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的实质是罪恶的全封闭式洗脑班


【明慧网2004年4月27日】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原来是上海市司法局的警官休养所,位于青浦区佘山脚下的外青松公路7936号。2001年春节前夕,在上海市非法机构“6.10”办公室(其“非法性”见注[1])、司法局及政法委的指使下,将警官休养所改为了专门用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和强制洗脑的场所,对外更名为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到目前为止,已有数百名上海法轮功修炼者因坚持信仰而被强制送进了该基地,进行全封闭式洗脑,年龄从17岁在校学生到已退休的年迈老人。

法制教育学校“正常”情况下一般每期为2~3个月,若法轮功修炼者不妥协的,则可以非法地无限期的“转化”下去或直接送去劳教,几乎每期都有直接被送去劳教者。每期人数一般为30~50人,采取“军事化”管理。法轮功修炼者被强制绑架进来后,每个人都要被搜身,检查随身物品。女性学员通常住在二楼,男性的住在三楼。每间房间一般住2~3人。每个“学员”有一个“帮教”和一个“陪教”。帮教大多是从其它司法机构例如监狱、劳教所等地方抽调来的,这些从基层调来的人大部分也不了解镇压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也是听信了大陆喉舌媒体的造谣报道,其中一些人经常在暗中向法轮功学员了解法轮大法真相。可能是邪恶势力怕这些帮教与法轮功修炼者接触时间过长,了解了法轮功真相而对“转化”工作不利,因此一些帮教在每隔一段时间会调换一批。在洗脑班的前几期,陪教是由被非法关押者的所在单位、居委会或学校派出,具体地方由被关押者的工作状况所决定。一般单位要派出两名陪教,每星期轮换一次,他们是二十四小时陪在大法弟子的身边。由于也变相地失去了自由,因此大部分陪教对所谓的学习班都有怨言,对突如其来的镇压也不认同,认为:现在社会上贪官横行,结党营私;治安状况又差,这些正事政府放手不管,却去抓一些老百姓,弄的我们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干到这儿来搞什么所谓“转化” ……。基于以上的情况,为了减小在社会上引起负面影响,所以在后几期的洗脑班中出现了由“学校”直接派出的专职“陪教”。

所谓的“法制学校”每期都耗费巨大,经费一般有两处来源,一部分是从由老百姓上缴税款的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中直接拨取;另一部分则是强行向被绑架者所在企事业单位收取。在前几期还是单位派出陪教时,被绑架者加上两个陪教的吃住,开销一般都要近万元,如果再算上三名员工的三个月非正常离职,企事业单位的损失一般都在几万至几十万之间,尤其是一些法轮功弟子本身就是私企的老板、国企的厂长或某一项目技术骨干,他们的被强制洗脑将直接导致整个企业的半停产、停产甚至倒闭,由此而带来经济效益上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由于这是上面指派的任务,企事业单位的老板一般都是敢怒不敢言。

除了单位与个人的经济损失,洗脑班的祸害远不止此。由于强制性洗脑而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更是层出不穷。一、首先全封闭式的洗脑对被洗脑者本人所带来的精神上的迫害与痛苦是不可言喻的,然而在这世上哪个人又没有亲戚朋友呢?在洗脑期间对其家人、亲戚好友所带来的精神上的压力与对亲人的思念和安危的担忧所带来的痛苦也是巨大的,对其一人洗脑直接就是对一个家庭乃至一个社会群体的正常生活蒙上了阴影。二、每个人他在社会上都不是孤立的,他都有一个与其息息相关的社会环境。由于一人无故地强行被抓会导致一定社会范围内的人的思想波动,甚至给其精神上带来恐慌,例如被害人所在社区的居民与工作单位的同事、朋友。这都将对社会的稳定带来负面影响。其三,一些法轮大法弟子在社会上都身居要职,对于他们的迫害而导致的社会正常生产与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而他们被抓所波及的社会范围更大、影响更深。

