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龙江省密山市戴军被非法判刑六年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8月7日】戴军,男,28岁,密山市人。2002年因印发法轮功真象传单被鸡西市中法非法判处六年徒刑,现被关押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

戴军于2002年4月25日被捕,办案单位鸡西市局政保科因不相信戴军说的话,便对戴军大打出手,还调来了鸡冠区分局刑警队帮忙,对戴军展开了二十四小时的车轮战,并对戴军施以坐老虎凳、戴太空帽、灌芥末油、吹凉风、刺烧双脚、戴背铐等酷刑,加之拳脚棍棒,此外还为了防止戴军逃走给戴军戴上脚支棍和手铐,并对腿脚大打出手,致使戴军下肢神经麻痹,行走困难,连法院开庭都是在别人的搀扶下去的。这样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折磨了戴军三天三夜之后才送进看守所,戴军的其他四名同修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虐待,其中一名是大学讲师。

到看守所后戴军还经常出现头晕、呕心、手足麻木、四肢无力、视力衰退等症状,这是他们的一贯作法、打完后往看守所一押,等伤好了放出来想告也没伤了,这也是超期关押的一个原因之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