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

  • 给山东冠县烟庄乡派出所所长徐欣的劝善信

  • 致重庆南岸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以及铜元局派出所警察的信

  • 给攀枝花市各级公检法人员的公开信

  • 给上海市闵行区公安人员的信

  • 致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民众的一封公开信

  • 给山东冠县烟庄乡派出所所长徐欣的劝善信

    徐所长:

    我们惊悉你在大年三十带人抓捕了两名法轮功学员,一名走脱,而另一名尹桂凤却被你关押在聊城看守所至今。

    我们知道尹桂凤家距你的派出所仅数百米之遥,她丈夫英年早逝,近八十岁的生母重病卧床数年,生活不能自理,须专人照顾,独子学业尚未完成,就是这善良的妇女以柔弱之躯强撑着这残破之家,就在你抓捕她前几天,其婆母又一场重病,手术治疗花费数十万元,举债累累,就在这个家连遭重创,摇摇欲坠之际,你却给这个本该需要社会救助的残破之家以雪上加霜,把她关进了看守所。

    人常讲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们觉得你纵有铁石心肠,从人道角度讲也不该如此对待你治下的一个孤寡之家吧!

    你走访一下,你会从街坊邻居口中,认识她的人中,发现尹桂凤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农家村妇,自从学了法轮大法她明白了人应该怎样活着,“真、善、忍”的原则让她处处与人为善,和睦乡邻,孝敬老人,乐于助人,坚定的信仰使她在这个严酷的社会中,虽困苦艰难但却平和地活着,而这样一个有自己信仰,一心向善的村妇却被你关进了看守所,所谓的罪证不过是揭露中共当局如何迫害法轮功向民众讲清真相的不干胶和真相传单而已,而你对自己的行为却冠以“依法”“执法”的名义。

    我想你应该知道,江泽民发起的这场对法轮功这个善良的修炼团体的迫害已经是第十五个年头了,期间对法轮功从来没有讲过法律,其实何止是对法轮功,你可以查一下,中共自建政以来对其发动的历次运动中所迫害的所有群体和个人讲过法律吗?就是现在对失地农民、失业工人、拆迁民众的打压,对维权上访人员的打、关、罚、直至雇佣“黑社会”人员设黑监狱迫害中国老百姓,它们讲法律吗?你是体制内的人对这一切黑幕,你应该比我们更清楚,那法律只不过是它们的遮羞布,是维护其残暴独裁统治的手段而已。

    退一步说,再看一看你所依的“法”是什么?一九九九年十月全国人大的决定和之后的“两高”司法解释及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都没有法轮功,九九年至今十五年中国任何一级法院宣判都没说法轮功是邪教,而就在法轮功被中共极力抹黑、打压的十五年中,法轮大法(法轮功)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的褒奖及支持信函三千多项,也就是说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国家的民众在炼法轮功,他们的政府都褒奖和支持法轮功,相反对法轮功打压、迫害的只有中共一家,难道说其他国家的政府和人民都傻吗?还是中共的不正常?如果真、善、忍是邪,那什么是正呢?你们这些基层执法者十五年来所执行的只不过是中共自上而下不准记录的口头命令或决定,而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却说“对执行明显违法的命令或决定的,执行者要负相应的完全责任”,当局又出台了对冤、假、错案的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根据这些如果有一天你的上级或什么人要追究你的责任。他们说你所依的法是不存在或错误的,你又能说什么呢?中共每次运动过后遇到危机都会找一批替罪羊的,就像文革后把当时最听党的话,杀人最多的七百多名警察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对家属谎称因公殉职。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等,这只不过是中共玩弄的“卸磨杀驴”的把戏。目前薄熙来、王立军案件已被判决,周永康也被立案,当江泽民被推上审判台时,还不知有多少“替罪羊”被害呢!所以在历史的关键时刻,走正每一步是极其重要的。想想吧,历史的教训太多了,你给自己留后路了吗?为了那点可怜的奖励或奖金迫害良善,助纣为虐,以身犯险值吗?

    你可能对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劝三退,揭露中共的欺世谎言不理解,认为是“反党”“搞政治”,告诉你,法轮功没有任何政治诉求,我们不求任何名利和权力,只为讲清被中共谎言掩盖的真相,还历史的本来面目,以达救人之目的,因为中共不仅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造成八千万中国人的非正常死亡,还强力破坏了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致使国人道德沦丧毁了几代人,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极力抹黑、丑化、诋毁法轮功及创始人,向世人灌输对法轮功的仇恨,可“真、善、忍”是宇宙特性,对佛法根本的否定和仇视会带来对人生命未来的毁灭,因为我们相信善恶有报是天理,任何一个生命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中共邪党存在以来恶行累累,天地不容,为不使其党徒随恶党而灭,我们不顾被迫害,被打、被关,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向世人讲真相,劝三退,这不是大善之举吗?

