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法律反迫害 堂堂正正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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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二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得法前,数种疾病缠身,痛不欲生。学法炼功后,身心净化,起死回生。真正感受到了人生的轻松,幸福和快乐。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暴政,开始了对信仰“真、善、忍”的亿万善良民众的残酷迫害

为了证实大法,讲清真相,我被先后四次非法抄家,三次枉判八年冤狱,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身心受尽侮辱与折磨。历经腥风血雨一路走到今天,时时感受到慈悲师尊的点悟与呵护,佛恩浩荡,感受万千。下面仅将自己运用法律方式证实法、反迫害的体会向师尊汇报,与同修交流。

看守所里写申诉,身边狱友明真相得福报

二零零零年四月,我与同修冲破封锁上访北京证实大法,被县“六一零”恶警劫持在县看守所。起初只是绝食、炼功,以平和心态维护信仰反迫害。不久,一位五十多岁一字不识的嫌疑犯用仅有的几十元买纸买笔。天天不分日夜认真写监规。字迹工整,受到所警表扬和奖励。这件事对我启悟很大。后来,我连续做了几个梦。我悟到所见所梦都是慈悲的师尊点醒我:以法为师,给当地政府与民众写真相。此后,除了早晚炼功背法外。星期天我拒绝玩扑克,买来纸笔,天天蹲、跪在铺板前写真相。运用《宪法》赋予公民的申诉、控告、批评、建议、检举权利,从信仰合法、上访无罪的角度,写出了《我们为什么要上访》万言书。以大量事实证明: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能使民众道德回升,身心健康,对国家和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指明媒体所宣传的都是栽赃陷害、谎言欺骗。中共的一切打压都是在违法犯罪。要求立即无条件的释放被关押的所有法轮功学员。

在三次绝食和平抗议迫害,给县人大、政法委、公检法写真相信,没有获得无罪释放的情况下,半年后我又写下了三十二条申诉状。指出迫害法轮功是违反《宪法》,违反国际人权公约,违反对气功的“三不”(不宣传、不批判、不打棍子)方针。这种以权代法,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暴政将导致天怒人怨,天灾人祸不断。历史的教训告诉人们:善恶有报是天理,害人终害己!

我把申诉状抄写多份面交给所长和办案人员。要求送交县人大、政法委、县公检法。

同监十多名嫌疑犯姐妹先后看了《万言书》、申诉状,心灵受到震撼。去掉了对法轮功的误解与偏见。她们放下了忧郁、烦恼、委屈,都纷纷看、背、抄师父经文,偷炼法轮功。几位肚子痛、头痛、胃痛、呕吐的姐妹病症奇迹般消失,在那失去自由、心情抑郁、以泪洗面的人们中出现了许多感人的场面和故事。

学过某功的外县A大姐,一天晚上,看我抄写的师父经文《论语》不到五分钟,肚子剧痛消失,她当即提笔跪在铺板上抄写《论语》。以后,天天跟着偷偷炼五套功法。一个月后,天目开了,看到了慈悲的伟大的师父,还看到了我另外空间的奶白体,我知道这是师父在鼓励我们。一个多月后,A大姐判缓刑回家了。

B大妹因纠纷与法官发生冲突被关押。快过年了,她听说能取保回家。她对我说:“我看了你写的真相,背了师父的经文,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打消了挂牌喊冤上访的想法。你把我没背完的师父经文《洪吟》抄给我,我一定要带回家。”

我对她说:“有位妹子带出我写的真相资料听检察官说罚了三千元。我怕你受损失。你出去后找我同修会得到更多师父经文。”但她怕找不到同修,硬要我抄下,一定能有办法带回家。她说在法院告状时法官说了一句话:“她可能因祸得福。”我真的因祸得福了。

一位三十多岁的妹子在外打工刚回家。丈夫与情妇发生口角。妻子跪下求情无果,丈夫一怒之下把情妇杀死在自己家里,用刀逼着妻子拿出钱逃之夭夭。妻子成了合谋的替罪羊,关進了看守所。一个星期内不吃不喝,捶胸撞墙,日夜哭啼。她担心刚修的房子被死者亲属砸烂,更担心丈夫外逃无吃无喝,或抓到后判死刑,几岁的孩子失去父亲,我耐心地开导她,讲善恶有报的天理,讲夫妻恩怨姻缘关系,给她背师父经文《做人》,给她读我写的《万言书》,申诉状。一星期后,她停止了哭闹,能吃能睡了,几天后,她哭脸变笑脸,开始读、背师父《洪吟》、《精進要旨》等经文。二十多天后,她背下了七十多首《洪吟》。凭她的真诚善良与配合,公安取消了她合谋的嫌疑,第三十七天,她笑着与我们挥手告别。

