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传文化】损己身 恤民情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唐朝贞观二年,京师长安一带大旱蝗虫四起。唐太宗进入皇家禁苑观察庄稼,当看到了蝗虫后,用手抓起几个蝗虫说:人以谷物维持生命,你却吃了它,是侵害百姓。如果百姓有什么过错,责任在我一人,如果你有灵,你就不要坑害百姓,来蚀食我的心吧。说完就要把蝗虫吞入肚中。随从的大臣们赶忙进谏说:“恐成疾,不可。”太宗说,我正希望把灾害转移到我的身上,怕什么疾病呢。说着就把蝗虫吞入腹中。从此以后,在太宗时,蝗虫再也没有为灾(《贞观政要·务农第三十》)。

唐太宗李世民
唐太宗李世民

贞观二年八月,太宗亲自到朝堂,览阅人间冤屈。由于时无大事,太宗便寝食于西宫。这时公卿大臣表奏说,依照礼仪,皇帝在夏天可以居住于凉爽干燥的台榭。现在重暑还没有完全退去,秋雨绵绵的秋天刚刚到来。宫殿的地基很低,宫内潮湿不堪,请陛下颁旨造一个台榭居住。

皇帝回复说:朕有气病,受到潮湿和冷气,就会关节疼痛,哪里适合于居住在低而潮湿的宫中呢。但是如果顺遂了你们的心愿,将要花费很多。过去汉文帝将要起露台时,想到要耗费十家人的财产而不为。朕的德不及汉文帝,而花费的费用超过文帝,这种做法怎能称为为天下民众父母的道理呢。然后颁诏禁止了大臣们的请求(《旧唐书·太宗本纪》)。

贞观五年,负责礼仪的部门向太宗上疏说,皇太子即将要行成人礼,时间应该以农历的二月为吉利,希望皇帝颁发诏书,增加兵员来准备太子成人典礼时所用的各种仪仗。太宗回复曰:“今东作方兴,恐伤农事”。颁诏令改为十月。

太子少保萧瑀上书奏请说,按照阴阳家相生相克的道理,选择为二月为最好。太宗说:朕不会拘泥于阴阳而行事。如果人的一动一静都要依据阴阳,而不顾理义,就想求得福份和天的护佑,怎么可能呢? 如果人的行为都遵守正道,自然会与祥祯而遇。而且人的吉凶在于人自己,哪能依靠于阴阳。农时甚为重要,不能失去。拒绝了萧瑀的奏请(《贞观政要·务农第三十》)。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