    对这样的人抓捕关押,你是在做好事吗?当然你为了职位也好,为了别的什么也好,你有接受杀人命令的无奈,可你也有把枪口抬高一尺的权力,十五年了,你看看还有几人还在敌视和迫害法轮功为邪党卖命啊?全国那些卖命者遭恶报的例子还少吗?那610的头子周永康、李东生之流不是已经遭报了吗?而且这种“报”还 “正在进行时”,那些恶党的追随者,谁能保证这种恶报明天不应在自己身上呢?尽管它们遭报应的表面原因不尽相同。

    醒醒吧,收手吧,为了自己的未来,为了你和家人的安康。

    想要对你说的话很多,无奈纸长笔短,就此打住。

    真的为你好,真的为你的未来担心。

    冠县大法弟子


    致重庆南岸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以及铜元局派出所警察的信

    我叫张洁,女,今年六十周岁,原在西安市劳动技术学校工作。一九九七年,因为我身患多种疾病有幸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大法使我自觉按照真、善、忍宇宙特性修炼,使我道德回升。修炼不久疾病痊愈,十几年来,我不曾打针、吃药。我用好的身体和道德来回报于祖国和社会。为此,我的表现得到了单位领导及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得到了家人们的赞许!然而,一九九九年江泽民由于妒嫉法轮大法炼功人比我国党员人多,利用手中的权力,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编造诸多自杀谎言抹黑法轮功。十几年来,江氏集团非法利用我国的公、检、法、司和610非法组织,投入了大量的国力、警力、物力、财力,残酷的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以及家人,给整个社会及诸多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深重的灾难!我的家庭及家人们也因此遭受了长达十几年的非法迫害。同时也使所有参与迫害之人被裹胁绑架为触犯国法、触犯国际公约法的有罪之人!更可怕的是: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因为迫害宇宙佛法以及佛法修炼之人,将面临着遭恶报与全面地彻底地清算!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际法庭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罪名起诉在迫害法轮功中犯下滔天罪行的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其追随者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五名中共高官。二零零一年至今在全球四十多个国家和国际机构,因迫害法轮功被起诉的中共高官达四十余名,其中包括薄熙来、刘淇、夏德仁、赵志飞、潘新春等在内的多人已被判处有罪。2002 年10 月,卸任前的江泽民在美国做最后一次非正式访问期间,被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及“反人类罪”告上伊利诺依州北区法院,并收到法庭诉状。这是世界上首例在位国家元首被成功起诉的案件,也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被正式告上法庭的中共党魁。2003年11 月26 日,一个由全球100 多个机构组成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向海牙国际法庭起诉江泽民,提出了审判江泽民。目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周永康、王立军、李东生纷纷遭报、落马。如今一场迫害“真善忍”的罪人的审判已经拉开了序幕!

    然而,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我在外地期间,重庆南岸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与南岸区铜元局派出所警察串通,将我女儿传唤到铜元局派出所,威逼我女儿交出家中的钥匙,随之,非法闯入我女儿的家中进行抄家、抢劫。非法抄走了我用于修炼的大法书籍四十余本、师父的法像、香炉、几部手机和移动硬盘一个等物品,以及女儿用于办公的电脑三台(单位发放的和家人送的笔记本电脑各一台、台式电脑一台)和家中所有的家电(影碟机、照相机等等)。你们更为可耻的行为是,将我放在枕头内的七千元人民币盗走了四千元。当我女儿要求你们退回家中的财产时,你们无理的答复道:“让你母亲来要……。”并且,拿着我的照片到处追查我的行踪,意图对我进行更为严重的非法迫害。

    中共迫害法轮功时一直冠以“依法”的名义。但是,在迫害持续了十余年之久的今天,司法界律师们发现,中共所依的“法律”根本不存在。没有任何现行中国法律或行政法规明文规定说在中国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二零零零年中共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 种,其中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 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 种,这14 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众多大陆律师以详实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指出:信仰法轮功合法,传播法轮功真相合法。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思想领域的事,而人的思想不能构成犯罪。因此司法机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打压、迫害、构陷法轮功修炼者,是对法律的亵渎,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信仰迫害以及人权灾难,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

    据《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警察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构成违法违宪的犯罪行为,对照法律具有明确罪名界定的至少有以下十四项。当不远的将来法律健全社会的时候,这些人罪责难逃。“法轮功追查国际组织”的宗旨: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谁犯罪谁承担。

    (一)警察或其他人员等,未经邀请,未经许可,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的家,犯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二)警察或其他人员等,到法轮功学员住处抢走电视机、影碟机、录音机、电脑及打印机、证件、存折、现金、手机、相机、手表、首饰等贵重物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乘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之机,或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绑架未遂,不管是对法轮功学员使用暴力、胁迫还是使用其它方法,犯了抢劫罪;

    (三)警察或其他人员等,乘法轮功学员外出之机,到法轮功学员住处搬走电视机、影碟机、录音机、电脑及打印机、证件、存折、现金、手机、相机、手表、首饰等贵重物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没有实行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犯了盗窃罪;

