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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市李圣瑜遭非法判刑五年

更新: 201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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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阳江市“六一零”、溪头镇边防派出所去年劫持关押阳西县法轮功学员李圣瑜,并企图再绑架其流离失所在外的妻子叶恒炼。二零一二年三月阳西县法院秘密庭审、对李圣瑜非法判刑五年,后转至阳江监狱。

李圣瑜遭暴力绑架

法轮功学员李圣瑜,四十八岁,家住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下午四点在家中,遭阳江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阳西县“六一零”、溪头镇边防派出所、溪头镇居委会人员招汉超共八个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入家中暴力绑架。

这些不法人员还翻箱倒柜洗劫财物,抢走打印机两台,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大法书籍,电子书,真相传单,真相币约六至七百元。

当时李圣瑜的妻子去市场买菜回家的路上,有好心人告知家中发生的事,并且劝她暂不回家,因为李圣瑜的妻子也是法轮功学员,很可能同时遭绑架。李圣瑜的妻子随即电话通知李圣瑜的两个姐姐。当俩姐姐赶到时,看到李圣瑜被恶警用绳子将手脚捆绑不能动、不能坐(绳子是家中生活吊井水用的绳索被恶人切割下来的),并且眼角上被打有一处伤口鲜血直流,不予任何包扎止血。

当姐姐责问恶警为何抓人、打人时,恶警恐吓她俩不要问,否则一起抓走。家人与恶警的争吵声引来众多邻居的围观并声讨恶警的恶行。恶警怕扩大影响,把大门关上,继续等候李圣瑜的妻子,直至六时多未见回来才走。

秘密开庭、非法判刑五年

经家属多方寻找,十一月四日下午得知李圣瑜被非法关押在阳西县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又称蒲牌戒毒所);次日家人到阳西县公安局治安拘留所要人,拘留所以各种理由推搪不让见人。

亲友多方打听其他涉案人员身份时,证实八个恶人为首的名叫张二有,张二有十多年前曾当过溪头派出所所长(因非法执法被一村民包围反抗,后被当地民众称之为“流氓所长”),前任拘留所所长,现任何职暂未核准。

张二有
张二有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份,亲人再度到拘留所要见李圣瑜时,拘留所人员说:李在本所关押,他见人就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带动其他在押人员一起炼功,本所无法“转化”他,几天前已送阳西县看守所。同月,李的岳父和女儿到阳西县看守所要求见李圣瑜一面,遭到无理的拒绝。

二零一二年三月初, 李圣瑜的女儿和俩个姐姐在被通知见李圣瑜,此时见到李已被迫害致皮包骨、走路都要扶墙边靠行,窗外同行三人见状都流泪了。当女儿与爸爸隔着透明玻璃面对面通话时,李对女儿说,三月十三日,阳西县法院刑事主审官黄颖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审问,可能是所谓的开庭。李还对女儿说:“在家被抢走的真相资料、电脑也不算什么所谓的证据,我没有犯法;在被抓的那天至次日我还被关在溪头镇边防派出所,当时有一个自称林强(音)的人表现很和善,与我拉家常并给了他的手机号码,谈话中林强多次说:‘李圣瑜你就把你所作所为都跟我说清楚吧!在你家搜查到的资料是谁给的,电脑是谁给的,还有谁谁在做’。我说:‘你们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强闯入我家已经是侵犯我的合法权益,还在家翻箱倒柜洗劫财物并对我拳打脚踢更是违法犯罪,家里的财物是人人可以拥有的私有财产,不是你们所说的什么犯罪证据’。”

三月三十一日, 叶恒炼(李圣瑜的妻子)在阳江市市区内一公共电话亭核实林强所给的手机是否存在时,对方回话是男性,叶机灵的问: “怎么是个男人的电话,我打错啦,我找的是女人。”对方说:“没错,她是我老婆,她去“大润发”(一连锁店)购物了,很快就回来,有话就和我说吧!”叶说:“跟一个男人有什么好说的”,就想把电话挂掉,对方说:“我老婆很快就回来啦,你在那等一会,一会再打来。”叶把电话挂了,立即离开公共电话亭到远距约几十米隐蔽处观望电话亭,不到两分钟见一高大的男人骑着二轮摩托车急急忙忙的到那电话亭问起话来(离得远听不到,只看到动作),电话亭店主往叶离开的方向指了指,那男人迅速骑着摩托车开向叶隐身处,开了一百多米远后又掉头往回开。叶恒炼安全走脱。

