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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院自导自演非法开庭 家属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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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楚雄大姚县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非法借用楚雄州法院二审法庭,对三位法轮功学员朱忠富、何高琼、刘宜君非法开庭。

所谓的“开庭”是大姚县法院在无法律依据、无律师到庭、无当事人同意的三无状态下,自导自演的闹剧。家属们对执法人员的严重违法行径十分愤怒,他们联名写了控告信,递交各级相关部门,并到各部门要求放人。

朱忠富家属到大姚看守所:所长声称他们也不愿意关人,也愿意放人,只要有文件、有通知马上就放。当问到是否打了人,回答说里面从未打过人,也没给他戴过手铐脚镣。可他本人对律师说过,因为他进去的时候不愿穿黄马褂,几个犯人按着打他,武力强制穿上;在开庭那天,出来的时候是戴着手铐脚镣的,亲人看到了,后来取下了。象这样的情况都说谎,就更让人不放心了!

家属到了大姚公安局:找到了案子负责人陆文辉,他是国保的。家属问他收到控告信没有?他说收到了。并威胁说,朱忠富的女儿不听他的话,不配合,还请了律师,否则就可以判轻一点。

家属到大姚法院信访室:法官余平说已收到控告信,并已转交人大。当家属问什么时候放人?回答说:九月二十七日案子才转过来,正在调查。当要求赔还非法抄走的车子时,他们便以势压人,家属就说,都什么时候了,还用文革那一套来压人。接着家属问了一些问题,回答都是敷衍了事的。

十一月三十日,家属收到了云南省公安厅对控告信的回告函,说“来信收悉,已按管辖于十一月二十日转云南省省高院处理,请直接与他们联系。”

家属又于十二月一日到云南省高院控告科。法官说,不管公检法人员违法不违法,等判决下来不服了再来反映。又说,律师是因为不配合“安检”才放弃辩护。家属说,安检违法问题有法律依据,控告信上已说清楚了。既然没有法律文件给法轮功定罪,我们的家人没有犯法,应该放人。法官回答说:法轮功问题是个敏感的问题,并说:你们什么法不好犯,非要去犯这个?家属请问法官姓名,他说:知道我姓吴就行了,你们不要把我说的话拿去告状,我要是丢了饭碗,我可要找你们。

家属听后无语了:我们满腹沉重来找他解决问题,比丢了饭碗还要沉重的心情,他不仅解决不了,还怕丢了饭碗要来找我们!到底是谁该找谁呀?这么大一个政府,到底谁应该依赖谁呀?多少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判、被开除公职、丢了饭碗,原来都是为了保住他们的饭碗!这样的社会老百姓还有活路吗?还有申冤的地方吗?

朱忠富现年五十九岁,四川攀枝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退休职工。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中午一点左右,朱忠富在大姚七街送神韵晚会光碟遭绑架。当晚楚雄市公安局、大姚县公安局、楚雄市610、片警、消防队、小区保安等人员来到朱忠富家所在小区(楚雄市鹿港一号),把小区内全部灯关闭后,躲在小区四处及楼下。当朱忠富的妻子李卫萍、女儿、女婿、朱忠富的四弟和朋友何高琼、刘宜君下楼后,恶人就将他们绑架、构陷迫害

双手反背铐在椅子上
双手反背铐在椅子上

刘宜君,女,现年四十二岁,原在昆明工作,因母亲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父亲年事已高,生活需要照顾,刘宜君便辞去昆明较好的工作,回家照顾老人,母亲在修炼中身体渐渐好转,就在此时,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晚,刘宜君去朱忠富家,在楼下被楚雄市国保的一个人掐住脖子,手被反绑起来,押上公安的车里带走。之后到了楚雄市公安局,刘宜君被铐在椅子上,恶警一直不让她睡觉,一胖子警察用很下流恶毒的语言谩骂,直到凌晨五点左右,警察走了,刘仍被铐在椅子上,之后送到看守所。刘宜君因长时间被铐,在看守所后很长时间双手仍肿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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