刚才只是谈了洗脑班对于社会祸害的一些个人浅见,而以中国政府中某些个人的个人意志发动的这场对广大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其给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民所带来的祸患与痛苦更是罄竹难书。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有案可查的被迫害致死的就有950人;三四十万人被非法判劳教和判刑;数千人被迫害成残废;数千人被强行押至精神病院注射摧毁神经中枢的药物进行摧残;而被强制洗脑的更是无以计数。为了维持镇压,大陆独裁者不惜耗费巨资,将国民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一用于镇压老百姓身上,却不用于中国经济改革中亟待解决的农民问题和下岗工人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迫害的头三年中,在江和610指挥下,光是进行的攻击法轮功的宣传就包括耗资几十亿元人民币的宣传运动、几十万小时的电视和电台宣传、几十亿小时的人工时间、几万篇反法轮功的文章和报导和几百万的反法轮功的漫画书籍。现在在中国每天都有人因为他们的信仰而被开除工职、学籍,甚至被强制送去洗脑、劳教、判刑,每天都有人为了躲避迫害而离开心爱的家园,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以上谈到的这些主要是想告诉人们,这场史无前例的残酷镇压中受迫害的不仅仅是法轮功修炼者,而是对全中国人民的利益的损害,其中包括你和我,这是一场针对全世界善良民众的迫害,是对相信真理、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善良人们的最大、公开的挑衅。希望知道了真相的您不要再对这场邪恶保持缄默,不要再说这场迫害与您毫无关系。希望您能勇敢地站起来对这场迫害说一声“不”,因为在这一场正与邪的斗争中,我们需要全世界每一个人尤其是中国大陆人民的正义之声。希望您能伸出您的援手,留心一下发生在您身边的迫害,也许您身边的人正需要您的帮助。

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虽然名为“法制教育”,但其采用的方法、手段都是非法的,见不得人的。下面笔者就结合法制教育学校的具体情况谈一下法制教育学校“非法性”。在探讨此问题前,首先读者应该明确一个问题: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它是一所“学校”,在政治定义上它不是国家的暴力机构,而在法律上学校是不具有国家暴力机构例如警察局、监狱等所拥有的强制性和暴力手段的权限。尽管它是由司法部举办的,也不能改变其法律上的定义。学校,顾名思义是学习知识、教书育人的场所,他的权利与义务在于对自愿加入该学校的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并适当地收取一定的费用。而法制教育学校自然就是教授法律课程的地方。

下面就随笔者看一下这所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是如何进行“法制教育”的,也看一下中国前几年炒得沸沸扬扬的“法制”与“人权”在中国最大的金融贸易中心——上海的法制教育学校的表现:

1. 首先看一下这所学校是如何“收取”学生的?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通常采取诱骗、恐吓甚至绑架将法轮功修炼者强制送入“法制”学校,完全不需要任何监察部门的批准与行政手续。所谓诱骗就是以“找你谈话”为由将你骗到办公室或什么地方,然后由事先等在那里的警察强制将你送入法制学校;恐吓就是以开除工职、学籍、剥夺退休金、劳教等进行威胁,逼其就范;绑架则更为恐怖,它可以将正在马路上谈论法轮功真相的人肆意地带入派出所,然后在不通知家人及相关亲戚的情况下将其直接绑架至法制学校。其绑架方式令人发指,试想一下:你的亲人有一天出去购物或工作,却不知什么原因再也没回来,打电话、问亲戚朋友,找遍所有的地方都没找到,似乎是一下人间蒸发了。这种场景一般都只有在恐怖片中才会出现,而现在就光天化日地发生在中国大地上,而且笔者的身边就发生过这样一例。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前一阵子中国也“与时俱进”加入了全世界的反恐阵营,殊不知中国在这场迫害中自己就在搞国家恐怖主义,难道那个大陆的独裁者还想自己反自己吗?其“非法性”显而易见,以诱骗、恐吓甚至国家恐怖主义等手段强制绑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送入“法制”学校。

2. 一旦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该地,便立即失去了人身自由,每时每刻都受到监视,甚至连卫生间的门都拆了。期间大法弟子的活动空间基本仅限于一间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内,这种做法完全剥夺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并且严重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而且该校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及作息制度,强制法轮功修炼者遵照执行。不予配合的法轮功弟子即面临各种强制手段。对坚持炼功的法轮大法弟子,恶徒就套上一种特制的手腰连在一起的套扣装置,以达到不让学员炼功的目的。

