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不在法上的“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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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自今年三月份以来,一些远地而来的同修以开交流会之名,带着强大的执著,在四、五个月的时间内,来我县八次,每次都是来七、八个人。宣讲人带东北口音,其他(她)每人都背一包大法书,书内粘很多小纸条。他们的言谈举止给人的印象不是大法弟子的形像,交流谈话时手舞足蹈,声音高大,同修提出声音放低点,他说:我不怕,一边讲话,手机一边响。同修说把手机关掉放到别屋去,他说没关系。美其名曰交流会,实则一人包场(一人占用百分之九十五的时间讲话),有的同修称“演讲会”。

他在宣讲中,有提供师父讲法的、有递水的、有给毛巾擦汗的,真是照顾有加,好大的派头。他讲话时有人提出不同见解,他不找自己,而是对同修指责、批评、挖苦。他交流的内容基本上不提师父讲的三件事,不提救度众生。在八次交流会中参加人数一次比一次少。他们的到来,一度在我县大法弟子中产生了分歧和间隔。

通过学法,我们一致认为,他们这种演讲团式的交流会是不符合法的,不是师父所要的,是对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的干扰。以后不再给其市场,坚决拒绝他们的到来。据说他们还在到处乱窜,到处宣讲,他们专找有执著的同修,还说找一些精進的带一带,一次一次往高层次带精進同修,然后再由这些精進同修带全县大法弟子,有反对意见的不让参与。提请同修注意以法为师,按照师父的法召开交流心性修炼,并请各地同修采取切实措施,提醒和制止这不符合法的行为干扰大家的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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