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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遭迫害的经历看谁在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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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7月20日】1996年元月,我有幸修炼法轮大法,身心都发生很大变化。法轮大法教人以“真、善、忍“为准则,时时要求心性的提高,不做坏事,做好事,严格要求自己。心性提高后,我把自己曾经从单位拿回家的电热板又送回单位。由于修炼法轮大法,使自己所处的环境更和谐了,家庭和睦,工作顺利。如果人人都能这样的话,社会自然就会安定、和谐了。

然而,从99年7.20开始江氏集团对法轮大法迫害以来,使炼功人及其家人都无端的遭到迫害。在强权高压下,在舆论导向的误导下,在谎言的欺骗下,很多人偏听偏信媒体造谣的宣传,从而导致许多人仇视法轮功。有些炼功人的亲友在这些压力下,也不敢站在道义的立场上,对炼功人给予同情,更谈不上去抵制迫害。由于大多数人的逆来顺受,从而纵容了邪恶的迫害,也助长了它们的嚣张气焰,才使得它们敢无所顾忌的为所欲为,因此使迫害愈加严重。强权者利用不可告人的政治手段随意编造谎言,并篡改事实来加害法轮大法及炼功人,使大法及炼功人蒙受不白之冤。许多炼功人在揭露它们的欺世谎言、归正事实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从而使越来越多的人对这场迫害越来越能清醒、理智对待。

在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有说话和申辩、申诉、申冤的权利,尤其是在被栽赃、陷害的情况下。法律应该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对于一个政府来讲,如果不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话,那么对国家、对民族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甚至酿成浩劫。如果仅仅是为维持少数几个人的权力,践踏法律搞运动迫害广大民众,这对国家和民族都是不幸的、可悲的。文革十年浩劫不就是这么造成的吗?它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先例,这对四、五十岁往上的人应该是记忆犹新的。人们应该吸取这些教训了。

从99年打压法轮大法的起初,法轮大法学员本着对国家、对民众负责的态度,向政府反映事实情况,希望政府以事实为依据,公正解决问题。然而他们非但置之不理,却迫害愈演愈凶,更甚者有人视人命如草芥,利用手中权力蓄意导演“天安门自焚”血案来嫁祸于法轮功。世人应该清醒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看看这几年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但给炼功人及其家人带来了严重伤害,而且对“真、善、忍”的压制,助长了假、恶、斗,给国家、民族也带来了严重恶果。看看这些年假的货色随处可见,最典型的假奶粉、假体育彩票、假币……还有食物中毒,黑恶势力的泛滥,甚至与官府勾结一气;权势的争斗、利益的争夺,违法乱纪的嚣张,犯罪率的上升……人们都深受其害。这假、恶、斗带来的恶果才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假、恶、斗才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唯有教人以“真、善、忍”为准则,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这样社会才能真正安定。

在迫害的起初,我只是觉得冤,没想任何诉求。然而随着迫害逐步升级,我也没能躲过这场迫害。99年十一月初,我从外地倒班休假回家途中,单位派两人乘飞机“护送”我回来,目地是怕我途经北京去上访反映情况。不知为什么有人这么惧怕普通百姓上访说心里话,难道政府喜欢百姓说假话不成?一定是有理亏的地方。回家后,照惯例休息两天,再去单位也不迟。然而由于我是炼功人,单位书记要我第二天就去单位。第二天早上我没打算早去,等我8点多钟正要去的时候,单位书记带车到我爱人单位找到她,开着车到处找我。在去单位的路上,书记说些从报纸上看到的一些攻击大法的话,并强硬的说让我放弃修炼。我严正的说“法轮大法教人向善,我行的正,我没什么怕的”。那天中午他们没让我回家,是我爱人领着女儿给我送的面包。由于我没有顺从他们,下午3点左右,他们把我送到派出所,打算通过派出所把我送進拘留所关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我進京上访说实话了。派出所的警察也表现的很凶,说不写保证就给送進拘留所。我说我没有犯法,凭什么关我?警察说听你们单位反映你个人不错,挺好的一个人,但“上面”说不好,不允许炼,你就不能炼。我说那就是上面不讲理,让我放弃修炼是不可能的!但当时怕被当做坏人关進拘留所,我还是写了不上访的保证。

政府的这些做法实在令人费解,难道真正的罪犯写了什么保证就可以无罪释放了吗?国家的法律是这样制定的吗?从法律上讲,他们的这些做法就已经证明了炼功人是被冤枉的,无罪的!各单位及执法机构对待法轮功只是凭“上面”的一句话,而不是依法行事。有哪个法律规定了当人们蒙受不白之冤时,受害人不能申诉以澄清事实真象?国家法律并没有剥夺人们说话表达意见、申诉的权利。但这种情况却实实在在发生着,从中可以看出到底谁在犯法!

