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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法院躲到看守所开庭 律师要求撤案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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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半,河北保定市新市区法院在远离市区的荒郊野外的看守所会议室,对五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陈会然女士非法开庭,并且仅限两名亲属旁听。

开庭后,陈会然对强加给自己的罪名都不认可,始终坚持自己无罪。新市区检察院“公诉人”贾蕊宣读了所谓“起诉书”。起诉书中把国保大队警察从陈女士家中抢劫的大法书籍、电脑等私人物品作为所谓的“罪证”,欲将“陈会然曾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作为定罪依据,并借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来构陷陈会然女士。

陈会然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有理有据的逐条进行了驳斥,最后,公诉人无言以对,主动提出退卷继续补充材料;律师则强烈要求:撤案,无罪释放当事人。

公诉人主动提出退卷继续补充材料,不是他们真正秉公执法的体现,而是继续非法关押迫害陈会然的借口。陈会然从第一次被绑架至今已七月有余,而且在被非法关押近一个月时,曾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回家,而今再次以证据不足退卷,这已充分说明陈会然女士根本无罪,应当立即无条件释放。

非法庭审从九点半开始到十一点十五结束。这是继对法轮功学员王金凤、孔红云躲躲藏藏的庭审后,法院再一次躲到看守所非法开庭。这显然违背“司法透明、公众知晓”的庭审公开原则,也由此看出:这些公检法的执法人员做贼心虚,怕百姓知晓、怕所行之事曝光。

陈会然女士于一九九八年一月有幸得遇法轮大法。仅仅学法修炼三个月,她多年治不好的心脏病、胆结石、胆囊炎、血压不稳、长期失眠等多种疾病不翼而飞,身体病症全无,脸色也变得白里透红;并且,她也由此变得更加善良和宽容。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的人,只要有困难,她都主动帮忙,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就是这样一个处处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年近六旬的陈女士,却只因为信仰“法轮佛法”就被构陷。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上午,陈会然正在家里洗衣服,新市区及南市区国保大队警察谎称是邻居骗开她家的房门,将陈女士绑架到看守所,并抢走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因证据不足,陈会然女士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新市区国保大队警察给陈会然打电话将她诱骗到新市区国保大队后,告知已被“批捕”,当即实施了再次绑架。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新市区检察院无视律师《不予起诉、无罪释放的意见书》的意见,执意将案卷提交到保定市新市区法院起诉。

《宪法》第36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中也没有法轮功。(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并没有资格评判什么是邪教。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规,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信仰法轮功是《宪法》赋予百姓的基本人权。陈会然没有任何行为伤害到社会、没有任何行为伤害到他人,那么,她的哪些行为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呢?又何谈邪教组织呢?就是法官、公诉人也无法找到任何法律条文来解释清楚。

现在,全国上下都在谈“依法治国、办案终身负责制”等,这显然是中共失去民心后找“替罪羊”来笼络民心。中共随时都会把这些“替罪羊”推出去一平民愤,因为中共出卖被它利用过的人,从来都是心狠手辣、毫不留情的。当年在文革中,打手们不听劝告,自以为是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革命者,迫害反革命是党让干的。后来“反革命”被平了反,“革命者”却上了断头台。当今的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李东生等这些中共的高官不也是被中共所抛弃吗?当然这也是上苍对他们作恶的报应,也是“善恶有报”的体现。

法治被破坏谁都不会安全,包括执法者自己。所以,作为执法人员能够依法断案、秉公执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就是在保护自己。奉劝那些仍在把迫害法轮功当工作的公检法人员,网络这么发达,各种信息都摆在那儿了,好好看看当前的形势,不要再听信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六一零”的教唆,现在还想以迫害法轮功而捞取政治资本的只能是人家偷驴你去充当拔橛子的人。看看一批批落马的官员多是迫害法轮功的参与者。要想保全自己,就不要参与这场迫害,不要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任何文件上签字,只有保留自己的清白,才能真正为自己留条后路。