外省C大姐,嫌疑拐卖妇女被关押,初来身体黑瘦,身上有体检单,怀疑是胃癌,整天哭泣,吃不下,睡不着。我向干警反映,给她每天安排了稀饭。我告诉她炼法轮功,看经文,祛病有奇效。我给她看讲真相的《万言书》,半个月后,C大姐开始悄悄炼法轮功。因为文化低,年龄偏大,她只能慢慢看、读经文。一个月后,她胃不痛了,能吃下米饭了,精神面貌一天天好起来。她从泪流满面到喜笑颜开,她真诚感谢师父救了她。几个月以后,我了解了她是被亲家骗做介绍。开庭前,我给她写了辩护状,喜获缓刑出监。出监那天,尽管电话得知丈夫因车祸住院,她还是订了三碗长寿面,让我们共享她健康回家的欢乐。走时表示回家后找到同修,请回师父经文,也走上修炼之路。

先后几次关押的两年时间里,我转了三个看守所,与我有缘的姐妹有几十,她们明真相后都成了我的好朋友。每逢搜监,她们帮我藏经文,每逢出监都愿意给我捎信带真相资料,偷偷给我纸和笔写经文、写控告,甚至大声同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人人记住有福报”。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晚,在外县看守所,我们六姐妹同时放声歌唱“法轮大法好”,震动了整个看守所。有个女警察怕担责任,来到窗边说:“你们小声点,快把看守所震垮了。”

我真为这些明白真相的生命由衷的高兴。

被枉判三年,绝食上诉,不求结果只求讲真相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县法院构陷我“破坏法律实施”判我三年冤狱。我不服判决,要求上诉。但我写的申诉状同修收到后印发,县“六一零”恼怒,所长收缴了我的纸笔及所有真相资料,剥夺了我写作的权利。非法开庭时搜身,不准我带一张字纸,连儿子写的短信都收缴,不准我辩护。枉判后,我要求买笔纸自己写材料上诉。驻所检察官对我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你到哪里上诉也没用。”我说:“申诉、上诉、控告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不求结果,只求讲真相。”看守所坚持不给纸笔,我就开始了第四次绝水绝食无声平和反迫害。

绝食第六天,女警给我几页文稿纸和一支圆珠笔,要求写完后草稿正稿全部上交,还要保证不能传出去,否则她们要挨批受罚。我答应了。在两天之内我写好了上诉状,看守所派人给我复印一式三份交给了县法院。几天后,看守所小车司机在监房窗台走廊上笑着对我说:“你的上诉我看了,写得真好。法轮功祛病有奇效,我也想炼,不知是否有缘。”我说只要有这个愿望,将来一定有机缘。

同修被戴脚镣手铐受折磨,正念写控告,投诉反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有位同修去北京打横幅,喊“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等口号,遭恶警电棒、警棍、铁铐、拳打脚踢等折磨后,当地“六一零”恶警劫持到县看守所。只因与我同时炼功,遭到所长拖拉打骂,拳脚相加,并十天十夜的脚镣手铐酷刑折磨,我和她一起绝食反迫害的同时,拿起笔向驻所检察官控告所长虐待打骂、酷刑折磨被监管人员的恶行,坚决要求立即停止迫害,并追究法律责任。所长害怕了,第二天午夜十二点,突然把我押往女子监狱。但过后得知,在我走后第二天就解除了同修的脚镣手铐。

全天受控,控告中共侵犯人权

在女监入监队一个多月,法轮功学员每人由两名罪犯监控。二十四小时形影不离,不准写经文,不准炼功。不准同修之间说话。我想一个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受到这种不公的待遇。是对人格尊严的侮辱与侵犯,我绝食三天与监狱长见面。她却说是为了我们的人身安全,怕我们跳楼自伤自残。我说这是谎言、是偏见。

第二天,我申请买纸买笔,拒绝读、背监规,开始了写控告。控告中共公、检、法,践踏《宪法》,剥夺信仰,侵犯人权,是文化大革命挑起群众整群众的又一次惨案的再现;控告“六一零”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操控公、检、法违背天理良知,迫害善良,是反天法、反神佛、反道德的罪大恶极的非法组织;控告中共专制暴政以权代法,指鹿为马,移花接木,栽赃陷害,谎言欺骗,强奸民意,必遭天怒人怨!提醒各级官员识正邪、明善恶、树正念、讲公道、顺天意、保平安。别当暴政的恶棍和替罪羊。