次日,有两人到李圣瑜女儿工作的工厂找她问话,用审讯的口气追问她妈妈的下落,女儿的描述其中一男人的特征就是前一天叶恒炼所见的高大男人。

四月二日,家人到阳西县看守所要求再会见李圣瑜,遭到无理的拒绝。

四月九日,家人在看守所会见李圣瑜时发现李的脸部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还打掉一颗当门牙、嘴唇红肿往两边翻,头发全白了,比上次更瘦。被迫害的惨况令所见之人心酸。家人问:“为什么会被人打成这样,是谁打的?”李圣瑜很不愿意地说:“不要再问这些事了”,就不说话了。这一次李圣瑜和三月初的那次大不相同,家人从李的表情猜测,如果像上次那样说话会招来更甚的残害。

李圣瑜被打后照片
李圣瑜被打后照片

几天后,家人找到阳西县法院民事主审官胡汝清,经说明来意及说清李圣瑜被人绑架的经过后,胡表示同情,当提到在看守所被打掉一颗当门牙时她震惊说:“李圣瑜在看守所被人打是大事!是大事! 我去了解了解是什么情况”。过数天家人又找胡汝清问李的情况,这次胡没有了上次的同情,也没有要帮忙的热心了,看表情她也受到了上级的压力。

五月份,家人得知李圣瑜被阳西县法院枉判五年,枉判过程家里的亲属谁都不知,法院开庭没有通知家属;是无旁听的秘密庭审,执法人员是在执法犯法,枉判李圣瑜五年,李不服提出上诉,并自己写上诉状至阳江市中级法院,究竟有无受理,法院也没有通知亲属。

八月三日,他的妻子叶恒炼和侄子到阳西看守所要求见李圣瑜,看守所所长说:李已被押送往阳江监狱。

八月十日,他的妻子追寻到阳江监狱,经询问,证实李圣瑜被非法关押在此。

八月十三日,李圣瑜在异地工作的儿子到阳江监狱,要求一见被关押的父亲,阳江监狱不予理会。

八月十九日,李圣瑜的姐姐收到邮自阳江监狱的一封信件,内为《服刑人员病情告知书(家属)》,签章日期为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叶恒炼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即李圣瑜被暴力绑架当天)起,一直流浪在外,有家不能归,成天提心吊胆,随时都有被恶人绑架的危险。没有生活来源,又没有身份证(溪头派出所以李圣瑜夫妇是法轮功学员为由不予办理身份证),只有做些不需身份证的零散低酬工维持生活。八月二十三日,又遭阳江市610的三个恶人跟踪企图绑架,叶恒炼走脱。

十月二十一日,李圣瑜的姐姐和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再到阳江监狱要求见李圣瑜,阳江监狱不让见,给写了个电话号码(0662-6380610),说下次来先打这个电话询问是否可见。

请求中国大陆以外的正义人士和相关组织关注此案件并予以追查与取证。

已经核实直接参与此案的人员:
陈仁英(政法委副书记) 住址:阳西县新城十三区人民路484-2铺(注明:该地址比较特别,连在一起的出门右边为十三区人民大道61号, 左边为十三区人民大道65号;以上三个地址均来自其首层商铺营业执照;邮政编号529800)
张二有(职位不详) 手机:13068559353
林强(职位不详) 手机:13794765178
招汉超(溪头镇居委会) 手机: 13922022158 宅电0662-5151138
黄颖(阳西县法院刑事主审官) 电话:0662-5886659

调查此案时可获更多相关证据的人员:
胡汝清(阳西县法院民事主审官) 手机:1382762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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