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大法教我不贪不占为别人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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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日】我是一名国家公务员,九八年六月十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修大法后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按宇宙特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放淡名利情,做到吃苦在前,为别人着想。我在单位的公共事业大厅上班(现已调出),掌管着我所管辖的一千多户业户的税收,工作量很大,权力不小。因为收费的标准浮动性很大,故请我吃饭、送礼的人也很多。我按照修炼人的心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吃请不到,送礼不要”。

在常人社会的这个大染缸里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实在是很难的。生在中共的社会里大家都知道,吃喝贪占那是很正常的事。你不贪不占别人不理解你,甚至排挤你。我在公共大厅收税七年,每天我收取的现金最多时可达一百多万元,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拿单位一分钱。(我调出后不到一年的时间,接管我工作的人被查出贪污十多万元)。

我是不准我的家人或身边的人与我管辖的业户发生任何联系的。有一次我的家里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找到我单位的局长,要到我管辖的业户买点平价的水泥管,局长当时就答应了,要我的家里人自己去买,回头局长给报销。有一天局长把我找到了办公室,给了我七千元钱,我问是怎么回事,局长说钱你先拿着,是我给你家里买水泥管子的钱,我想我家里买水泥管也用不着单位拿钱啊,但在金钱利益和情的诱惑下没有拒绝,就收下了。因我在单位不贪不占,单位领导认为我吃很多亏,领导总想给我补偿点。我越想越不是滋味,师父在《转法轮》〈第四讲〉里,讲了失与得的法在我的脑子里出现,我修大法这么长时间了,白白拿单位这些钱得失多少德呀,这哪是炼功人啊,修这么长时间我不白修了吗。转念又一想我要不收,领导是不是有些事得防备我呀?经过一段时间思想挣扎我还是把钱退了回去。因为我是修炼人。

在工作中我每时每刻都按照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每天交税的人很多,经常是从早忙到晚。有一天晚上结帐时我发现多出来二千七百元钱,我要不说谁也不知道,要是在修炼前我是绝对不会说的,那时想捞钱都没有机会呢,好容易找着机会了还说,那不太傻了吗。可我现在是修炼人,我得按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呀。我就把我收的上百张票子拿出来对了一遍,结果没有错,帐没错,钱是多出来了,我请来了我的同事,让她帮我对帐,结果还是没错。面对这二千七百元,我仔细回想,想要找出差在哪里。

我想我是修炼人,遇事得向内找,由于自己工作的疏忽,多收了别人的钱,给别人造成那么大的经济损失,我心里不安。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单位的领导,我又仔细查找,结果找到了答案,当我把钱送给那个业户时,他自己还没有发现呢。在大厅工作也经常捡到业户落下的手机、财物等,我都及时的归还给他们,他们都很感动,并上了当地的电台表扬我。

我能做到这一步,是因为我修了法轮大法。在修炼前我也是自私自利、唯利是图、对名利看的很重的人,修大法后,我按法的要求自己,为别人着想。每到收税的日子上税的人很多,要想按时交上税(每月十日前)业户都得早早的来排号,人多时有的排到晚上下班也排不到,人多的没办法,吵架、打架的都有,吵吵嚷嚷的,我就延长工作时间,告诉他们无论多晚只要你们来了,我都给你们办完了才下班,请你放心。有时下班晚孩子放学都吃不上饭。单位领导看到了,就高兴的说我心太好,要都象你们那样都炼法轮功就好了。

要不炼法轮功,人的名利情是很难放下的。前几天我单位评科调,按照正常的情况我是能评上的。但是在现在的社会单位要有点什么好的待遇,你不给领导上点炮(就是送礼),不找领导谈谈话,那就没有你的份的。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别人看我着急,打电话告诉我,谁谁都找领导谈话了,谁谁都给单位领导上炮了,谁谁正在单位拉票,你怎么不去找领导呢?按说应该是你的,你不去找领导谈你可就够呛了,你怎么不着急呢,你退休之前也可能就这一次机会了,你要珍惜呀。你这次不去找,下次可能就占有别人的名额了,这不是钱的问题,是名誉……。面对名的诱惑,我不动心,我是修炼人,牢记师父的教诲,是我的东西不丢,不是我的我也争不来,我怎么能和常人一样去争去斗呢。我怎么可能找领导谈让领导为难呢,我得为别人着想,为我的同事着想。我们彼此的条件都差不多,给他们吧,常人的名利我什么都不要,我就修大法,做真正的修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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