我把控告状一式多分交给入监队队长,转交监狱长,教育科。

被强迫洗脑,身心受折磨;检举控告,正念反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中旬,女子监狱集中全监十多名大法弟子,实施暴力洗脑迫害,每位大法弟子由两名警察,四名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时轮流夹控。从早上五点半至凌晨二、三点,在烈日下曝晒、跑步、做操、做俯卧撑、蹲马步、罚站、面壁站“十”字、坐“T”字凳、不准闭眼、不准上厕所、电棒电、强制读、写、抄、看诬陷大法,诬陷师父的书籍和录像。在长达六十天的迫害中,恶警咬牙切齿的大骂坚定的大法弟子。我的身心受尽侮辱与折磨。

跑步第二天,我双腿双脚肿大,关节发硬,抬腿迈步艰难。若没有强大的精神支柱,我将寸步难行。我实在跑不动,两个夹控轮换推拉。早上别人都吃饭去了,我还要在监控的推拉下跑十个圈,有个善良的夹控看我上楼、下楼、上厕所、蹲下、起来太艰难,有时偷偷地护着我,有时偷偷流眼泪,不几天善良的夹控就调离了。调来一位比较凶狠的年轻夹控。中午吃饭后,我闭一下眼都不准,天天跑步没鞋换,胶底断了不准买,只能晚上洗了白天穿,血泡、水泡、鞋湿、灰尘连成一片,举步太艰难,有时身心承受到了极限,深感度日如年。

后来不久,我路过宣传窗,了解了《监狱法》。同时监狱承诺,创建部级文明监狱,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对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的警察,有权检举、控告。

一天下午,我正提笔列标题写控告,监狱长突然来到监房,看见我写的标题:《××女子监狱威逼利诱,变相体罚,酷刑相加,强迫洗脑,剥夺信仰,侵犯人权》。我怕心出来了,怕写后受更大的迫害,监狱长走后,我把写好的标题撕了。晚上,我做了一个梦:一窝老鼠儿死了。我悟到是师父点化我胆小如鼠。我知道修炼人要放下生死,但连控告状都不敢写,算不上真修。第二天我又提起笔,写下了××女子监狱违反《宪法》、《监狱法》,打着教育关爱的幌子,刑讯逼供,变相体罚迫害法轮功,侵犯人权的八大罪行。分别投到监狱长,驻监检察官信箱,直接送教育科,面交帮教我的退休老干部一份。身边明真相的服刑人员还帮我寄发给了亲属,这大大地震慑了邪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中旬,听说省监管局来监年终验收。我与同修進队长办公室报告,我们有汇报材料面交省领导。队长说:“不行,不能越级汇报!”

第二天,车间开工不到半个小时,中队长通知我们回监学习。实际是害怕我们给省局领导交控告状。拒绝不到五分钟,狱政领导,中队主管,特警手持电棒、手铐冲進车间,将我和同修强行拖到监房,右手单铐在床柱上。那几天正下着雪,天气十分寒冷。第二天,恶警见我和监控坐在床上,恶狠狠地说:“你这是享福来了!”便指使监控要把我双手铐起,吊在床顶铁杆上,我对他们说:“我没违反监规,没犯错,凭什么双手吊铐?”我奋力挣扎,高举双手,双脚乱跳。最终他们只得将我右手吊铐在床顶栏杆上。晚上睡觉,一点至五点铐在床下方。白天六点至晚上十二点,吊在床顶上。我不服酷刑折磨,用嘴用手撕下衣裤黄筋(罪犯标志),又绝食三天见到监狱长。我说省局来检查,为啥床头床顶吊铐三天,我犯了什么规,违了什么法?她无言以对,只得令监控把我所有衣裤加压黄筋,强行给我穿上囚服。当天解铐后,又强行把我调往二中队。过后,我又写了检举揭露迫害的文章,投交教育科和中队,题目是:省局领导来检查,害怕大法弟子说真话;拖拉打骂铐出车间,床头床顶吊铐三天。

利用批评建议方式反迫害,维护人格尊严

《宪法》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在监狱这个黑窝里,我除了按《宪法》理智的申诉控告外,还经常给中队,教育科,监狱长写信,对用长时间曝晒,淋雨,戴铐等有失警察形象,体罚被监管人员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零零二年元月的一天,我到二中队不久,监区指导员文××来到车间,把我从劳役岗位叫到她面前,叫我蹲下。我堂堂正正地告诉她,我是修“真、善、忍”的大法弟子,不是罪犯,我不会蹲下。她讥讽挖苦地说:“你不是罪犯?那你还在穿囚服,还在三道门蹲下?”我说:“谢谢你这样提醒我,也许有不穿不蹲的那一天。”她说我与她对抗,便叫中队长关我禁闭。中队长谎称没有报告单,文××就指使其他警察拿来铁铐把我吊铐在车间铁窗上一整天。

