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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为起诉江氏集团提供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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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2月19日】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的人权,目前正遭受着严重的侵犯。这种侵犯不仅使中国国内的法轮功学员生命正处于危险的境地,而且使中国以外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也处于不同程度的迫害中。

自1999年7月法轮功被中国政府(江泽民集团)无理镇压至今三年多的时间,有确凿证据证明的就有570多名学员被迫害致死;目前,在中国国内,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仍在拘留所、劳改营、监狱和精神病院里遭受着残酷的折磨,一些女学员被施以性虐待;几百人被非法判刑、几十万人被强制参加洗脑班。数百万人被非法抄家、监视。法轮功相关著作,音像制品被没收、焚烧。

由于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政策,为此在中国各地专门设立了凌驾于本国宪法之上的,有如当年希特勒的纳粹组织的“610办公室”,以各种途径和手段如构陷谋杀、媒体诬陷、信息封锁、混淆视听、滥用精神病治疗、制定违背宪法的条款非法逮捕、酷刑及政治迫害等等,在中国国内对法轮功采取了有组织,有预谋的全面性的疯狂镇压,全方位地实施国家恐怖主义,以煽动和挑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企图根除法轮功。

不仅如此,中国以外的法轮功学员也遭到了各种形式的人权侵害。有的被剥夺了回中国探亲的权利,拒绝入境后有的被强行拘留、强行遣返,有的被非法逮捕长期关押;有的在向驻外中国大使馆申请护照延期或更新时被拒绝,使很多原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处于无国籍状态;有的不得不被迫申请难民,但即使被认定为联合国难民,有的也在中国大使馆的压力下被强行遣返中国关押。不仅36名外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天安门集体和平抗议时被殴打、拘留、强行遣返,而且在江泽民出访海外时,因有江氏提供的黑名单,法轮功学员也被拒绝入境而不能和平抗议(包括外籍的学员);最近在中国政府的压力下,香港不仅对法轮功学员(包括外籍的学员)无理起诉、判刑、罚款,而且别有用心地欲把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为日后在香港取缔和镇压法轮功作准备。

江氏集团为了诋毁法轮功在海外的声誉,往往利用虚伪、欺骗、狡诈的手段进行骚扰,如利用贸易关系向各国滥施淫威,用金钱拉人权票,编造谎言欺骗各国领导人,打着法律的旗号干践踏国际法的勾当等等,但目的都是要根除法轮功。

从上述事实不难看出,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不仅违背了本国的宪法,也违反了中国签署的国际民权和政治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去年10月,镇压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在芝加哥逗留期间,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起诉到了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

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1月结果),在日本的法轮功学员有60多人遭多种形式的迫害。其中被吊销护照的有11人;被拒绝入境,强行遣返的有28人;入境后被强行拘留、强行遣返的有28人;被非法逮捕关押的有20人;被判重刑和劳教的有4人;被迫申请难民的有17人。被迫害案例达170多件。一位日本人的妻子仍在中国被强制关押中。

从中不难看出,江氏集团通过掌握在日法轮功学员的名单拒绝入境,使法轮功学员不能去中国和平请愿,同时使在日法轮功学员处于有家不能回,有国不能归的难民状态,以达到精神摧残的目的。以上已严重触犯了群体灭绝罪的第二条(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和第三条(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在日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可为这一诉讼案提供铁的证据。同时我们呼吁“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迫害在日法轮功学员的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把对海外法轮功学员的精神迫害曝光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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