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给了我抵御红尘诱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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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一、幸运得法

二零零七年秋冬之交的一天,为了参加第二天的一个考试,我决定当天晚上到朋友学校去借宿一晚。在去的路上,一辆自行车慢慢停在我的身边。“老师,您好,可以打扰一下么?”一位三十岁左右的青年笑着对我说。我一开始以为是推销广告之类的,便很不耐烦的想离开,但是这位青年没有放弃,他依然笑着对我说:“老师,就耽误你几分钟,跟你说一下与你有关系的一件大事。”就这样,他开始给我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和被迫害的真相。由于之前我对法轮大法有过一定的了解,所以我就很有兴趣的和他边走边交谈起来。交谈间,这位男青年也没有耽误我的正事,他问我去哪里,我说去某某学校,他主动的骑车子把我送到那所大学去,让我很是感动。在交谈的过程中,心里慢慢的产生了一种想了解修炼法轮大法的愿望。我便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他主动的把他的联系方式给了我。那一晚上的经历,真的很感动,感动于大法弟子的真诚和善良。

在后来的日子里,这位大法弟子帮助我很多很多。鉴于我是一个在校的大学生,经济条件有限,他主动给我买了一个MP3,并且把师父之前的所有讲法电子书和讲法录音等下载到MP3里面,并叮嘱我要多多学法。在后来接触的日子里,我发现他的言谈举止是那么的淳朴和真诚,感受不到任何社会上成年人的狡诈和圆滑。“和他交谈觉得很纯正舒心”这就是我当时感受的写照。“法轮大法可以把一个人变得如此之正”,我带着这个信念走入了大法修炼。

二、修心性成为优秀学生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从小娇生惯养,性格虽然很外向,但也养成了一些很不好的性格:火爆脾气、强烈的占有欲和嫉妒心、斤斤计较等等,这些习惯从小到大主宰着我的行为,家人对此很是无奈。

得大法后,我如饥似渴的把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和各地讲法、经文等通读了一遍。“我要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一个真正的好人”,这是我初步了解大法后的心念。之后,每当同学惹我生气的时候,我就会记起师父讲过的“可是我们讲了,作为一个炼功人,就得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用高标准要求自己。”[1]对呀,我是一个炼功人,得做到真善忍的“忍”。每每想到这里,火气就会消下去了;每次当我要贪占小便宜的时候,我就会记起师父给我们讲过的这段法:“德这种物质是我们吃了苦,承受了打击,做了好事得到的;而那个黑色物质是人做了坏事,做了不好的事,欺负了人,得到了这种黑色物质。现在不只是唯利是图,有的人无恶不做,为了钱,什么坏事都干:杀人害命,用钱买命,同性恋,吸毒等等,什么事情都有。人在做不好事情的时候,就会损德。”[1]想着想着,我就把这颗爱占便宜的心给掐灭了。修炼之后,每当和同学发生矛盾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师父的讲法“所以不管你们在任何环境下、任何情况下遇到矛盾的时候,都要抱着一颗善良的心、慈悲的心对待一切问题。你要不能爱你的敌人,你就圆满不了。”(《澳大利亚法会讲法》)。于是,我就让自己先冷静下来,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和不足,真心的向他们道歉,结果和同学又和好如初……

在得法修炼的日子里,我不断用大法的要求去纠正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我终于知道怎样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了。同学们发现我的改变后更愿意和我接触了,大家在一起笑声更加清朗了,生活学习一切都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二零零八年,院系让辅导员在班级中挑选几个家庭条件不算太好但是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其实根据自己当时的实际条件,我很是合适:家庭上,母亲刚刚因病去世(班级里没有人知道);父亲下岗后在一家工厂上班,每个月的薪水不算很高;学习成绩上,我在班级是排名靠前的学生。与此同时,我也了解到班级的一名女同学,其父亲患有脑瘫之类的病,常年卧在床上,家里的上上下下都由其母亲打点,很是辛苦。“到底要不要向辅导员反映一下自己的情况呢?八千元奖学金够我父亲挣多长时间的呀!”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忽然记起师父教过我们做事之前要多考虑他人,“你老是慈悲的,与人为善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你炼功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1]我当时想“如果这个名额我得到了,不知道那位女同学的母亲要付出多少劳动才能供她上大学呢。”想到这,我决定放弃对辅导员索要名额的想法。后来,毕业前,辅导员了解到我的家庭情况并谈起此事,我只是淡淡一笑而过。

在得法后的日子里,生活上我善良正直;学习上,勤奋刻苦,在同学眼中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印象。每当我跟同学讲起大法受迫害真相的时候,他们都很乐意的接受,纷纷办理三退(退出中共邪党、团、队组织),选择美好未来。

在此期间,我也荣获了学校一等奖学金、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省优秀三好学生等诸多荣誉。我明白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法轮大法。

三、守商道 不贪不义之财

大学毕业之后,我来到一家合资公司做销售工作。做过销售工作的人大都知道:在业务中假借客户的名义吃回扣来挣取“外捞”的做法屡见不鲜,大家都习以为常,“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都成了座右铭了。记得有一次,我和客户谈成一笔较大的业务。顶头上司知道这件事情以后,便以客户名义向公司索要了一定金额的回扣,并且主动给我一部份作为“封口费”。拿到这笔钱之后,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知道这是以损害公司利益为代价得到的不义之财,这笔钱不属于我,可是自己又不知道如何处理这笔钱。

我想起师父在讲法中讲过的有个大法修炼者把自己得来的不义之财赞助公司的事例,我就在后来过节的时候用这笔钱给公司的客户购买了礼品送给他们。这样,既加深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感情,又减少了公司的支出,真是两全其美。如果今天我不是一个大法修炼者,我肯定会把这笔钱放進自己的腰包,可是作为一个大法修炼者,我谨记师父讲的法:“我们炼功人怎样对待失与得?这和常人不一样,常人想得到的就是个人的利益,怎样过的好,过的舒服。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炼。”[1]在公司工作的这几年,我始终以“不占公司利益”为原则,工作勤恳踏实,赢得公司领导和员工的赞扬。

后记:我不能想象如果没有走入法轮大法,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红尘滚滚,又有什么力量能抵御种种的诱惑呢?感谢法轮大法,让我的人生明明白白;感谢法轮大法,让我的前程更加光明……虽然我还有很多方面距离师父“真善忍”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我一定会在今后的日子里精進实修,踏实地做好三件事情,让“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理念扎根在更多世人的心中。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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