    (四)警察或其他人员等,把法轮功学员强行带走、绑架劫持到某处,如洗脑班、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向法轮功学员家属勒索“生活费”、“保证金”、其它名目的财物,或迫使法轮功学员购买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里的高价生活用品变相索得钱财,不管是否勒索成功,犯了绑架罪。绑架法轮功学员为人质,向法轮功学员家人索要、收取财物,敲诈勒索,也是绑架罪;

    (五)警察或其他人员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法轮功学员或其家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犯了敲诈勒索罪;

    (六)警察或其他人员等,对法轮功学员搜查身体,闯入法轮功学员家搜查住所,未出示《搜查证》,犯了非法搜查罪;

    (七)按着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是合法的公民,警察或法轮功学员工作的单位等人说法轮功学员违法,给法轮功学员扣上罪名,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罪名,损害法轮功学员名誉、人格,犯了诽谤罪;

    (八)警察、街道办事处、村委等人,公然故意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法轮功学员嘲笑、辱骂,往法轮功学员身上泼污物,或强迫法轮功学员吞食污物,把合法的法轮功学员的头发剪掉、剃掉,特别是剪的七零八落,强迫法轮功学员游街,……,侮辱人格,破坏名誉,犯了侮辱罪;

    (九)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囚禁在洗脑班、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监狱医院、或其它地方;法轮功学员工作的单位等保卫科人员或任何人把法轮功学员关在一个屋子里、宾馆里、办公室里,派人监视,限制法轮功学员不能离开,私设刑堂、私自禁锢,犯了非法拘禁罪;

    (十)警察等人,对法轮功学员施用肉刑(如殴打,吊铐,捆绑,电击,以及其它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或变相肉刑(如冻、饿、烤、晒,强迫站着,蹲着,不让睡觉……),逼取口供,逼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强加的伪证,强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强加的罪名,不管是否取得口供,犯了刑讯逼供罪;

    (十一)警察等人,对法轮功学员或法轮功学员家人,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或法轮功学员家人说出其他人,出卖或变相出卖人,作伪证或变相作伪证,以此伪证企图迫害其他人,犯了非法暴力取证罪;

    (十二)警察等人直接或变相故意伤害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包括伤害肉体,用不明药物毒害神经系统……),致使法轮功学员受伤,或致残的,犯了故意伤害罪;

    (十三)警察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死亡的,犯了故意杀人罪;

    (十四)警察等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犯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法》斩断了执行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惩罚的路 。

    如今,法轮大法恩泽世界一百四十多个国家,上亿人修炼,大法使人心向善、身心健康。截至二零一一年底,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因为对人类身心健康作出的杰出贡献,已陆续获得海内外各国政府及各界的三千多项褒奖与支持议案信函,显示着世界人民对“真、善、忍”的认同。大法书籍被译成三十多种语言在世界出版发行。在互联网上可免费下载。这么好的功法难道违法吗?要说违法那只有一个理由,就是中共邪党行使的是恶法、邪法。

    2013 年8 月《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被大陆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这是中共近期出台的所谓“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中共江氏集团早已为其犯罪找好了替罪羊,所有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从一开始就被中共及其江氏集团出卖了:参与迫害者必须自己承担责任。就是整个中共自身也正在面临着解体和灭亡的命运,所有为了眼前利益跟随中共作恶,却妄想最后得到中共保护的人,无异于是水中捞月,最终要自食恶果。历史留下的见证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中共的统治阶层历来都是找底层执行者做替罪羊,文革刚结束,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了;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历史教训告诉今天: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中共一贯卸磨杀驴,那些坚决服从共产党政策的人,到头来都没有好下场。跟随中共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为中共的牺牲品和陪葬品!

    在此,提醒你们将抄走的法轮功学员家中的物品、财产尽快的归还!停止对所有大法弟子以及他们的家人的非法迫害!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古今预言中都讲述了在今天要发生的事,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二零零二年六月贵州省平塘县惊现的“中国共产党亡”藏字奇石,更是画龙点睛的一笔。《九评共产党》打开了中国人头脑中“党文化”的精神枷锁,使中国人看清了邪党十恶俱全的本质。人性良知正在发挥作用,正义彻底战胜邪恶已为时不远,因为人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对待法轮功问题选择正义的立场才是真正的无悔抉择,也是大势所趋,没有人能够违背历史潮流!

    目前,一亿五千多万“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大潮,更是预示着“天灭中共”的即将到来。在大陆,越来越多善良的人正在从江氏集团散布的谎言中觉醒,他们正在加入到揭露和制止迫害的洪流中来;一些地方干部主动保护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一些警察和610工作人员不再参与对法轮功的行恶;一些被利用来做打手的监狱犯人,修炼起了法轮功;很多参与迫害的人已经看清了继续参与迫害的结局。所以他们中有些人已开始“留后路”,并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证明自己无辜。很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他们认清中共本质之后,知道只退党是不足以抹煞罪恶的,他们在广泛收集迫害证据伺机曝光,以免自己成为替罪羊的同时,也在保护法轮功学员,在抵制迫害。尽快向世界曝光中共的罪恶,尽早结束这场迫害,这是将功折罪、解脱天惩的唯一生路,也在为自己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张洁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二


    给攀枝花市各级公检法人员的公开信

    攀枝花的各级政府官员和工作人员:

    马年快乐!真心地祝您和家人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平安吉祥!幸福如意!