第二天,我就给监狱长写信,反映监区指导员文××道德素质差,违反《监狱法》,无理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就一个不蹲下,将我吊铐一整天的事实。并指出监规中“警察问话,应站在两米处回答”。没有蹲下这一条。她这种任意侮辱人格,折磨她人的违法行为有损监狱警察文明执法的形象,有损文明监狱的名声与称号,为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建议监狱长给予文××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并指出文××挖苦嘲笑大法弟子“为什么还在穿囚服,还在三道门蹲下”。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与伤害,如不处罚,我将……

为此事,我连写两封信要求调离车间无果。我绝食三天,罢工十天,不穿囚服,导致戴铐批斗,坐“T”字凳,戴铐严管七天七夜。后来一位退休老干部找我谈话说:“文××已经为此受到了批评警告。”

不久,我当面给文××一封真相劝善信,希望她明真相,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

再次被枉判三年半,上诉为救众生启发善念

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回家后不到一年,讲真相中被人诬告。县法院仅以我“宣扬法轮大法好,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为由,再次非法判我三年半冤狱。

在二零零零年的第一次上诉中,我把公、检、法,看守所收缴纸笔,收缴真相资料,出庭前搜身,剥夺辩护、上诉权,绝食五天后才给纸笔写上诉的事实写進了上诉状。二零零四年,他们不敢公开剥夺我的上诉权,我有了写辩护、陈述、上诉的自由。

但公、检、法在县“六一零”的操控下,他们害怕真相,害怕真理,害怕群众,害怕曝光,违反法律程序,秘密非法开庭。没有通知亲属,没有民众旁听,不准我辩护和陈述无罪理由。我坚持念给他们听,他们却纷纷起身,草草收庭。我就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一位女法官对他们的无理收庭,忍不住笑,对我说:“你一个人喊,没人听,有什么意思?”她要收走我的陈述词,我拒绝了。

在几天里,我把陈述词改写成了上诉状。在上诉状中,我首先指出违反法律程序,非法秘密开庭,有损司法尊严与公正,有损执法官形象和法官称号,这是中国司法界的腐败、与悲哀!

县法院以我“宣扬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功能祛病健身”为由,再次判我三年半冤狱。在上诉中我严正奉告: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言论自由权而判刑,这是违背天理的千古奇冤!

在上诉中,我出于启发公、检、法人员的善念,站在救度他们的角度着想,指出: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个人恩怨,你们不管怎样对我不公,我想这都不是出于你们的本意,也许你们的良心早已受到了谴责。你们的所作所为是受控于“六一零”恶法暴政的压力,违心地做着一些不想做的蠢事。但良心没有替罪羊,如不改变对大法的态度,你们将会付出可怕的代价!

并直告他们:权力不是永恒的,它也有地域和时空的限制,腐败必败!暴政必亡!在这十恶毒世的末劫时期,我真心希望所有公、检、法同胞摆脱恶法私心的控制,唤醒自己的道德和良知,顺应天理,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确保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只要对大法一善念,你们的选择将给自己,她人和亲人带来幸福平安!

这样启发他人的善念,即使他们无力给我改判,也要让他们真正认识到大法的美好,将来也许有一天能觉醒觉悟,悔过自新,成为得救的一员。

利用宪法赋予的批评建议权利揭露迫害,改变周边环境

第二次在黑窝里,我改变以往的气恨、委屈、偏激的做法,把身边的警察、夹控,视为亲人讲真相,尽量不触动她们的恶念,多启发她们的善念。同时知道了发正念,清除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十二天后,停止了对我单独隔离的洗脑转化,来到六监区强迫劳动。起初认为迫害多年,有几百名大法弟子先后讲真相,警察什么都明白了。一天主管对我说:你的文笔比上次有進步,也许她认可了我写的《清除毒害就是自救》的感悟。一位有文化的监控提醒我,你为什么不给监区××写信。我在梦中梦到:我还在山脚下,直通山顶的高阶一层一层还等待我去攀登。我知道这是师父慈悲的点悟我,不要放弃以各种形式讲真相,反迫害。从那以后,我又开始不停的写真相。

