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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的质问:贪污受贿不调查,专和炼法轮功的过不去,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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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3月22日】2002年中共“十六大”的前夕,我市也和全国的形势一样邪恶,610歹徒在全市乱抓人,将大法弟子绑架到洗脑班,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我也是受害者之一。

一天,我单位保卫科长带一群人来我家,通知我去洗脑班,说是一个月时间,每天要交100元钱生活费,还要交帮教人员的工资。

我说我不去,我按照大法中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同化宇宙特性做个好人、做个更好的人绝对没有错。通过修炼法轮功,我全身的病神奇般地好了,我修炼五年多,没花国家一分钱医疗费,给国家节约了一大笔开支,这对国家对个人,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保卫科长说:你两次进京上访,回来后又一直撒传单。我说:“发传单是为了告诉世人不要被电视媒体的造谣、栽赃、陷害法轮功的谎言所蒙蔽、所欺骗,让他们明白真相,为他们的生命负责,使他们能得以救度。我们做的是为了别人好,做的是最正的事,有什么不对的呢?”

再说我上访吧,我自从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得以净化,是大法的亲身受益者,去北京就是为讲几句真话:“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师父伟大”。这有什么错呢?老百姓说话的权利也没有吗?国家宪法不是允许公民上访的吗?这时他们不愿听我讲,我就立掌发正念,不一会他们就要走了。

后来科长说不让我去洗脑班了,就要我写保证以后不出去撒传单。还说他也是不得已,是“610”要他这样搞的。我坚决抵制这种迫害。

这时正好我弟弟来家,见到这种情况,对科长说:我是她弟弟,你们要我姐去洗脑班前,可以提几个问题吗?科长说,“可以,你说吧。”我弟弟说:

一、请问,一个执法部门能这样随便勒索老百姓的钱财吗?

二、我姐修炼法轮功后,各方面变化很大。我姐夫在她炼功一年多时间后给她总结过三条:一是脾气改了;二是病没了;三是家里的家务活她一个人包了。现在是整个变了个人!请问一个人变得更好了不好吗?

三、你们2000年4月底办过一次洗脑班,我姐60多岁的人,那时几个人几次把她按在地下用架飞机办法强行侮辱她的人格,逼她干愧对师门,背叛师门,放弃信仰的事。用这种卑鄙手段对付修炼的百姓对不对?

四、法轮功好不好我不讲,我就知道全中国搞贪污、收受贿赂涉及几百万,几千万元大案的人大有人在,电视里不是总在讲嘛,这可是无法造谣的。但是你们放着这些人不去调查,专和炼法轮功的过不去,有意思吗?科长被问的无话可说,就这样走了。

接着我弟弟还去找了大队党委书记和队长,谈了他的看法。这件事就这样,单位再也没有强迫我去洗脑班,不法恶人的阴谋破产了。

我觉得,一个没有修炼的常人都能够站出来正面为我们大法说话,真的是很了不起。师父说:“表现上我们求得世人对大法的支持,这是在人这儿表现出来的世人那一面想法,而在另外一面它是反过来的。谁给予大法支持,从正面宣扬了大法,他就是给自己未来开创了生命存在和未来得法奠定基础。”(《导航--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我真为我弟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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