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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残害大法弟子的种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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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5月13日】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位于豫中许昌市西南方向约三、四公里的郊外。该所说是劳动教养,其实完全成了江泽民邪恶政治流氓集团残害无辜修炼人的人间地狱。这里的刑警,在以江XX为代表的各级黑势力的操控下,人性全无,为所欲为地迫害着修炼人。为了达到他们彻底铲除法轮功的目的,为改变法轮功修炼者,胁迫炼功人放弃对真、善、忍的崇高信仰,他们采取如下酷刑的手段对大法修炼者进行迫害:

1、“烤全羊”。

烤全羊就是用手铐铐住修炼者的脚和手,然后用杠子穿着吊起来。这种刑罚一般人5分钟就承受不了,可他们对大法弟子一吊就长达11个小时。

2、“上绳”。

上绳就是两人或两人以上,把被捆人的两臂向身后交叉用绳子在两臂上绕上几圈,然后两个人对立奋力猛拉。有的学员当场受伤;有的被勒得露出骨头。这样的酷刑最高记录一人达10绳。有时他们还将绳子蘸上水,每次都从老印捆。恐怖的场景,痛苦的煎熬非常人所能承受。

3、“强制注射迷昏药”。

没有人性的恶警武断而强制地大剂量往修炼人身上注射迷昏药。然后用电击的方式对炼功人进行摧残,一击就是一夜。

4、“批斗会”。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于2001年3月21日,全所开劳教人员大会,当时有近20名大法弟子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当场这些恶警就凶狠地把这些大法弟子按倒在地,大打出手,之后捆绑酷刑折磨。有的大法弟子当场被打伤、血肉模糊。事后各班进行疯狂批斗,“创造性”地继承了文革时期骇人听闻的批斗会。批斗浩劫结束后又给这部分大法弟子增加刑期4个月以至1年不等。

5、延长干活时间和增加劳动强度。

按规定被劳教人员每天的劳动时间是6个小时,学习2个小时。可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每天的劳动时间是16个小时,有时延续长达20个小时,遇到与迫害法轮功无关的组织机构来检查时,恶警就威胁说:谁要不与本所配合,泄露实情者,就给谁增加刑期。其实对不放弃真善忍崇高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他们从来也没有按刑期释放过。

6、“消息封锁”。

为掩盖罪行,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严密封锁消息,对坚定信仰的大法弟子,剥夺了与外界和家人的一切通信自由和联系渠道。

7、“不准睡觉”。

恶警们对大法弟子惨无人道地迫害愈演愈烈。几天几夜不让大法弟子睡觉,恶警们轮流值班。为什么这些恶警为江泽民一伙如此卖力呢?原来是他们规定,“转化”一个大法学员给多少钱,把“转化”法轮功学员与政治经济挂钩。恶警越粗暴残忍,晋升职务越快。所以没有良知的恶警就更加肆无忌惮地对修炼人进行强暴施压,甚至摧残致死。

为制止江XX为代表的邪恶集团继续犯罪与行恶,我们冒着生命危险将这里所发生的事实真相作为控告江XX、曾庆红、罗干、李岚清等的最可靠的证据加以曝光。恭请国际人权机构及国际执法权威机构,依法将江XX一伙邪恶政治流氓绳之以法,告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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