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子之矛 攻子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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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最近,中共新的党魁在《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会上强调要纠正违反宪法的事情。作为修炼人,我们都明白自己的使命,不会把解体邪恶迫害寄托在常人身上,在这一点上不应对常人社会的任何人抱有任何幻想和希望,就是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做好应该做好的三件事,这是不可动摇的。

但是,当今迫害仍在继续,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还被非法关押、迫害,我们不能被动的消极承受,任由恶人伤害,我们应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正念正行,用世间的理来向世人揭露迫害、讲清真相、制止行恶、开创环境,因为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合理合法的,都是《宪法》所赋予的权利,所以我们应该堂堂正正向各级部门反映情况、申诉,同时也是在检验当权者说话算不算数,我们对任何人不抱幻想,理智、智慧的利用一切条件去讲清真相、救度世人,这不是个很好的形式吗?

因此,我们可以有针对性的收集一些当权者的言论,结合当今法轮功学员仍然受迫害的事实,用《宪法》赋予的权利,揭露江某某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并用书面形式,邮寄给所在地的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领导,控诉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判刑、干扰、伤害,要求撤销凌驾于法律之上的610邪恶非法组织,还法轮功修炼者一个公正合法的环境,同时也揭露中共政法委的罪恶和恶人恶报等事情,把这些告诉他们,让他们警醒、明白,作出正确的选择,也是在救度那些迷得较深的恶人。这样做有三个好处:

维护了大法,伸张了正义,也让邪恶知道了大法威严与慈悲同在,多行不义必自毙。法轮功学员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一个公民正当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没有错、没有违法,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对其進行迫害,就属违法,迫害者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以警示那些执迷不悟、一意孤行、追随江某某流氓集团的邪恶之徒悬崖勒马,停止迫害。

这也是一个讲真相的好机会。一次,一位同修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法律情况,聘请律师辩护,他向律师事务所介绍了一位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这位学员在二零一二年十月的一天,在自己家中被警察绑架、抓捕,并被秘密劳教一年。这一切都是违法的,没有正当理由,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走任何法律程序,明显的执法犯法,所以准备向上申诉。当时事务所负责接待的是位女士,她听后说:法轮功的案子我们不敢接,从未接过,压力太大,不能接,但我们知道法轮功教人做好人,这一点我们都知道。

于是,同修就跟她讲了法轮功的真相,从一九九二年五月法轮功传出,到一九九九年七月已有一亿人修炼,当时独裁者江某某是踏着“六·四”爱国学生鲜血上台的,没有任何政绩、任何能力,别人都不听他的那一套,他看到法轮功那么受欢迎,妒嫉得不行,就一意孤行,欲对法轮功采取非法的迫害,当时前人大委员长带着工作人员深入社会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利国利民,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江某某倒行逆施,不顾多数人的反对,强硬的对法轮功進行了迫害,把一亿好人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迫害手段集古今中外之大全,叫嚣着要在三个月内消灭掉。可现在十三年多了,法轮功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强盛,目前已洪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行为都是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没有任何错误,更没有任何罪,迫害中所有的一切都是强加的,都是莫须有的罪名。

你看,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都是秘密的,不允许法轮功学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不允许人旁听,不允许家属到场,法院周围到处是警察,警车壁垒森严,都是不正常的。那位女士听后说:这些情况我们都知道,这个问题很敏感,我们不敢接这样的案子,但是我们很理解,不反对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最后女士还用化名退出了团、队,为自己选择了一个美好未来。

这是正法進程的需要,是大慈大悲,大善之举,也是救度那些执法系统的人员的一个机会。这个系统中绝大多数人本质上是好的,只是为了自己那点个人利益,而放弃了做人的原则,随波逐流,当他们明白真相后就不会那么卖力、那么积极的迫害,而是消极、应付,有时还会起到保护法轮功学员的作用。

因此,我建议在这些方面做得好的同修请将自己的做法和体会写出来,包括把写的那些劝善良言和广大同修分享,为我们進一步揭露邪恶、制止邪恶、讲清真相、救度众生起到积极作用。

如有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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