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悟解体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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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长期以来,有个执著一直困惑、折磨着我。就是非常容易发怒。因为修炼的不精進,近二、三年表现的尤为突出,家人、同修都给我指出了这个问题。我认识到再也不能纵容它了,它给我造成的种种干扰也迫使我必须静下心来思考这个问题,从中我也得到了一些启发,写出来与同修分享。

如果一件事情不合我心意,或一件事办的不顺,让我多等待一会或者要多费点事就非常生气,恨这件事情的程序不合理,恨办事人员的态度差……,总之,就是一种非常不满的状态。精神焦虑,觉的身体也非常疲惫。还会因此迁怒于他人。并且会继续破坏我做其他事情的情绪。

一直以来,我认为是我的承受力太差,因为这些等待也好、多费的事也好,在日常的生活环境中是人人都要面对的。为什么不能承受这些呢?是因为这些等待与挫折使我在时间与精力的付出上超出了我的预计。我不能按照我想象的时间与付出完成这件事,有一种吃亏的感觉,甚至是被戏弄的感觉,怒气由此而生。所以每次这种事情出现之后,我认为是要魔炼我的心性,加大容量的。可是这个状态长期没有改变。魔了这么多回,心性并没有提高。

在家里,因为找不到东西等一些小事,也会勃然大怒,找东西时那种恨恨的心,好象什么东西在和我作对,我一定要压倒它、战胜它,很强的一种争斗心。

之所以出现怨恨、不满这些心态,是因为实际发生的事情违背了我的意愿,“冲撞”了我。这就是强烈的自我。这是在修炼中必须要修去的。物质与精神是一性的,那么在我的空间场内确实是有一种物质存在,我想象中它是一团奔腾咆哮的黑灰色的物质,是恨、怒、委屈、焦躁等等混合在一起。也许是旧势力的安排,也许是我的业力。因为我一直很少发正念,也没有意识它的存在,我一直把它作为我的“性格”允许着它,在我的观念里,自己就是一个爱生气、心胸不够开阔的人。它就一直在我的空间场内生存着。在我学法状态好时,心态比较祥和,它就无孔可钻。而在我懈怠时,一点点小事都可以被它所利用,它就奔腾咆哮的发泄出来,那时整个身心都被它所抑制,体会到的就是恨、恶。

剖析到此,我觉的我又一次分清了我和我的执著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我是要修炼的,是要去除一切执著的。而执著是寄生在我的空间,是想要继续生存下去的。在我正念强时,就抑制了执著,直至消除它。而没有正念时,混同于一个常人时,就没有法力抑制它,它就要趁机发展强大一下。而我之前所认为它的出现是在魔练我恰好就使的它堂而皇之的继续存在。而这种靠“魔”来提高的修法,是历代的小道所采取的,魔来魔去,没等消去多少业力就到寿了,只能再转生再修。而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师父讲过:“我们是有针对性的,真正的指出那颗心,去那颗心,那么修的就非常快。”(《转法轮》

每一个大法弟子在矛盾面前,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执著,能有决心坚决去掉它,大法的机制和师父的加持就在解体这个执著。而且师父赋予了弟子发正念这个法宝,允许弟子以神通清理自己的空间场,这种修炼形式是千百年来的修炼人不敢想象的。大法弟子能被师父允许以这种形式修炼,也是因为大法弟子的来源高和被赋予救度众生的崇高使命。

那么我们就应该用大法修炼直接解体执著的方式去解体执著。积极的主宰自己空间场直至自己对应的宇宙范围,而不是消极的一味的承受执著的存在。我认为,消极承受的原因在于,一是没有分清执著并不是我;二是没有认识到这种执著的丑陋与肮脏,要去除的决心不大;三是对大法修炼直指人心,能够以神通除恶,能够以慈悲善解冤渊还没有理解。如果大法弟子能够重视发正念,每天坚持的很好,那么他的功每天都在自动解体这些败物。那些东西一直处在被消除的状态,根本就没有表现的机会,或者表现出来也很微弱了。大法弟子的空间场就充满祥和,而不必要针对某一个执著去解体它。

我觉的之所以这个败物在我的空间场猖狂,是因为我长期没有好好发正念的缘故。在我从法理上分清它不是我的时候(而不是认为自己脾气不好),我觉的去除它并不难。当一股“怒火”腾的一下又窜起来时,我知道,它又要行恶了,它露出头来,我就清除它,就这么简单。我忽然觉的去执著并不难,难在你是否真的分清了它、真的有决心去掉它。从认识到执著与坚决的去除它,这个过程被我拖的太长。这个过程的长短,体现了一个修炼人的精進成度。因为去除执著就是一个走向神,与人割裂的过程。精進的修炼人在意识到某种执著时会很快修掉它,因为他的目标很明确,他知道他该要什么,不该要什么;而不精進的修炼人就泡在情里,泡在人的感受里不愿割舍它。如果我们真的看到每一个执著就是一根把我们拴在地上不能飞升的缆绳时,我们愿不愿意斩断它?有些执著不仅使生命不能提升,甚至是要毁掉一个生命的,比如色欲的执著。

针对这个爱生气的执著,在我一次次分清它的时候,我感觉到它已经“大势已去”了。我不仅仅把它当作个人的执著,它实际上是我救度众生路上的绊脚石,那就放下这些人心。在我这样想的时候,我觉的我变的越来越大,而执著越来越小了,它的被清除是显而易见的。

以上是自己近期的一点体会,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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