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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警察对于我们没做任何事就被带到警察局表示不解

——巴黎新年抓人事件的受害者证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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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30日】我叫高郁冬(女),现居住在英国伦敦。(住址电话略)

1月23日我们一家三口(丈夫、儿子和我)来到巴黎。24日中午12点左右来到凯旋门。在凯旋门地铁出口,我接了一份法航小姐发放的旅游宣传小册子,后不小心将小册子掉到地铁出口里面。当我捡回小册子时,看到几位男士站在我朋友身边,向我招手,示意我过去。当我走近他们时,几个大汉突然粗暴地钳住了我的双臂。我用英文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不懂英文,并更使劲地钳住了我的双臂,把我架起来,推进了停在附近的警车里。

大约14点左右,我们被带到了第17区警察局,车里共有10人,有2位我不认识,其他7位我都认识,是英国和法国的法轮功修炼者。

到了警察局后,登记了姓名和在巴黎的住址后,我被带进了一个房间。我看到先带进来的几位被铐在椅子上。过了半小时,我问一位警察,为什么把我带到这里,我们应该立即被释放。这位警察说他会向上级汇报,等待上级的决定。

又过了一小时,我和另外一个女士被带到一间办公室,一位女警察说要记录一下个人情况。我请她先解释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里。她指着桌子上的一个法轮功小册子说:在法国如果没有得到许可,不能在街上发这个。我说我没有发。我问那名女警察是不是因为我带着黄色围巾,她说是。

我又问:那这位女士没发小册子也没带黄围巾,为什么也被带到这里,她又指着桌上的法轮功小册子说因为你们属于这个,这是上级出于政治原因而做的决定。

女警察对于我们没做任何事,就被带到[警察局]这里也表示不理解。

登记完我的情况后,大约在下午5点,我被释放。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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