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教局长贪污受贿被判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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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14日】原江苏省劳教局局长张文华2001年6月因贪污、受贿等四种罪名被逮捕,被判处十六年徒刑。张文华在任江苏省劳教局局长期间,江苏省许多劳教所,监狱,教养院,对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关押,残酷迫害,犯下罪行累累。

1999年7月法轮功开始遭受江集团迫害,江苏省劳教局局长张文华为不影响自己的官职,以离婚相逼,要妻子放弃修炼法轮功。不久将在警察卫生院当院长的妻子(北京上访被抓回后)关入南京随家仓精神病院。每天强行注入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和强制睡眠13小时,致使人站坐不住,目光无法凝视。其他被公安局恶警非法劫持进精神病院的法轮功学员还被四肢绑在床上。此事在2000年2月明慧网曝光后,国外记者到精神病院调查人权迫害情况。张匆忙将妻子转移到徐州老家精神病院继续关押,共关押四个半月。在人已无法炼功的情况下放出,并继续找专人每天寸步不离看守。同年8月下旬,张文华在北京开司法会议期间,给妻子电话哭述:“你要还想炼法轮功,我们真要离婚了!我的压力太大了……,老江给的压力太大了……。”之后,张利用便利机会让自己妻子接受洗脑,迫使其“转化”。

2000年至2001年初,约七、八百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进劳教所,在劳教局长授权下,恶人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体罚和酷刑。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逼不让睡觉,罚站十多天。这种从外表看不出伤害的体罚最终使一些学员下身完全僵硬、失去知觉,两腿无法挪步。在被上刑时,一次性常有百余人之多。在恶警使用电警棍上刑时,无论男女学员,四根警棍同时电击,一根电警棍专电敏感部位。

江苏省劳教局教育科长唐国防,为追求所谓“转化率”,大力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迫害。几年中奔跑于江苏省各看守所、劳教所之间。他虚假地掩饰说“家里人信佛”,以此伪善地来混淆人心,进行诱骗。

无论任何人,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都会给自己造下如山如天的罪业,而这些罪业被偿还时必将化为灾难降临,丢官免职、天灾人祸,一切报应都事出有因。正告为江氏强权卖命、践踏人类道德的人,赶快停止恶行,停止迫害法轮功,偿还你们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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