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范丽敏女士被绑架陷害四月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市现年五十七岁的范丽敏女士被国保警察绑架、劫持在静安区看守所已近四个月,静安分局国保为迫害她而编造的冤假错案,目前已经到静安区法院。家属已聘请律师为她作无罪辩护。

'范丽敏'
范丽敏

家住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的范丽敏,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家被绑架和抢劫。犯罪人员是身穿便衣的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国保警察周峰、殷国鹏和陈家明,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

熟悉范丽敏的人都知道她以前一直有坐骨神经痛,到阴雨天就会发作,还有高血压,天热会发榴火。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全好了,没有花一分钱。从二零零五年到现在,医保卡从来就没用过。修炼法轮大法后,范丽敏一直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为人善良、乐于助人。

在二零零零年中国新年前,警察要求她写保证书不去北京讲真相,被她拒绝。范丽敏在除夕夜北上,中途被非法拦截。没有经过法律程序,她被非法劳教一年。回来后,她不仅担起家庭的重担,还要抚养孩子读书。不管再难都是乐呵呵的,还处处都为别人着想。修炼法轮功的她深深知道要做个好人,做个为了别人的人,从而坚强乐观的走了过来。

可现在她却被非法逮捕,关在静安区看守所。我们很难想象这么好的人,从来不伤害别人的人怎么会被逮捕?就是因为她一直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她想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包括那些迫害过她的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不能再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了,因为迫害佛法修炼者会遭很大的恶报。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一九九二年五月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指导,按照宇宙的演化原理而修炼。经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炼的人带到高层次的同时,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目前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修炼法轮功的人群,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只有中共迫害法轮功。而其实中国的法律中没有一条说信仰法轮功违法,是那些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执法者,他们才恰恰是在知法犯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善恶有报天理的惩罚。

二零一三年八月,政府连续出台《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十二月九日,中纪委再提“实施责任终身追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最高法院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一共二十七条,明确要求冻、饿、晒、烤、疲劳审讯所得口供应排除,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证人的庭前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规定法院将“不得参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联合办案”。

河北、山东、吉林、湖南、湖北、沈阳、上海、福建、天津、辽宁、广东、江苏等各地诸多“法轮功”案件免于起诉、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判缓刑、发回重审、或做出其它处理的范例比比皆是。在历史的审判到来之前,每个人都有用良知选择未来的机会。已有许多良知复苏的警察,选择了事先通知法轮功学员,使他们免遭抓捕;有一些监狱警察、看守不但选择了善待法轮功学员,而且积极为自己赎罪,如把行凶作恶者的罪证悄悄记录,作为将来对罪犯审判的证据;一个主管刑事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更不断有中共体制内的人走出来揭露这场迫害的真相。

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如果有人仍执行着“上面”迫害法轮功的命令,真的要抓紧抉择,将功补过。在不久的将来,假如你站在被告席上,谁还会为你辩护?


相关责任人: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国保 [地址]胶州路415号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588800[总机] [电话]02162588800*38181 [电话]02162588800*38182 [电话]02162588800*38324 [电话]02162588800*38369 殷国鹏[手机13611767212,承办] 周峰[手机13764317560,承办] 陈家明[手机13916073878,抄家] 丁佳凯[审讯] 奚振华[审讯]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静安寺派出所 [地址]万航渡路55弄5号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888078 张杰[审讯] 应韵武[审讯]

▲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地址]余姚路587号 [邮编]200041 [电话]02162588800*38901 [传真]22177907 王建雄[所长]

▲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 [地址]昌平路1036号 [电话]02162315556 承办检察官赵琪昊[电话02162315556*840]

▲上海市静安区法院 [地址]康定路1097号 [邮编]200042 [电话]02162718212 承办法官芮志平[电话02162718212*2705]

▲曹家渡街道综治办 [地址]武定西路1398弄16号 [电话]02162516607 丁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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