那时,对法轮功迫害还是很严重。变相体罚,隔离洗脑,超时超量劳役,同修之间不准互相帮助,给夹控加分减刑鼓励罪犯控制大法弟子的各种人身自由。我从了解到的迫害事实,分别给监狱长,监区长,中队长写信,建议警察带头遵守《宪法》、《监狱法》、《警察十诫》,不能歧视虐待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同时对严重迫害同修的警察、夹控及时检举控告。节假日,我有针对性写真相劝善信。在大法弟子的共同努力下,二零零六年,迫害形势有了好转,换掉了打骂大法弟子的夹控。

师尊点悟去执著,克服冷痛写控告

冬天到了,双手长时间泡在又脏又冷又臭的蚕豆水中,为赶任务,加快速度。我没有戴手套,大拇指、食指有时被锋利的刀片划出口子淌血。加上双手红肿起水泡,痛痒难忍,有了不想拿笔证实法的心。就出现了邪恶的干扰。劳动之余夹控天天拉我下跳棋,眼镜也抢破了。很长时间没有写作。一天晚上梦到:床边墙上很大一个蜘蛛网象棋盘,上面布满了蜘蛛。同时,我们监房顶墙角有一个很大的母蜘蛛,下了许多小蜘蛛。大家拿来扫帚扫在一块,喷上杀虫剂处理掉了。我知道这是师父反复点化我,我对下跳棋有了执着。我决心去掉它,不管夹控怎样拉扯,我决不动心顺从。这样不管天再冷,手再痛,我也要拿起笔,每晚坚持写一个论点或几句话,也是收获与提高。有时中队、监区层层搜监,好不容易写了一半,连纸连本子全搜走了。但我不灰心,不丧气,背着师父《洪吟二》〈震慑〉:“神笔震人妖 快刀乱鬼消 旧势不敬法 挥毫灭狂涛”。我拿起笔又从新想论点,继续写。以后每逢节假日,好心的夹控就提前提醒我把写的资料藏好。我也发正念让邪恶搜不到,等到阳春三月,把我所见所闻所想,系统地控告“六一零”恐怖组织的十大罪恶写成了初稿。四五月,我又修改转抄多份。投监狱长信箱、中队、监区各一份。并用信封装好,交中队寄省法院、省监管局、省检察院。

利用法律维护生存权,堂堂正正申请办退休

第二次冤判几天后,单位派人把除名文件送到看守所。我当天撕掉扔進了垃圾桶。我悟到,我做的是世界上最正最好的事,他们除名不了。

在黑窝的两年里,想不到单位还是派人提着水果食品去看望我。出监那天,县“六一零”与单位负责人派车把我接回家。他们问我有什么困难,我说生活应该有来源,单位负责人透露,只要写个保证就可以办退休。“六一零”人员说,也可办低保。那时,儿子上大学,母亲病瘫在床,丈夫每月生活费几百元,儿子上学靠亲友救助,生活十分艰难。为了坚守信仰,为了众生得救,我受尽侮辱与折磨,我决不会为了生活去写什么保证,我不是无业居民,也不会申请办低保。

三个月内,我以《宪法》、《世界人权公约》为依据,以启发他人的良知、道德、善念为重点,先后两次写了近五千字的退休报告,送交县政法委,县人事局及所在单位。要求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按标准尽快办理退休手续,为冤假错案伸张正义。恢复我做好人、做修炼人的一切名誉与待遇,享受“老有所养”的生存权利。

几经周折,县政法委,县人事局及本单位同意给我办退休,条件是自己交付续保费。可社保局要坚持交付到实际退休年龄为止,也就是说比国家退休标准年龄多收近两万元。单位多人交涉未果。单位领导便通知我自己去当面交谈。我想这正是讲真相救人的机会,我便写了一封申请退休真相信,面交社保局主管负责人。他看了我的真相信后,他从理解,同情到敬佩。当即表态免除近两万元的不合理续保费。他说他是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才几年,这些年他接触过许多法轮功学员,知道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我为他的正直善良真感到高兴。我说,你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做好事,你会有福报的。

回家五个月后,县人事局正式批准我退休,享受养老保险金和职工津贴补助。但遗憾的是单位支付的一万二千多元续保费要在每月生活费中扣除。

从两次非法判刑,单位将我开除,到否定迫害申请退休,有生活上的来源与保障。知情的家人、亲友和世人,对法轮功有了進一步的理解与认识。都知道炼法轮功没有犯法,是江泽民一伙在栽赃陷害、践踏法律,侵犯公民的信仰、言论自由,这对讲清真相,救度众生是一个很好的突破与帮助。

这些年在魔难中,都是慈悲的师尊给予我及时的点悟与呵护,让我走过了风风雨雨的艰难之路。以上是我在运用法律形式讲真相,反迫害,证实法中的一点体会,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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