从此,书记天天让我去单位报到,看有关所谓的“揭批”文章,不让我正常休假。过了大约一个月,书记按“上面”的要求,让我填表表态,表格中都是些有关对法轮功认识的栏目。我没有按他们的要求填写,那天傍晚5点多钟,我刚从单位回到家,就来车把我接回单位。书记说我写的不合格,让我重写。我说这就是我的想法。结果那天一夜没让我回家。单位派了几个经警看着我。那天晚上我的许多亲友还有同事都来劝我放弃修炼。晚上单位书记扬言要带人去我家抄家。最后书记走之前威胁说,如果今夜不按他们要求写明天一早就送拘留所。听起来真是可笑啊!是否送拘留所得由是否写保证来决定,而不是由是否犯法来决定。那天夜里,我爱人哭得死去活来,差点背过气去。第二天早上5点多,我不愿意看到家人遭受更大的痛苦,又重新填了表。他们只能从形式上达到目地,改变不了我修炼大法的心。第二天早上7点半上班后才让我们回家。这次单位非法关押我十三、四个小时。

这以后,新闻媒体不断造谣,栽赃法轮功,迫害越来越严重。当时我想也许政府对一些实际情况调查了解的不全面,偏听偏信一些不切实际的汇报,才导致决策的失误。因此,2000年2月底,我带着写好的上访信,進京反映我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的变化,以及给家庭与社会带来的益处,希望政府能认真充分考虑,客观公正解决问题。我万万没想到在信访办大门外,遭到几十个便衣的盘查。连信访办的大门都没让我進去。便衣骗我们说他们能代我把信递進去。我坚持要自己送進去,可他们死死的缠着我,再三问我是哪里人,不让我走。不得已我说出身份后,他们也没有把我的上访信送進去。然后我被本地便衣带走。回到家后,我被直接关進看守所。一个月后单位经理作保,才放我出来。从这次上访过程中可以看出,是谁在践踏国家法律,是谁在阻止国家与民意的沟通。为什么不严办那些阻碍信息沟通渠道的便衣,反而将这些依法上访者送進看守所,甚至被劳教。到底是法律出了问题?还是执法者出了问题?还是其它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2001年元月中旬,我正要上天安门城楼观光时,被盘问是否炼法轮功时被抓。在海淀区看守所,警察用高压电棍电击我的头部、脚心、胸部,用橡胶警棒打小腿骨、抽脚掌,用力踢我的大腿。然后扒光衣服用冰冷的自来水浇我达15分钟之久。他们还纵容犯人用自来水浇我约20分钟,不让我睡觉,光脚站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每次浇我冷水时,全身都冰透了,心脏在抽搐。腿脚被他们打得一个月后才逐渐恢复正常。把我押回家后,派出所警长说,北京海淀区看守所做的卷宗什么也说明不了,就是一张废纸。可他们还是根据这张“废纸”把我送進看守所。这次总共持续非法关押我四个月。明知是废纸不能作为任何凭据,那为什么还要象犯人一样关押,法制何在?要不是我身上长疥疮,他们还要再关我两个月。出来那天在派出所,那位宋警长扬言要把我送劳教。从我的遭遇中可以看出,真正在犯法的人却逍遥法外,而守法者却被送進监狱。2002年4月底,警察从我家拿走一台VCD播放机,当时他们答应会还给我的,但至今未还。2003年5月初,大庆国安局在我家附近把我绑架,扣下随身物品,其中包括身份证、现金与存折,(合计约7万元)储蓄卡,还有其它物品,至今未还我。

在我遭受迫害的同时,我的家人也同样遭受严重伤害,各方面压力对他们都很大。我只是千千万万的炼功人中的一员,大多数都不同程度的遭受了我这样的迫害。受到迫害比我严重的还很多。有的被劳教、被判刑、被酷刑迫害致死,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1000多名学员被迫害致死。

希望良心与正义尚存的人们,看到炼功人遭受的迫害后,能来共同抵制这场迫害。可能有人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其实关系很大。对无端的迫害逆来顺受就是助纣为虐,下一个受害者很可能就是你。看看对萨斯病的隐瞒,使那么多人遭受痛苦,要是能及早的让人们知道真象,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就不会给国家造成那么大的损失,也就不会给全国造成那么大的恐慌,当时真是如临大敌。人们惧怕互相接触,被限制出远门。那时你能说你没受到萨斯病的威胁吗?这些年对法轮功的迫害,助长了假、恶、斗,从而个社会方方面面带来的恶果,使得人人都深受其害,其中包括你 、我、他。现在许多人瞪着眼睛说谎却不脸红,从上到下,人人都怕被骗,但又都在骗人。现今能有几个人没被骗过?我想你也在其中吧!所以大家不要再默许、顺从、纵容违背道义与良知的事情。

虽然这五年法轮功修炼者蒙受冤屈,遭受严重迫害,但大家信守“真、善、忍”,以大忍之心和平、理性的讲清真象来抵制迫害,并没有用任何过激方式。这与强权的残酷迫害形成的鲜明对比,还不足以唤醒世人的良知吗?请记住:每个人的一念就决定他的未来。善良的人们,站到正义的一边来吧!发出您正义的声音,共同来结束这场民族浩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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