    收到这封信说明我们有缘,在这封信里,谈的都是与您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在涉及到法轮功的问题上帮助您全面的了解各种真相,衷心地希望您珍惜这一次掌握真实资讯的机会,有所收获,俗话说:兼听则明,静心看一看此信,相信能给您带来有益的参考。

    目前,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众修炼法轮功,在台湾、香港和澳门都受到广泛的欢迎和爱戴,获得世界各国各级政府褒奖、支持议案、信函超过3000项。我们身边,在各个单位和乡村,法轮功学员都是同事、邻里公认的好人。

    但是在我们攀枝花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心目中,法轮功还有被扣以“X”教的帽子,不少人心中还有对法轮功难以化解的仇恨和恐惧,不少人不知道迫害的现状,有许多人还在无知中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2014年3月2日报道:2013年8月31日,攀枝花市自来水公司机关工会副主席金晓蓉在单位上班时被攀枝花市国安局便衣绑架。2013年9月30日东区检察院非法逮捕。2014年1月13日,东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将案子退到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做所谓的补充侦查。2014年1月30日,金晓蓉被东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现在金晓蓉的案子已到攀枝花东区法院,面临非法庭审。

    据悉,攀枝花市自来水公司落井下石,不但撤销了金晓蓉的职务,还无理解除与金晓蓉的合同。

    东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上,以金晓蓉“通过互联网传播法轮功信息、从境外法轮功网站下载法轮功宣传文章,并购买A4打印纸、不干胶、铜版纸万余张用于制作法轮功宣传资料。”陷害金晓蓉,“应当以利用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直接经办金晓蓉案子的人员: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邹勇军、袁涛;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童跃平;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法官:徐坤林等人。

    金晓蓉被绑架后,她的父母非常痛苦,她母亲因患胃癌,胃被切除四分之三,多次住进医院重症监护室,身体非常虚弱,急需女儿照料。她的父母正呼吁立即无罪释放晓蓉回家。

    其实,当前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已难以为继,所有参与迫害者受到清算和天惩的时刻越来越近,无知参与迫害的人是因为不知道参与迫害的严重后果,为帮助大家明白真相,看清形势,特写来这封公开信,就一些关键问题,很多人不了解的国内外重大事件进行沟通,使您在今后任何涉及到法轮功事情上能趋利避祸,为自己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不至于在被蒙蔽中做出令自己将来后悔莫及的事。

    一、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有罪

    中共江氏集团1999年开始诬蔑和镇压法轮功,迫害法轮功近十五年来,江泽民成立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非法组织:“六一零”操控公检法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罪”这一罪名给无数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且不说中国并没有一条法律定法轮功为×教,就是在法庭上,也从来没有谁能指出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

    江氏利用中共从1999年开始迫害法轮功,但公安部直到2000年在内部下发的文件中定下了十四个“邪教”组织,其中仍然没有法轮功!虽然公安部、任何政府部门都没有权力给任何宗教下“邪教” 的定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还是宣布了十四种宗教信仰为“邪教”。( 在谷歌等搜索网站中输入“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然后搜索就可查到这个名单)。把这个问题说白了,就是中共及江泽民一伙不敢承担迫害法轮功的历史罪责,想把这个责任推给下面的参与者,实际上就是:迫害法轮功,谁干谁负责;谁具体实施迫害谁承担法律责任,和他们无关。这个意思是再清楚不过了。

    在迫害法轮功的近15年中,包括国保、法院、检察院和“六一零”等的许多人,被中共利用,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犯。那么在具体执法中,办案人员将法轮功列为×教,就只能归结为个人的认定,归结为个人责任行为(冤假错案)。具体的承办人、批准人都属于责任人,而且是各自独立承担责任。迫害法轮功是典型的个人责任、执法犯法,而不是在执行法律。早就听说,不管是“六一零”还是国保大队,凡是迫害法轮功的通知都是口头传达的,即使有书面的文件,在执行命令后也要销毁的。曾有内部消息显示,很多单位,如金融系统已经全面销毁内部秘密传达的迫害法轮功的文件,这不是上级为了随时逃脱干系让下属充当替罪羊而有意毁灭证据吗?!为什么凡是布置迫害法轮功的会议或通知大多数都是口头传达,甚至不让下面的人做会议记录呢?即使有书面的文件,在执行命令后还要叫销毁掉。很明显,如果不是中共各级“上级”早已意识到了迫害法轮功迟早有一天会被清算,他们有必要这样干吗?!