3. 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虽然名为“法制教育学校”,但实际上里面几乎就没有什么法律课程,进行的只是全封闭式的洗脑。这是××党惯用的欺骗误导民众的方法与手段:一方面利用法制教育学校的名字掩人耳目,然后通过大量喉舌媒体的报道宣传“政府如何对转化人员春风细雨”,欺骗误导民众;另一方面却在暗地里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下面笔者就里面具体的“转化”方法谈一下为什么称这种“转化”方法为“全封闭式洗脑”。法轮功学员一旦进来后行动就被限制在一间房间内,吃喝拉撒全在号内,“帮、陪教”二十四小时监督,没有自由。房间内放了三张床、一台电视机和一张写字台。电视机是专门用来播放诬蔑法轮功的录象,而写字台是用来让法轮功学员书写每天的心得体会和阅读攻击批判法轮功的“文革式”文章,完全与外界隔绝,给学员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每天上午、下午采用录像、广播、报告等形式,反复滚动播放诬蔑攻击大法的“文革式”材料,强迫修炼者视听,并强迫学员在每日的心得体会中谈出个人的体会,以帮助他们了解学员的思想状态和“转化”效果,并进一步制订下一步的“转化”内容。它们就是这样通过将谎言重复千遍万遍,并通过恐吓、威胁和全封闭式环境使被转化人长期处于极大的精神压力和思维混乱状态下,从而对被 “转化”人员进行潜移默化的洗脑。学员整日都在批判、威胁中度日。

众所周知,信仰和自由是天赋人权,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剥夺的。而中国的法制学校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践踏法律。很多从里面出来的人都谈到这种精神上的痛苦超过肉体上的折磨,在那种环境下,人没有任何的人格和尊严,被迫在自由和信仰间作出自己的痛苦选择。

4. 由于很多大法弟子被抓进来时没有任何的理由,有些可以算得上“理由”的也荒唐可笑,例如到了国庆、春节或7.20、4.25等他们认为的敏感时期,就将一些大法弟子抓进来,“理由”是防止他们进京上访从而连累当地的政府官员(江氏集团对法轮功采取株连政策,哪个地方出现为法轮功上访的,哪个地方官员就要受到批评、处分甚至就地免职)。众所周知,这种“莫须有”罪名曾是南宋奸贼秦桧用来陷害岳飞元帅的,想不到如今又被用在了迫害广大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身上。

为了反对这种无理由的迫害,一些大法弟子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被迫采用绝食绝水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有的大法弟子甚至绝食时间长达一个月,但该校却毫不理会,采用强制鼻饲灌食的方式继续其邪恶的洗脑。甚至有一些坚定的大法弟子被多次送进洗脑班,

这样的“学校”、“学习班”当今在全国又有多少,所涉及的民众及受牵连的家人何止成千上万!他们拿着人民挣来的血汗钱,不但不为民造福,相反却在干着迫害老百姓的事。但是古往今来,没有一种思想起于强制;更没有一种精神灭于铁腕。


[1]:“610办公室”是江氏迫害法轮功的私人指挥系统和执行机构。自中央以下,“610办公室”遍及全国城市、乡村、机关学校。该机构从成立、组织结构、隶属关系、运作和经费的各个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国政府的现有构架,并有超出中国现有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和任意使用的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央“610办公室”的成立未得到中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也未得到国务院的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都没有授权给中国共产党及其任何附属机构直接干预和运作政府行政的权力,因此,中共中央在行政上直接领导国务院“610办公室”也是非法的;此外,各地“610办公室”及其所挂靠的各级政法委对公检法的领导同样违反了宪法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及不受干扰的规定;而且这个有两个正式对外名称和一个对内名称(610办公室)的组织不见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公开机构名单的组织,因此可以认定这是一个非法的秘密组织。(详见明慧网2003年10月8日的《中国恐怖组织──6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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