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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王军强遭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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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五日】王军强,男,1973年4月28日生于新疆玛纳斯县兰州湾镇夹河子村一户农民家里。1996年毕业于新疆工学院地质系,1996年在校期间得法。毕业后就业于阜康市经贸委矿管办,业绩突出,曾多次获奖并受到上级部门赞扬。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2000年2月,王军强与妻子赵枫一起进京上访,被阜康市公安局关押70天后被非法劳教两年,2000年5月8日被劫持到昌吉劳教所,遭受非人折磨。2001年又被劫持到在位于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的新疆第一期洗脑班迫害,因高压洗脑,违心“转化”,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以所谓“所外执行”的名义出狱,返回单位工作,但是每月只发四百元生活费。

王军强出狱后很快明白了“转化”是错误的,随继续修炼。二零零二年一月被行政拘留,出来后被迫流离失所到乌苏市,并写下严正声明寄到单位。二零零二年四月,王军强在甘肃武威市武南镇的亲戚家,被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分局、阜康市公安局警察强绑架回新疆。

在阜康市看守所里,王军强曾因为高喊“法轮大法好”,被看守所所长赵晓武指使号子里的刑事犯批斗、殴打,肋骨被打折一根,喉结软组织被打伤,两星期不能正常说话。两周后他被移交到乌苏市看守所。

他的母亲得知儿子被恶警打伤,抱着孙子去公安局告状,也被警察殴打、拖出大门。他的母亲只好到处上告、上访,后来邪党恶警害怕真相在社会上曝光,只好道歉、赔偿1000元了事。而他只是在五个月后才押到医院体检。

几个月后,乌苏市法院秘密开庭,对王军强非法判刑五年。当时的阜康市“六一零”主任是王新民,副书记王伟民、政法委书记是摆怀忠。后来的“六一零”主任郑延林,二零零八年政法委副书记孔祥泉死后接任政法委副书记至今。

从2003年1月至2007年1月,王军强曾多次被在昌吉监狱狱警关禁闭、挂篮球架子迫害。他于2007年4月20日出狱后,曾被迫害流离失所至鄯善县打工一年。直至2008年5月恢复工作,被安排到最远的滋泥泉子地区国土资源所上班,实际是被软禁、被监控。

阜康市国土资源局书记袁剑积极配合“六一零”,安排滋泥泉子地区国土资源所所长马旭光及同事非法监视王军强,因同事密告他的床铺内有法轮功资料,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阜康市国保大队政委马进民带领多人突然搜查了宿舍床铺,从工作现场直接绑架了王军强,并非法劳教他两年,将他劫持到新疆昌吉劳教所。

在昌吉劳教所,一次王军强炼功,被恶警徐伟指使几名劳教人员拉到厕所里,两臂被手铐铐到暖气包上,恶徒用三根高压电警棍电击他约一个多小时,致使王军强脖子上留下数十处烧伤的黑片。在迫害中,他右眼轻微的白内障急速严重加剧,后来完全看不清东西。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2011年9月份,王军强公开要求炼功,被恶警铐在走廊暖气管禁闭八天。2012年4月他又公开要求炼功,又被锁在老虎凳子上关黑禁闭室两周。二零一二年六月份,他因坚持炼功,被副所长赵某、管教科科长许德峰隔离关押,长期锁到老虎凳子上,同时面前放一电视录像,每天滚动式的播放造谣宣传进行洗脑,四个犯人日夜轮流包夹。直至九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点才被放下来。

目前,王军强虽然已回原单位,但仍遭到单位的监控。

主要责任人:
新疆阜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段某某13565641777;
原队长:许晓峰、摆刚
原政委马进民13999343578
昌吉监狱:三大队一监区二分监区指导员马宝伟
新疆阜康市政法委:书记周青;原书记:郝拥军、摆怀忠
新疆阜康市原“六一零”主任、政法委副书记郑延林18709941555
阜康市国土资源局滋泥泉子所所长马旭光1389965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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