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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口县大法弟子曾美华、杨秀凤被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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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25日】曾美华,现年35岁。1998年底得法。2000年10月4日她進京上访,被天安门恶警抓上警车送進看守所。3天后,就被洞口县高沙镇派出所刘水光和镇里小王接回送進洞口县看守所关押14天,罚款3000多元。放回家刚10天,高沙镇派出所恶警又到她家将她绑架,一直关押到2001年5月24日才释放。

2002年初,邪恶又多次来到她家骚扰敲诈,她想起师父的话:不要主动被邪恶带走。就离家出走了一段时间。2002年12月14日,高沙镇派出所3个恶警得知她回家后就来到她家抄家。它们拿大菜刀,劈锁翻箱。没找到什么就把她家彩电搬走。她劝恶人说:大法弟子只是修炼做好人,你们不要这样。恶人们以顽固为由再次把她绑架到看守所关押。

2003年元月23日,县公安局2人提审她,问:“你还炼不炼法轮功?只要你说不炼马上就放你回家。”她坚定的说:“学法炼功对谁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我能不炼吗!”就这样她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于2003年3月10日,被非法送到株洲白马垅劳教所。

杨秀凤,女,60岁,家住洞口县高沙镇株木山云峰路,1997年8月27日得法。未得法前,身患多种疾病,每年每月天天吃药不见好。每晚噩梦缠身,睡在床上爬不起来。得法后,身体得到净化,什么活都能干了,且不觉疲劳。从此按大法“真、善、忍”标准做人,善待他人,家庭和睦。因此,坚信大法、师父的心如磐石。1999年7.20后,面对谣言与诽谤,作为大法弟子她觉得自己不能袖手旁观,决定去北京向有关领导讲真象。

2000年5月28日她毅然坐车到长沙转去北京,5月29日就被洞口县公安警察抓回县看守所非法拘留1月,家人(女儿)被敲诈2000元。在看守所,警察对所她又打又铐,她坚持讲真象,坚定正念不动摇。

2000年11月5日,因散发真象传单再次被高沙镇派出所绑架,拷打了两天两夜又非法关押了5天(共7天)后送洞口县看守所关押了9个半月。期间被强行送洗脑班。因坚定修炼,被非法判劳教。株洲白马垅劳教所经检查出其身体有病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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