参加此次非法庭审合议庭成员:
保定市新市区法院 李强(新市区法院民事庭0312—3097631),
赵宁(13933232933、0312—3097611)、朱超
书记员: 保定市新市区法院 贾灿
公诉人:保定市新市区检察院 贾蕊(0312—3107620)
新市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郭建 13722222658
保定市公、检、法、610相关责任人信息:
保定市新市区公安分局(区号0312)
地址:保定市七一西路449号
局长:姚敏峰 13803125188
原局长 凌英魁 3110119 13932281666
保定新市区国保大队长 卢五锁 13333122522
其他人员: 陈贺、裴红(40岁左右)、郭建、林立刚、邓刚
保定市新市区610: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112号,邮编071051
新市区610人主任:刘建平
新市区610人员:刘 增3037610
保定市新市区检察院:
地址:阳光北大街829号(五一九路往西第一个路口西南角)
聂卫新: 检察长 3107601
高福有:副检察长: 3107603
李建军:副检察长: 3107608
副检察长 魏志芳:(主管公诉): 3107602
李亚东:纪检组长: 3107606
郭保利:反贪局长: 3107609
朱鹏杰:政治处主任3107607
批捕科科长:冯志民
起诉科科长:高玉柱:13931228622
公诉人:贾蕊 3107620
相关电话:
原检察长 赵炳山 3131699 13803121866
原检察长 张彦平 13903228590 5025165宅
检察官 赵志刚 13722219992
检察官 周 15831566555
检察官 高 13931229286
朱检察官:13832221188
检察院部份其他人员:
姚银玉、董辉、王凯、王凌霄、王芳、苗丽娜、高奇龙、曾建存、牛东海、闫宏刚、常玲丽、马宁、王伟、朱洪生、付强、郑学彬、杨建立、安新宇、范黎、计峰、刘丽、杜宝林、方芳、徐双星、许文凯、卢鹏志、董建强、崔秀红、郑学彬
保定市新市区法院:
陈力明 新市区法院院长
陈启 新市区法院副院长
张继勇 副院长(主管刑事) 13513326826
牛建军 新市区法院副院长 13833098589
副院长 孙逊 (较邪恶,曾非法主审迫害很多大法学员)
刑庭庭长:李茗媛
接案的法官:赵宁 0312-3097611 13933232933
李燕 新市区民事庭 0312-3097631
冯永胜 13011416611
徐文强 13831230036
审判员:赵杰 李强
原王克俭 院长 3013660 3321088 13700322466 5024188宅
李建民 副院长 3097112
陈子录 副院长 3097113
刑庭: 3097232
办公室 3097118
政治处 3097119
纪检组 3097116
立案庭 3097236
执行庭 3162903
审监庭 3097237
法警队 3097230
执法人员名单:
王丽丽、赵志军、石竹、冯永胜、李伟、贾粲、赵杰、王磊、续永强、何冬梅、史国良、钱进宽、张吉、李越武、申明珠、鲍云书、刘宗义、张文新、郑舒刚、孙宝哲、张晶晶、焦丽菊、李谚、朱超、周文月、戴锡安、李冀军、姜文琦、董勃、杨锋锐
保定市防范办(610)
地址:保定市市委1号楼13楼
主任 王荷丽0312-3089691 3089691
副主任 范秀辉 3089738 0312-3089738
副主任 刘峰0312-3089661
副主任 赵军0312-3089935
副调研员 甄占良0312-3089013
办公室主任 赵妍妍0312-3089077
秘书处0312-3089754值班
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局长 潘静苏 3026139 3025666 13731288886 13333120858
常务副局长 王星亮 3038250 13333122002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安增奇 3077166 13333120012
副局长李振平 3039866 13703121526
副局长霍建 13032018688
副局长张广 13323028002
王某13333029788
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赵 强 3029702 15188688880
保定市国保支队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号
保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电话:
办公电话:由0312-3071100转20775
国保支队长 董 元 3226569 15103120007 13731288886
国保大队长 刘文君 13333121616
大队教导员 王洪恩 13333120869
蒋春增 15103121273
冯永13333120899 13930881836
刘振昌 13333120906
吴文生 13333120880
孙力 133333122086
保定市中级法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天鹅中路1号 区号 0312 邮编 071051
办公室3103019、3103000 (值班) 3103021(传真)
办公室主任 金主任
院长 梁红驥
中院院长3103199 15931266688 3139688(办)
高素英 主管刑事副院长 3193588 13931692168
徐占军 纪检组长3103361 (办)13931258568
殷文胜 政治部主任 3103339 13731689555
李毅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3103355(办)、13903226100
苑三国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3193588(办)、13931355598
刘文钧 副院长3103398、15903121626
靳小光 副院长3193266、13932253339
刘玉婷 副院长3103186、13001870066
孟学会 办公室主任3103369、13315213618
办公室3103019、3103000 (值班) 3103021(传真)
政治部3103125、人事处3103118
法官处3103120、教育培训处310312
刑一庭3103091、刑二庭3103116
民一庭 3103055 民二庭3103071
法警支队3103014
保定市检察院
地址: 保定市五四西路106号 区号 0312 邮编 071000
办公室3036824、3018112(传真)3036760
党组书记、检察长 周庆平 3059500 15831289999 0312—3027999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赵大明 3038878 13903369268 3325510宅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 启 3036851 13582399688 2015999宅
赵大明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3038878(办)、3325510(宅)
王启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3036851、2015999、13582399688
孙元芳3036879、5069688、18931265666
王蓬蓬 副检察长、渎检局长3028803、3337398、13832236999
彭少勇 副检察长3036861、3112688、13603223088
张华 反贪局长3027575、3320088、13803122112
刘章栓 纪检组长3036266、5095613、13315210868
周涛 政治部主任3020396、3333509、13603123999
安军旗 党组成员3022613、2317528、13582258988
张克 反贪局副局长3021682、5099550、13803126586
郝国正 反贪局副局长3020889、5325818、13933259999
张德新 办公室主任3036824、3326169、13513286079
政综处 3023036 公诉处3019133 监所处3058861
控申处 3075445 举报中心12309 案管中心3036907
贾荣军 起诉科 18931698227
控申处 高处长 孙处长 3075445
张 保定市检察院 13832239231
保定市政法委
地址:保定市市委1号楼8楼 区号 0312 邮编 071051
马文河 常务副书记13633322288 0312-3089759
荆国平 副书记13903128008 0312-3089837
张敬东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13603125538 0312-3089937
曹彦杰 副书记18631285832 0312- 3089791
田文江 副书记0312-3089973、13730158588
高国联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0312-3089062、13931381668
王禹槟 办公室主任0312-3089815 13703328555
维稳办0312-3089833
保定市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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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亚平局长3156601、1393126996
值班室3138001
保定市韩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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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刚 电话:0312-313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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