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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瞎眼睛后杀人灭口──吉林省榆树市大法弟子李淑花被虐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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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20日】吉林省榆树市培英街大法弟子李淑花(32岁)于2003年10月6日在当地被迫害致死。家属询问死因,那时警察说是饿死的。但最近公安内部一知情的领导干部看完真相光盘,他明白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栽赃陷害之后,透露出李淑花被迫害致死的真正原因。

李淑花被抓后关在监狱里,警察问她什么她就是不回答。警察开始对她用刑,用塑料袋把她的头系住,用大针扎她手指尖、胳膊、后背、前胸,痛得她大声惨叫(监狱里的犯人和工作人员都听到了),而且迫害不止一次。恶徒看这一招无效,就恶狠狠地说:“我必须叫你说出都跟谁联系,资料的来源”。一看她还不吱声,就疯狂地用拳头猛击她的眼睛,把眼睛打出来了,李淑花撕心裂肺地惨叫,当时就昏了过去。恶人们害怕了,因为他们无法向其家属及社会交待,只好请示上级,经它们研究决定:杀人灭口。那位公安干部说,如果她眼睛不瞎,是不会打死她的。

起初,恶警们研究,想不通知家属,直接火化。但将尸体拉到医院,用药水泡了几天,又做了美容,再加上冷冻,身上的针眼已不太清晰,只是那只眼睛显得略微瘪一些,那半边脸发青,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任何问题。她的家属问公安找的法医,李淑花身上一排一排的针眼是怎么回事,法医谎称说是抢救时血管瘪,扎的。此外,她脸上还有两块破皮的地方,指甲发青,满腹都是血水。解剖后,用毛巾蘸着拧都拧不过来,顺着小便处往外淌。怪不得有人看到她下身垫着的卫生纸都湿湿的,问法医,肚子里的血水是怎么回事?法医谎称是来例假,死人怎么会来例假?来例假的血水怎么会在肚子里?真是无耻的谎言!

在此强烈呼吁联合国人权组织:尽快将以江泽民为首的邪恶之徒押上国际法庭,尽快制止在中国大陆发生的这场血腥镇压,还人间以正义,还法轮大法清白!同时期望榆树市知情者伸出援助之手,提供凶手姓名,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为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部分恶人名单:国安队电话:0431—3630348

姓名 住宅电话(区号:0431) 手机号码
张德青(国保大队长,最恶) 3650116 13630547970
周宪国(国保大队副队长) 3633042 13630530976
刘桂兰 3660089 13630547782
石海林(恶) 3628540或3638540 13844150532
孙铁军 3636238 13180876268
齐力 13844956168
陈力会 3643559
柴文阁 3638154 13089427353
韩月延 3615012 13504491096
郝丽娟 3621165 13943153899
刘延正 3644889 13944953838
李春和 3642293 13944849448
左亮 3631089 13504791490
郭树清(已退休) 363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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