    二、中共江氏集镇压法轮功的借口都是谎言,也是愚弄各级政府人员的伎俩

    一直以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对外欺骗,对内愚弄,特别是在610系统及各级公检法内部,更是长期封闭似的洗脑,给各级政府人员灌输了大量“精致”的谎言,让你们中的很多人当真以为法轮功是“×教”,一说到法轮功,很多人脑子中装的都是杀人、自焚等中共江氏集团“精心”编排的谎言,心中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充满了无由的仇恨。

    下面就说说那个至今欺骗了无数中国人,被称为“世纪谎言”的“天安门自焚”案吧。

    2001年8月14日,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在联合国会议上,就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并发表声明说:“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国代表团面对国际上的谴责没有一句辩词。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二零零二年一月,海外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影片《伪火》获美国第五十一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伪火》把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的所谓“天安门自焚”的录像以慢镜头重新播出。

    录像慢放镜头中你可以清楚的看到:1、女孩的母亲是在点火现场被身后穿军大衣的人用不明器物打死的。2、而那个小女孩在做了喉管手术后竟然还能底气十足的接受记者采访并唱出一支歌来。3、自焚应是突发事件,然而从未见背着灭火器巡逻的天安门警察竟在事件发生的几乎同时拿着灭火器、灭火毯出现在事发现场。4、那个叫王进东的“自焚者”在熊熊烈火烧过后,头发整齐的背在脑后,其自称装汽油的雪碧饮料塑料瓶放在两腿间没有一点损坏。5、所有严重大面积烧伤的所谓“自焚者”身上裹满了纱布,这严重违反医学常识,记者到无菌要求非常严格的烧伤病房采访,竟连最基本的卫生防护都没有:不戴口罩,不穿白大褂等……这些明显的大漏洞,告诉了我们什么呢?

    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是通过它控制的媒体对它要迫害的对象进行一言堂的批斗,同时伪造各种假证,煽动民众的仇恨情绪,为大打出手制造借口。想一想,天安门自焚伪案都做的出来,那其它诸如“杀人”啦,各种栽赃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呢,中共的历史就是一部“假、恶、斗”的历史,我们不应再被中共欺骗,更不应再被中共利用去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了。

    在当今中国大陆的新闻封锁下,要想知道事情的真相特别是法轮功真相非常不容易,所以请珍惜法轮功学员自费制作的各种真相资料,那是在维护大众的知情权,其中也包括你们,有机会留意寻找“翻墙软件”自己突破网络封锁,去了解更多真相。

    三、当前,中共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已难以为继。

    2013年,在中共的内斗中,在迫害法轮功中欠下血债的江系人员(简称血债帮)纷纷落马。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18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仅十八大后的3个多月,各级政法委官员被双规、逮捕的多达453人,另有12名政法高官自杀。虽然罪名有异,但是年底时迫害法轮功的支柱和骨干:“六一零〞(凌驾于法律之上、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机构)头子李东生被抓,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表面是因贪腐被抓,实质原因是他们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报应。

    李东生被抓以后,中国大陆各地“610”也人心惶惶,许多良知未泯的人也纷纷转向,不再助恶为虐。

    据《明慧网》报导,2013年12月28日,中共610特务头子李东生被迅速免职后三天,湖南地区年近八旬的老年法轮功学员杨大妈与丈夫到乡下给民众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和劝三退时,被警察绑架到乡派出所。杨大妈对着气势汹汹的警察说:“你们现在还在抓人呀?还在犯罪呀?你们中央‘610’的头目李什么都被逮捕抓起来了,周永康也被抓起来了,你们还不晓得,还在这犯罪。” 那些警察听到后,马上拿真相资料看,都不作声了,刚才气势汹汹的气焰顿消,脸色也换了,最后放杨大妈回家了。

    如今江泽民等迫害元凶已经在世界上几十个国家被起诉。揭露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也在联合国和亚洲、欧洲、大洋洲、北美、南美五大洲轰轰烈烈的展开。全球的正义力量正在汇聚,到今天,中共各级机构特别是610系统中追随江氏迫害法轮的人,已面临日趋临近的清算和审判,当前,全国民众在法轮功问题上日渐觉醒,广大的民众多次签名支持法轮功,要求不法部门释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众多的正义律师在法庭上大义凛然的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中共的迫害罪恶正在被聚焦。在中国,大量民众在了解迫害真相后三退,道德良知走向觉醒。

    四、从历史和现实的教训中,我们该吸取点什么?

    “卸磨杀驴”是共产党的一贯做法。中共每次掀起血腥运动时,都会利用那些听信了它的谎言的人充当凶手和替罪羊,中共则永远标榜自己“伟大、光荣、正确”。文革后,紧跟“党中央”迫害无辜、欠下人命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害怕受到清算的赶紧自杀了,同样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北京公检法17名军管干部被枪毙,以“因公殉职”通知家属,另外北京公安中793名军管干部在调回部队后、被拉到云南秘密处决,他们的家属得到的也是“因公殉职”的通知单。要说这些人中冤不冤呢,他们又何尝不是紧跟“党中央”,执行的是党的政策呢?

