 自遭报
14 2002年 张新 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局干事 病死 自遭报
15 2011年4月 杨玉喜 伊春市美溪区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兼六一零主任 病死 自遭报
16 2008年3月 汪丙义 伊春市美溪区政法委书记 病死 自遭报
17 不详 李振兴 伊春市美溪区公安局副局长 病死 自遭报
18 2010年 陆学军 伊春市友好区双子河派出所所长 车祸受伤 自遭报、殃及家人
19 不详 刘仁贵 伊春市伊春市区“610”主任 病死 自遭报、殃及家人
20 2004年3月 孙喜财 伊春市民政局 植物人 自遭报
21 2008年6月 张艳华 伊春市友好区25经营所街长 儿子坠楼身亡 殃及家人
22 2009年11月18日 李学民 伊春市南岔公安局副局长 车祸受伤 自遭报
23 2002年 杨光辉 伊春市南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副所长 暴死 自遭报
24 2009年 詹洪玉 伊春市南岔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 病死 自遭报
25 不详 孙伟 伊春市伊春区区委书记 患病 自遭报
26 2003年 吴桂芹 伊春市友好区某小学女教师 车祸死 自遭报
27 2005年 张林 伊春市友好派出所指导员 病死 自遭报
28 2008年 林正平 伊春市友好区铁兴派出所片警 车祸受伤 自遭报
29 不详 张兴国 伊春市金山屯区第一任“610”头目 免职、入狱、双目失明 自遭报
30 2008年11月17日 姜海涛 伊春市交警队 病死 自遭报
31 2006年6月 杨文学 原伊春市纪检委书记;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入狱 自遭报
32 2005年9月 沈继带 伊春市金山屯区丰茂林场 病死 自遭报
33 不详 许淑芹 伊春市乌马河区翠岭街道主任 患病 自遭报
34 2003年1月 崔道成 原伊春市乌马河区副区长;美溪区任常务副区长 车祸死 自遭报
35 2003年10月 江景林 原伊春市金山屯区法制科科长 病死 自遭报
36 2001年 胡亚兰 伊春区公安局政委 患病 自遭报
37 2003年 江颜凌 伊春市翠峦区翠峦公安局副局长 患病 自遭报
38 2001年 娄某某 伊春市看守所女管教 患病 自遭报
39 2004年 崔崇峰 伊春市汤旺河区河南派出所民警 患病 自遭报
40 2002年 姜伟 伊春市汤旺河区原公安局副局长 遭处分 自遭报
41 2004年 沈良 伊春市美溪区原派出所所长 经济处罚 自遭报
42 2004年8月 邱锐 伊春市美溪区恶警 病死 自遭报
43 2002年 齐友 原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局政保科干警 患病 自遭报、殃及家人
44 2005年 苏为彪 伊春市铁力市东岗派出所 孩子尿血 殃及家人
45 不详 田伟 原伊春市金山屯区看守所班长 免职 自遭报
46 2006年 罗雨田 伊春市金山屯区林业公安分局恶警 患病 自遭报
47 2005年 王阳光 伊春市铁力市卫国派出所所长 免职 自遭报
48 2002年 欧树林   患病 自遭报
49 2003年 李贵民 伊春市翠岭地区百姓 患病 自遭报
50 2004年2月 李凤玲 伊春市美溪林业局信用社副主任 患病 自遭报、殃及家人
51 2001年 刁胜利 伊春劳教所劳教犯人 残废 自遭报
52 2003年 宋国锋 伊春市金山屯区丰茂林场 车祸死 自遭报
53 不详 苏某某   患病 自遭报
54 不详 某政委 伊春市公安分局主管迫害上访法轮功学员的某政委 病死 自遭报
55 2013年 韩启 伊春市双子河某公安机构警察 病死 自遭报
56 2013年 某街长 伊春市某街道街长 病死 自遭报
注:具体遭报事件请用翻墙软件登陆《明慧网》进行搜索阅读,这里不做详述。

六、结语

以上的数据仅从《明慧网》上刊登的文章进行统计的,还有许许多多的案例未被曝光出来。通过这个数据希望能对中国大陆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职人员有所警醒,这些事情可能就发生在你们的身边,也许你认为这是一种偶然,但是这偶然的背后存在着不可改变的必然。人无论做过什么事情都要为此负责,包括执行上级的命令。

近年来,从全国各省市都出现了大量的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案例,大家都知道的像王立军、薄熙来曾参与活体摘取一千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取暴利,现已遭报入狱;周永康、李东生等是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物,现已被逮捕等候处理;“天安门自焚案”的导演兼制作人——央视新闻评论部副主任陈虻,在2008年12月23日,因胃癌死亡,死时年仅四十七岁;还有央视新闻主播罗京,带头参与播报大量的污蔑法轮功的新闻,毒害了十几亿的中国民众,在2009年6月5日,罗京患淋巴结癌症死亡(用喉舌造谣,恶果是患淋巴结癌,口腔、舌头溃烂)。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