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劫持近六个月 上海杨曼晔被非法批捕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法轮功学员杨曼晔女士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被上海普陀区甘泉派出所和普陀国保恶警绑架,至今已将近六个月,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上海普陀区看守所内,并于十一月十四日被普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上海普陀区国保将构陷材料送至检察院,由于“证据不足”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被上海普陀区检察院退检。

杨曼晔家人聘请的律师明确指出:

一、侦查机关的所有材料能且仅能证明杨曼晔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而不能证明其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二、侦查机关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缺陷。侦查机关不仅没有将杨曼晔的材料全部移送检察机关,而且对杨曼晔实施疲劳审讯,涉嫌变相刑讯逼供。

三、杨曼晔的行为完全符合《宪法》的规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而“真、善、忍”本身就是举世提倡的行为规范,杨曼晔信奉“真、善、忍”毫无过错,更谈不上违法。另外,我们姑且不论侦查机关认定杨曼晔制作散发法轮功资料无法成立,退一万步来讲,即使杨曼晔确实制作散发了法轮功资料,在不存在受害方的前提下也是合法的,作为一位信仰者,学习传播自己的理念,完全属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范畴。

杨曼晔女士出生于一九六七年,大学本科毕业,家住普陀区双山路,仅仅为做一个善良的好人,为能说句心里话,为了对“真、善、忍”的信仰,为了让世人了解真相不被谎言所误,五次被中共人员绑架、非法判刑与劳教迫害,屡次遭受非法抄家,一家人这些年长期在中共迫害下在惊吓与担心中度过,年幼的孩子在小学时就失去母亲的照顾与关怀。这已是杨曼晔第五次被绑架。二零零零年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刑四年,由于她坚持信仰不配合邪恶的“转化”被非法加刑九个月,期间遭受多种酷刑迫害如长期关禁闭、电棍电击、长时间体罚劳役至膝盖粉碎性骨折等。杨曼晔始终坚定修炼意志,在二零零五年八月出冤狱。不到半年的时间,第二次被普陀区国保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半,劫持到上海青浦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杨曼晔第三次被绑架,一个月后走出了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底,普陀区国保、“六一零”人员以谈话为名再次将杨曼晔骗出家门,随后强行绑架,后关入洗脑班进行强制“转化”。

信仰是天赋人权,受到法律保护。法轮功学员拥有合法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传播思想、信仰的自由。法轮功学员发传单、讲真相、修炼法轮功都是合法的。而中共迫害法轮功是靠行政指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完全违法的。中国人在觉醒,从几百到上万人按手印声援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到一亿六千万人声明退出了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越来越多的世人明白了真相,摒弃邪恶,站到正义一边。正的力量正在彰显,历史的巨变就在眼前。


相关单位:
甘泉路派出所(宜川路351弄31号 邮编:200065 电话:021-22048250 56051745 ):丁浩(所长)
民警:黄骏 包江明 苏嘉铭 薛广歆 王明祥 韩乃贵 徐智中 俞宝军 姜斌 周序香 王学贵 朱洪彬 夏文伟 张炳炜 赵龙田 刘晓民 吴静波 杨寿强 徐韶光
刘育宇(社区民警)
普陀区看守所 :地址:柳园路555号  电话: 021-52916834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895号 邮编:200333 电话总机:52809966转局长郑文斌
普陀区政法委: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
电话:021-200333 52564588 52656898 52765329)
书记邰荀、综治办主任居长鸿、办公室副主任吴金波、禁毒办主任李建山
普陀区防范办:
地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122号1号楼 200333;电话:021-52825610、021-52825618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9楼 200333;电话021-52825613
主任许晓宁021-52825610、副主任王霞萍
国保大队:021-52809966*45910*45912
邬菊伟021-22049412-49412(迫害过陈秀英、顾继红)
崔迎春021-22049410-49410
姚树林021-22049425-49425
张春阳、蔡美菊(女,迫害过熊文旗)、郑恺(参与多起抄家及非法提审)、蒋毅刚
普陀区检察院:
地址:北石路609号 邮编200333
总机:02152564588
上海市普陀区法院:
地址:铜川路 1433号
电话:200333 62656265 52564588
院长席建声、徐佳齐、唐敏(迫害瞿延来)、谢晓燕 021-52564588-8808
普陀区甘泉街道:
地址:普陀区志丹路125号 邮编200065
电话:56612260 传真:56612260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