    王立军事件出人意料的戏剧性一幕,更足以让所有的中国人认真思考:这个全国“最有名的公安局长”、中共树立的所谓模范—“打黑英雄”,危难时刻为何不去找“党妈妈”,而是去找美国领事馆来保护自己?回顾历史的教训太多太多了。

    在江泽民想方设法为自己找借口脱身、找替死鬼抵罪的时候,那些听江的命令,十多年来为中共卖力非法抓捕至少数百万法轮大法修炼者、实施酷刑虐杀、并参与活摘大法学员器官为党赚取惊天暴利的各级中共党、政官员们,特别是公检法司公安系统里的基层警察,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己早已在党随时举起的屠刀之下了。

    不仅如此,党甚至还毫不留情的颁下法律及党规,随时根据党自身安危的需要,让这些人顶罪当替罪羊。这些人早已被党卖了,却还在“帮党数钱”呢。

    * 《公务员法》抛出替罪羊

    2005年4月,中共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增改了1993年版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扩大了公务员定义范围,增加了对公务员的惩戒条款。

    《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此规定,除之前《暂行条例》定义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外,中共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民主党派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均属于公务员。

    《公务员法》新增第九章第54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3年8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出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中共官媒新华网的报道特别引述了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的一段话:“对于造成冤假错案的责任人,无论在职还是退休,无论是否离开公安系统,都要追究到底!” 至此,党玩了个花招,撇清了自身,将迫害法轮功的罪责全部推给了所有相关的各级参与者。

    五、真诚的劝诫

    能收到这封信真的很不容易,信中说的都是与您息息相关的事,如果您能用心阅读那是您的福气,看完信后如果您能冷静的思考,用自己的智慧作出正确的选择,您以及您的家人都将是拥有美好未来的人。法轮大法在这样一个道德败坏的乱世传出,上亿人修炼,身心受益,这绝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件事情,每个人在这历史巨变的时刻,在大是大非面前都应该了解真相,理智的去选择,从而摆放自己将来的位置。

    2002年6月,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2.7亿岁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断面上惊现六个排列整齐的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其中那个“亡”字特别的大。“藏字石”的图片还被赫然印在贵州“藏字石”风景区的门票上。冥冥之中有天意。千百年来的中国,在要出大事之前就一定有异象发生,老天或以瑞兆示吉,或以凶相警世。今天,贵州平塘的“藏字石”不是在向人们预示着天机吗?回想一下,共产党比起秦朝的暴政有过之而无不及。中共从建政以来政治运动不断:三反、五反、肃反、反右、反右倾、文化大革命、六四镇压学生到迫害法轮功,在各次政治运动中血债累累,共害死民众超过八千万。实话石说,非同小可,绝非偶然。中共恶贯满盈,坏事干尽,天真要灭中共了,如今中国大陆灾难频仍旧是上天的示警。

    珍惜法轮功学员的真诚劝告吧,退出邪党一切组织,从内心远离中共、也就是远离了灾难和罪恶。曾参与了迫害的请一定抓紧时间用实际行动为自己赎罪:立即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金晓蓉。您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善念与善行,就是在给自己留后路,给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真心为您好的法轮功学员
    2014年3月


    给上海市闵行区公安人员的信

    上海市闵行区公安人员:

    近日,闵行区发生了一起警察私闯民宅恶意绑架居民的案件,请同为公安人员的你们一起来关注此事,规劝相关办案人员立即放人。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闵行区春申路柏林春天小区的居民陆玲秀家,突然闯进了闵行区古美派出所的警察和闵行区公安分局的国保数人,在没有履行正常的法律手续下,对陆玲秀家非法抄家,抄走的都是私人物品;并且将陆玲秀和她的朋友张纪秀、贺品琴、张金伟、施翠英、李燕、沈碧莲等一起强行绑架到古美派出所。现已将陆玲秀非法关押在奉贤看守所(沪杭公路2228号),将张纪秀、贺品琴、张金伟、施翠英、李燕、沈碧莲等非法关押在闵行看守所(三鲁路600弄199号,近鲁南路)。

    发生的这一切的缘由仅仅因为陆玲秀和她的朋友们都是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信仰,使她们走到了一起,成为朋友。陆玲秀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不仅身体健康,还坚强的面对家庭的变故,在承受失去儿子(陆玲秀之子同样是你们闵行区警察)的痛苦中,主动承担起对年幼孙女的抚养和照顾,她是家中的顶梁柱。因为修炼了法轮功,使她能够放下自己的痛苦,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使这个家走出绝境,恢复了往日的欢笑。她愿意分享修炼“真、善、忍”的益处给亲人朋友。而她的朋友们同样关心她,看望她,帮助她,与她交流谈心开导。就是这么平常的探亲访友,却被办案民警野蛮绑架,实在是令人心寒。

    从九九年迫害法轮功至今的十五年,中共江氏集团为了一己私欲,成立的610非法机构,动用整个国家机器对法轮功发动了长期残酷的非人迫害,使数百万人失去生命、数不胜数的人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失去正常的生活,不计其数的人被非法关押、判刑,刑期最长者达到二十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为了牟取暴利,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進行贩卖,据国外独立调查人士提供的数据,中国有六万五千多例的移植手术无法准确证实移植器官的来源。

    更荒唐可笑的是,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全是行政指令,所以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的。公安部2000年下发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所列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而且,中国的法律里面没有一条明文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或者犯罪,那么各级执行者,特别是直接执行者,必须得承担各自执法犯法的法律责任,这是难辞其咎的。

