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英国政治庇护制度的案例


【明慧网2003年3月5日】欧洲法轮功信息中心伦敦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轮功学员林丽丽女士,在政治庇护申请被拒后,即将于2003年3月7日被遣返回中国。

然而,林女士身为法轮功学员,如果被送回中国,就会面临严重的迫害或更恶劣的境况。

三年多以来,法轮功信息中心一直针对中国对法轮功的暴力与系统性的迫害进行调查、记录和报导,在那段期间,本中心每天均接获来自中国的报告,揭露江氏政权针对修炼或支持法轮功的人民所广泛使用的酷刑和其它残酷手段。

迄今本中心已经核实了五百八十一人在中国被迫害致死的详细情况,然而中国政府在2001年的内部资料就已经显示实际死亡人数远超过一千六百人。数十万人被关押,超过十万人未经法院审判被关入劳教所。

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观察和其它国际组织也对其中许多案例提供了独立的证明文件。

确实,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系统而广泛地进行的,如同2002年7月美国国会一致通过(420票对0票)的决议内容所说:“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由各级政府官员和国家警察执行,已蔓延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各级政府。”

因此,林女士即将面临自英国遣返回中国之事件就引起了人们的极度忧虑。她身为一位法轮功学员,假如被遣返,将遭遇到严重的迫害或更恶劣的境遇。此外,林女士已怀孕四十天,将她送回一个充满敌意的环境中,对她而言是非常危险的,可能随时被关押和遭受酷刑折磨,特别是众所周知中国经常使用晚期堕胎手段强迫女性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令人遗憾的是,造成林女士目前处境的主要肇因是其住家邮寄地址的混淆,林女士于2001年10月向内政部在曼彻斯特的办公室申请政治庇护。2002年4月当她与利物浦大学博士生,也是法轮功学员的张晋蜚结婚后,从曼彻斯特搬到利物浦,同时依规定准时通知内政部变更地址,并定期上门报到。

内政部驳回林女士的庇护申请。

然而驳回的通知书被寄到她先前在曼彻斯特的旧址,因为她搬迁到利物浦已经很久,所以不知道是项驳回通知,也没有在期限内提出上诉,造成了她要被遣返。当林女士如往常一样在2月26日向利物浦的内政部办公室报到时,当场被拘留并被告知她将被遣返回中国。

面对中国[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极其大量的证据和考量林女士对庇护申请裁决的上诉机会已经失去的不幸情况,英国内政部有必要重新考虑林女士的个案和停止任何立即将她遣返中国的计划。

为了人道和维持庇护制度的基本原则,林女士的个案应该由英国政府适当部门予以详细的审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