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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司法公正,青岛法院非法庭审王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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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八点半,青岛市黄岛法院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王占所律师。

法院开庭前一天通知家属是上午九点半开庭,但是开庭当日却临时突然改为八点半开庭,并更换主审法官。王占所家属聘请两名北京律师为他出庭辩护,但黄岛区司法局却下发通知禁止外地律师辩护,而由黄岛区司法局指定两名当地律师出庭,此举严重违反法律,影响司法公正。

开庭当日,黄岛法院周围道路全部实行戒严,上百名武警、公安、国安、法警布置在法院周围,如此阵势在黄岛法院实为罕见。法院对外宣称今天法院内部有活动,禁止入内。本案黄岛法院对外宣称公开审理,但却禁止王占所的妻子与儿子入内旁听,只允许王的儿媳与儿媳的朋友两人入内。进审判庭时,法警对其二人搜身三遍,对发卡、鞋子都仔细检查。开庭时二人在旁听席上被固定座位,并被强行隔离相当远的距离,旁边并有数十名便衣监视。

庭上,黄岛检察院以王占所“组织、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起所谓的公诉,并出示大量伪造证据。为掩盖他们在处理该案件中的种种违法犯罪手段,他们不仅不允许北京的正义律师为王占所辩护,还专门挑选了傀儡律师充当王占所的辩护律师,以便于操控。

王占所先生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山东省青岛市经济开发区恒信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他为人正直,办案公正,从不收受贿赂。他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晚遭到青岛市黄岛开发区“六一零”(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及黄岛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十余名警察绑架。

在法庭上,王占所先生正气凛然,对公安、检察院的非法行径以及虚假供词从法律上以及事实上给予严厉驳斥,并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庭审结束后,法官休庭,未做判决。


办案法官李明: 0532-86988674
刑庭庭长陈大平:0532-86988370
检察院的公诉人吴迪: 0532-83012339
黄岛×教办:主任邓焕礼、韩同顺,柳卫华、宋云喜: 0532-66581160
黄岛政法委书记张建刚
办公室 0532-86988751
综合治理处 0532-86988759
基层处0532-86988760
执法督查处0532-86988753
法制宣传处0532-86989031
法律援助中心0532-8698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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