    信仰法轮功,是国家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一九九二年五月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按照宇宙的演化原理而修炼。法轮功不仅可以把真正的修炼人带到高层次,同时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目前,法轮功已洪传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她已经成为全球性的修炼功法,深受世界各族修炼人的喜爱,唯有中国大陆残酷迫害法轮功。

    中国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去年八月《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被大陆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周永康的亲信、主管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落马。今年一月七日、八日,习近平亲自主持两天的政法会议,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迫害修炼人天理难容,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处警察魏志耘夫妇的暴毙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魏志耘,女,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被提为科长,年薪十多万。2007年初,认识她的法轮功学员向她讲真相,劝诫她多做善事,少做恶行。她却口出狂言:我才不相信什么因果,共产党给我现在的一切,我就为它办事,人总要死的,无所谓。随后又恶言诋毁法轮大法师父,并狂妄的说“看谁活得过谁”。二十多天后,在单位上午开例会之前,魏志耘正拨打手机,突然倒地不省人事,大小便失禁,暴亡。身体变形膨大,五官扭曲肿胀,双目大睁,死相极其恐怖,年仅42岁。魏志耘的丈夫在上海宝山区某单位担任领导,在妻子作恶遭报后,他不但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在二零零七年九月的一天,对一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恶言相向,并咒骂。两天后,他下班回到家门口,突然身体失控,几乎不能动弹。后送医院抢救,被诊断为脑溢血,随即进行手术。医生打开其颅骨后,积血喷出,不治死亡。距离其妻死亡时间不足九个月。

    上海市公安局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头目谢安,男,1972年出生,二零一三年五月份在家突然死亡。谢安是上海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上海各地区的大法弟子被迫害案子都要经过他之手。谢安刚满四十岁,正值壮年就暴毙,难道不是报应吗?

    在此提醒闵行区公安人员及办案人员:中共江氏流氓集团清算在即,历史巨变在眼前,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从上海市公安局专管迫害法轮功之人谢安到宝山区国保恶警魏志耘等遭恶报之事就应该明白。那些跟随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人从一开始就被中共江氏集团出卖了:所有参与迫害者必须自己承担责任。目前,整个中共在《九评共产党》的揭露下已经成为人人唾弃的对象,其邪恶本质难逃解体和灭亡的命运,至今一亿五千八百多万人的三退就是明证。那些为了眼前利益跟随邪党作恶,却又妄想得到邪党保护的人,无疑是竹篮打水,最终一定会自食恶果。那些一条道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为邪党的牺牲品和陪葬品!

    奉劝你们赶快清醒吧!千万不要做那替罪的羔羊!赶快无罪释放陆玲秀等修行的好人,为自己也为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此致

    高度关注此事的法轮功学员们


    致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民众的一封公开信

    都江堰的父老乡亲:你们好!

    在都江堰,正发生着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你们知道吗?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四川都江堰市青城山镇派出所绑架了太平法轮功学员付秀云,并伙同都江堰市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国保大队,于当日,将付秀云直接劫持到都江堰看守所迫害。理由是付秀云把做生意收到的真相币兑换给小贩。

    自中共开始迫害以来,付秀云已多次遭到无辜迫害,这次迫害付秀云的直接责任人有青城山镇派出所副所长李骥,办案警察龚琦、李平等。这些警察在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驳回的情况下,仍在捏造所谓的“证据”,不放弃迫害。

    1999年7月,江氏邪恶流氓集团操纵了整部国家机器对法轮功进行铺天盖地的造谣诽谤,无数生命被谎言毒害,带着仇恨的心理对待法轮功弟子,3735个有名有姓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无法报道出来的死亡人数更是数不胜数,被劳教、被判刑、被送入精神病院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无数的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迫害中所用的酷刑达一百多种,更为恐怖残忍的是把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活体摘取贩卖,牟取暴利。截止二零零八年,至少有六万五千名法轮功学员因被活摘器官致死。

    自迫害至今,中共没有给我们一点说话的权利。为了让民众认清这场迫害的实质,还老百姓一个知情权,让事实大白于天下,让良知善念复苏,从而停止对我们的迫害,在实属无奈的情况下,在完全不污损、不妨碍钱币流通的前提下,法轮功学员不得已在人民币上述说我们的冤屈,告诉人们真相,让还有良知善念的生命,在明白真相的情况下停止迫害,这有错吗?

    江氏邪恶流氓集团执法犯法,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毁灭性的摧残着一群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拆散我们的家庭,折磨我们的身心,威胁我们的生命,我们采用真相币和平理性的正当防卫这有错吗?

    法轮大法是佛法,迫害大法弟子就是迫害修佛之人,这样的生命将遭受万劫不复的可怕下场,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周永康皆因迫害法轮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了上天的惩罚!江泽民、曾庆红的被清算日子不远了,被胁迫参与迫害的众多生命遭报的日子也不远了。

    大法修的是慈悲,我们不愿看到这些生命因糊涂参与迫害法轮功而毁了自己,甚至殃及家人,告诉他们真相,让他们停止迫害,弥补损失后,就有救了,我们用真相币救人,这有错吗?

    按照中共自己的法律,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被胁迫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按照中共的一贯作法,将成为被清算时的替罪羊,承担迫害的全部责任,《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就是为他们量身定做的,告诉他们真相让他们停止迫害弥补损失后就可以逃过这一劫,我们用真相币为善,这有错吗?

    付秀云,现年46岁,修炼前的她,体弱多病,身体虚弱。虽然精明能干,却因为病痛折磨,无法为家庭付出太多。1998年,付秀云迎来了生命的曙光,她有缘修炼了法轮大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不但她身上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而且精神焕发、精力充沛,不仅能操持家务,还做起了小生意,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成了家庭的顶梁柱。付秀云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心性要求自己,孝顺父母、关爱家人,生意上也从不弄奸耍滑、坑蒙顾客。周围的人看到她的转变,都暗暗称奇。

    1999年7月,中共发动了对法轮大法修炼人的迫害,付秀云看到那么好的大法遭到诬陷,叫人做好人的师父遭到诽谤,她感到无比痛心。为了还老百姓一个知情权,她和其他大法弟子毅然站了出来,利用各种方式,和平、理智的向世人讲述着法轮功的真相。2001年,付秀云因悬挂真相横幅,被恶警绑架,她以绝食的方式抵制对好人的迫害,恶警居然用小指粗的管子插入她的鼻孔,给她灌食,来折磨她。随后,付秀云被都江堰法院诬判三年。

    期间,丈夫因承受不住打击与她离婚,她被迫害时,孩子很小,可怜年幼的孩子从小失去母爱,好好的家庭被中共邪党活活拆散。由于离婚时付秀云把什么都给了丈夫,冤狱回来后,身无分文,无立足之地。精明能干的她靠卖包装袋在太平又撑起了自己的一片天,在儿子的努力下,一家人最终破镜重圆。可是,一家人刚刚过上安稳的日子,付秀云又被青城山派出所绑架。

    听说付秀云被绑架的消息,她的家人非常着急。打工的儿子从外地赶了回来,前去都江堰市看守所探望母亲,可是看守所警察不允许他们见面,并说: “等判刑后,才可以见面。”

    付秀云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变得诚实、善良、宽容。这有错吗?付秀云的儿子伤心地说:“被绑架前,妈妈的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爷爷的,说为他买好了御寒的衣裤。现在衣裤还没送到老人家手里,妈妈就被青城山的警察绑架了。我回到妈妈的租住房,看到妈妈几车的袋子被警察抄得满屋满地,心里不知是啥滋味!”是啊!青城山的警察们吃着用着人民的纳税钱,干的却是迫害好人的勾当,你们迫害起好人来那么不遗余力,你们配得上身上那身警服吗?你们不感到羞愧吗?

    付秀云的家属为她请了北京的著名律师,律师指出,按照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付秀云并调看了付秀云的案卷后说,付秀云的行为根本没有构成违法犯罪,对她拘留都属非法,何谈判刑?!他已向检察院递交了律师意见书要求撤案!现在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站出来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律师们指出,参与迫害的所有人员,才真正在违法!

    在江氏邪恶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已走入穷途末路的今天,老百姓越来越明白真相,很多曾经迫害过法轮功的人也在为自己找退路,不再参与这场迫害;许多有良知的人,选择了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保护法轮功学员,部分公安警察公开拒绝上级让抓捕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行为,更有一些公检法人员不但选择了善待法轮功学员,而且积极为自己赎罪,把作恶者的罪证悄悄收集记录,作为将来审判的证据。可以说,中共的迫害已难以为继。

    自古善恶有报,海外媒体明慧网登出大量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事例,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车祸死的、暴毙的,有自己丧命并连累亲人遭殃的,结局都很可悲。都江堰就有几起:奎光塔社区3队队长廖崇义曾四次将大法弟子送入新建洗脑班迫害,目前因巨额贪污被逮捕;翠月湖镇原党委书记白凡迫害大法弟子遭车祸死亡。

    据北京消息人士透露:原政法委某高官向高层递交报告,仅十八大后的三个多月里,各级政法委官员被双规、逮捕人数多达453人。其中公安系统392人,检察院系统19人,法院系统27人,司法系统5人,非公检法司系统10人,还有12名政法高官自杀身亡。这些人大多都是紧跟江氏一伙积极迫害法轮功的恶徒,在这样的环境下,老百姓尚且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而都江堰610、国保大队、青城山派出所还在对大法弟子行恶,真的让人感到遗憾!!

    历史的巨变就在眼前。还在盲目执行所谓上级指令,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啊,当务之急应冷静思考了,为了眼前一时的利益而对修佛法的人行恶犯罪,做了中共邪党的陪葬品,遭天谴,不值得啊。大是大非面前,希望你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也希望善良的父老乡亲能伸出援手,伸张正气、制止迫害!

    立即无条件释放好人付秀云!还付秀云一个清白!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5/劝善之心化飞鸿-288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